2024年1月4日发(作者:项链续写)
浅析建筑中的知觉现象学
一、引言
从古罗马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开始,建筑史上留下的丰富多彩的建筑,而最宝贵的遗产则是在思想领域,而非任何浮光掠影的形式或风格。各个时期的建筑師和哲学家们不停的进行着的建筑现象探索,从场所的特性开始,把建筑升华到思想层面,同时力图将场所、空间、光线、材料以及细部结合成知觉的整体,唤醒人、建筑与生活世界之间深刻的、本质的联系。不断启发和指导着建筑设计人员思维的创新和人性化思考。再将理论转化为实际建筑,提高人们生活环境。
从建筑现象学的本义来说,可以分为建筑场所现象学和建筑知觉现象学。建筑场所现象学具有将现象学态度和方法引入建筑学领域的开天辟地的贡献,而建筑知觉现象学是对建筑场所现象学的选择性修补,以使建筑现象学的理论更符合与满足现象学本身的精神,同时尽可能地也能够更多地呼应建筑学与建筑设计的要求。
二、场所与知觉现象学
知觉是一种通过各种感官而得到的综合的、无以名状的整体感觉。知觉是感觉的一种结果,通过心智的参与而获得的体验。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人的知觉具有过程性,即将空间序列视作一个“格式塔”。“知觉的原始资料并不是元素,而是有意义的整体结构形式。”对于建筑现象学也一样,序列中的建筑空间或者空间序列片段并不是知觉的原始资料,知觉到整体空间序列中的空间结构形式才决定了空间序列整体的特质。美学家狄德罗认为“美的本质属性是`关系'。”一句话,关系决定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本质。
(1)过程性
人在所处的环境中所感受到的场所精神也是有层次顺序的。因为“空间”是一种事物排列的关系,尽管这种关系仍然受到事物之间内在的、客观的约束,并且是通过物质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其本身不是事物,而是人类建构出来的一种观念,用于理解和把握这个客观的世界。一切观念的东西,或者被称之为形而上学的东西都是哲学研究的对象。知觉现象学是基于场所现象学的存在而存在的。人的意识是对外界的客观反映,由表及里的过程。所以首先应该感知到的是场所,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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