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改革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3-12-30 01:04:05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我和春天有个约定)

浅谈土地改革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

浅谈土地改革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

土地改革,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制度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

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创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1931年,毛泽东制定土地纲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土地革命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农民参加革命,保卫革命的积极性,有利于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由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转变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5月3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中,提出准备“用立法和别的适当方法去解决土地问题”。8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利用“减租、减息、减税”等合法的斗争方式,以“求得群众生活的改善”。

团结全国人民共同抗日,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这一政策,即保护了农民利益,又团结了地主抗日,对于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坚持独裁统治,发动反革命内战,为了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路线。土地改革大大激发了农民支持解放战争的积极性,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了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后,在3.1亿人口的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的开展了土改运动。近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还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缴纳约三百五十亿千克粮食的地租。

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

准转让。由于没有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对待,致使土地无偿占用,乱占、多占的情况屡禁不止,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 由于党和国家在解放区率先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

1979年中国开始以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或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合营者的投资股本1986年,国家通过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在使用权上,变过去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属性进入市场。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3.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4.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新中国政权;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农民阶级:《天朝田亩制度》 资产阶级:提出“民生”主张,主张核定全国地价,平均地权,国民共享。 中国共产党: 1927-1937: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内容)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1937-1945: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1945-1949: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50-1952: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实行,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1953-1955:社会主义改造,由农业互助组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1966: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 1978-1990s: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详细如下:一系列的侵略战争,使得中国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窘,人民开始了反抗,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建立了太平天国,推行天朝田亩制度,不过这只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空想。启示:《天朝田亩制度》所提出的平分土地式的平均主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充分的革命性,为彻底摧毁地主所有制,消灭地主剥削,□除农业生产中封建的荆棘,给资本主义萌芽开阔了发展的场所。但由于生产关系的发展跟不上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最终失败土地革命 背景 四一二事变后,位在南京的国民政府一方面镇压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继续对奉系军阀作战,以其完成统一全国的目标。时间:1927-1937年。 意义:废除了在革命根据地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是广大农民踊跃参加红军,巩固了革命根据地 内容:没收地主。富农土地,分给贫雇农。废除所有封建债务。土地改革这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是导致1959年~1961年严重困难的主要原因。生产关系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违反按劳分配的原则,挫伤了农民生产者的积极性,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破坏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

1979年中国开始以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兴办中外合资企业或向中外合资企业收取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可作为合资企业的中方合营者的投资股本。 从80年代起,中国开始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两方面进行。第一,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1986年,国家通过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在使用权上,变过去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属性进入市场。1982年,深圳特区开始按城市土地等级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7年4月国务院提出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同年9月,深圳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5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国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年期及用途出让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这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带有根本性的改革,打破了土地长期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单一行政手段的划拨制度,创立了以市场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土地市场培育的进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明确规定了规范和发展土地市场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市场配置土地的范围不断扩大,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出让已扩展到全国各地。特别是在经济特区和一些沿海开放城市,建设用地基本纳入了新制度的轨道。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市场体系。这个土地市场是一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应该包括:有效的资源配置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正常的价格体系,建立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健全的法律体系,使市场行为规范有序;合理的收益分配体系,体现明晰的产权关系和利用租、税、费有效进行调节;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

1995年7月,国家土地管理局公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提出培肓和发展土地市场的8项要求,主要是加强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垄断,坚持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管理、集体讨论、“一支笔”审批土地;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规范出让方式;逐步将用于经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有偿使用等。

1997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划出24万亩农村国有土地,公开招揽海外客商投资开发,这是全国农村国有土地首次向外资开放。该片土地一部分位于天山以北的乌苏、昌吉等县市,是全国著名的粮棉高产区,另外10万亩土地可由投资者挑选,其中熟地占1/5,其余为宜农荒地。 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于1988年开始进行。同年3月,山东省在德州地区首先试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作为试点的临朐县规定,农民宅基地符合规定标准的,每平方米每年收费5分钱,超出标准和自建房的,每年每平方米收5角钱的费用,还要进行一次性罚款。超出标准30平方米以内的每平方米罚款4元;超出标准3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罚款8元。此后山东省的经验在河北、湖北、江苏、上海等省市相继试行。 1990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将这项工作在全国推开。到1991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区,1400多个县(市)的一万多个乡镇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此外,江苏南通市还从1987年起率先试行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至1992年4月,全国已有140多个县(市)相继试行。。

2011年06月24日 07:28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联产承包责任制非常重要的地方在于,农民所使用的土地和这一块土地取得的收入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农民对他耕种的这块土地,对未来的收入,有了稳定的预期。”。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增强了激励,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粮食问题,但是农民仍然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很难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也很难使得农业能够现代化。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民生产效率,富余了一大批劳动力。这时候乡镇企业在华夏大地异军突起。同时,随着沿海城市的工业发展,大批富余农村劳动力开始前往沿海城市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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