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内朝制知识点整理

更新时间:2024-01-04 01:17:07 阅读: 评论:0

2024年1月4日发(作者:舆论哗然)

汉代内朝制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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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

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光元年开始,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制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系统的选官制度,经过局部变更产生曹魏以后的九品中正制。特别是隋朝时期,为了弥补察举客观性差的弊病,逐步加大考试在其中的比例,最终形成了后期的科举制。它对中国的教育制度、人才选拔制度、官吏制度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察举各科设置之初,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才。同时极大的促进了讲学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管官员(地方长官和中央各部门长官)的推荐为前提。加上察举荐举为主、考试为辅的特点,以及对伦理道德的要求,导致察举制主观性很强,客观性差。因此到了实施后期,“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请托。因而,士风日下,察举不实。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等级,作为政府选官吏的依据科举制

科举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实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制是一种考试制度,采用招考与投考的方式取人,王朝设科而士人自由报名应试。察举制则是一种推荐制度,主要由地方州郡长官承担推荐之责,按科举要求定期的或定时的向王朝贡上合乎相应标准的士人。

定期的察举如秀才、尤异、孝廉、廉吏等科,在成立之初皆不考试,举至中央后即授予相应官职;不定期的如贤良方正等科,举后需经对策方能授官,但这种对策有“应诏陈正”、“求言于吏民”之意,与科举制的那种对士人才艺的程式化检验考试,尚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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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察举   制度   考试   选拔   人才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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