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寒门出贵子)
卫生法学知识点归纳概要
卫生法学知识点概要
一、名词解释
1、卫生民事责任:指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造成的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构成要件:具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
2、传染病:一般认为,传染病是指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和人、动物与动物或者人和动物之间传播的疾病。
3、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共分四级,一级甲等是死亡。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5、医患合同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费用支付所订立的合同。在医患合同关系中,医方的主要义务就是提供医疗服务,而患方的主要义务就是支付医疗费用,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医患合同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而订立。医患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医患关系。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具备三个主要特征:突发性,公共性,危害性。
7、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解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
8、医师: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来华暂时行医的外国医师,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医师。
9、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
二、简答
1、简述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各自包含的内容。
答:主体:是指参与卫生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包括卫生行政机关、卫生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
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大致包括生命健康权利、卫生行为、物、智力成果。
2、简述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合法;否则就属于非法行医;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
(3)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
(4)主观上存在过错(疏忽大意、过于自信);
(5)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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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果具有损害性。
3、简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1)抢救行为: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存在生命危险、迫不得已、损害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2)医疗意外
(3)在现有的医学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和不能防范的(属于告知义务)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误诊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简述卫生法的效率范围及效率等级。
答:时间效力是指卫生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卫生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其主要是由立法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所决定的。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和在一定领域有效两类。
对象效力:又称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现代多数国家采取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我国也不例外)。分以下三种情况:普遍适用、特定对象适用、特定对象不适用。
效力等级:是指由于卫生法的制定主体、程序和适用范围等因素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就不同,由此而形成的卫生法效力等级秩序。一般规则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如果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送请一定的立法机关进行裁决。
5、简述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病历资料查阅及复制权。
义务:配合诊疗的义务;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遵守医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6、简述执业医师的执业规则。
答:(1)凡是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经过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2)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3)不得对危急患者拒绝急救处置。
(4)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符的医学文书。
(5)不得使用除正当诊断治疗外的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药品,要做到合理依法使用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6)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红包,无法拒绝的,应上交医院,隐瞒不交不退的按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处理。
(7)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这不仅是执业道德,也是执业水平问题。
(8)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这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老百姓。
(9)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家属介绍病情,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家属的同意。
(10)遇有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11)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医师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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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简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答:知情同意权是近年来医患关系中备受关注的一个权利。与知情同意权相对应的是医方的说明义务。知情同意权实质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关的权利。且知情权是同意权充分行使的必要前提,在不清楚情况的前提下的同意不是真正的同意,即如果医方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的同意均为无效。同意权则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
知情权即患者有权利知道并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副作用、医疗费用等。这是患者理解后进行选择的基础。患者此项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充分履行。同意权即患者在知悉详情后自主、自愿地做出决定,该决定可以是同意也可以是拒绝医师的治疗方案。关于知情同意权的主体,通常情况下,知情同意权应当由患者本人行使,但特殊情况下,由患者的近亲属代理行使。
8、简述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按照假药论处。
答: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照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的。
9、卫生法的责任和特点。
答: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者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具有以下特点:
(1)卫生法律责任时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后果。
(2)卫生法律责任必须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规定。
(3)卫生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
(4)卫生法律责任必须依法追究。
三、论述
1、关于医患纠纷的看法、预防。
答: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与医方发生的争执,不仅局限于医疗服务活动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发生在医疗活动结束之后。有可能是由于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引起的,也有可能不是由于医疗过错,而是由于医疗意外或并发症引起的。
要预防医患纠纷,关键要从四个方面入手:(1)完善、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各种技术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2)建立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医院的应急体系建设;(3)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4)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提高与患者的沟通能力。
2、据说是可以自由发挥的题,不管了。阿门
四、案例一个,据说是课堂已经讲过的。阿门
五、多选
1、哪些情况下的医疗过失12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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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哪些情况可以临时采血。
答:(1)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
(2)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代替
(3)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多种病毒的条件
(4)医疗机构在临时采集血液后十日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哪些情况可以吊销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P87)
4、患者不服从鉴定结果,可?寻求救济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5、传染病甲类有哪些 鼠疫 霍乱
6、医疗事故发生争议后,可以通过几种形式解决 协商解决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民事诉讼
六、单选
1、案由 医疗事故合同纠纷(谁主张谁举证);医疗侵权(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2、卫生法律的客体、主体及内容
3、法律事实的概念 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分为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4、法律渊源 P16
5、损害赔偿的范围(11项) 医疗费 交通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宿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丧葬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抚(扶)养人生活费
陪护费 残疾生活补助
6、血样和输血申请时,谁负责逐项核对
7、违反《食品安全法》时,财产不足一同时支付罚款、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时,先承担谁。 民事赔偿责任
8、收医药代表回扣,受法律责任不包括(刑事,行政,民事,规章??)
9、鉴定
10、卫生违法的条件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卫生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侵犯了卫生法律规范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在主观上面有过错;卫生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1、中止行医几年收回执业医师资格证 2年
12、发现哪类疾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上报 甲类传染病(霍乱 鼠疫)
13、药品、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应按照啥标准使用 国家规定标准
14、卫生法律责任
15、自然人的责任能力从哪些方面判断(年龄、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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