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宗教神话

更新时间:2023-12-30 00:01:57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国庆法定)

古罗马宗教神话

古罗马宗教神话

古罗马宗教指在公元4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合法宗教之前罗马人的宗教信仰。罗马人相信,每样东西都由神支配,宗教的目的是获得神协助和垂怜。用祈祷和奉献来博取神的好感,往往在专为具体某些神设的寺庙里进行,并由祭祀主持。罗马主祭祀是国家宗教的领袖,称为大祭司;在其他祭司集团中显要的是占卜师。最早的罗马诸神是天神朱庇特、战神马尔斯、以及基林努斯。许多其他的神借自古希腊宗教或与希腊诸神有关,编入罗马神话中的故事往往直接取自希腊神话。

本文介绍的古罗马宗教是:公元(前 8 至 4)世纪在古罗马境内流行并为古罗马法律允许的宗教信仰。313 年前,在古罗马境内,基督教是非法的;因此,在本文中,基督教不会被过多地介绍。

充分地了解古罗马宗教的历史,是很困难的。相关的文献,产生于相当晚的时期,由公元前 1 世纪的T〃瓦若欧(Terentius Varro,另译为“瓦罗”;前 116 – 前 27)等学者写作。瓦若欧写作时,古罗马的宗教已经受古希腊的宗教影响;由此,他常将当时宗教的情况与更早期宗教的情况相混淆。因此,被证实的文献才是确凿的。

一般的古罗马人认为:宗教就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而严格例行的仪式,必须严格地例行为保有神祗的恩佑而制定的仪式,才能获得社会的繁荣、身体的健康、农业的丰收和战争的胜利。神祗被认为是一种抽象的力量,而不是与人类相似的灵魂。因此,“虔诚”,不被认为是:“崇敬神并通过心灵与神交流”,而被认为是:“真心实意地例行仪式”。

古罗马宗教的历史可被划分为如下四个时期。

最早期,在已为现代人所知的古罗马历史的最早时期(公元前 7 世纪),古罗马人已经虚构出一些大神。其中,朱庀特(Jupiter,最高神,三主神之一)最尊贵;在词源的范畴,他的名字相当于希腊文的宙斯 ( Zeus ) 或梵文的德埃奥斯(Dyaus,另译为“底尤斯”)。朱庀特、宙斯和德埃奥斯都是主管天空和天气的神。另外的两位主神 - 马斯(Mars,战争之神,三主神之一)和奎瑞纳斯(Quirinus,三主神之一),与朱庀特,很早就被联系在一起。此时期,至少有一位重要的神是女性;这位大神:就是 朱诺 (Juno) ,其来源与朱庀特及其他神似乎无关,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妇女生活。

此时期,最普通的神,其形象是模糊的,他们的职责有限且分明。他们和等级较高的神都被认为:具备超出人类的能力。人们,如果以恰当的方式乞求这些神,就会受他们保佑。此时期,神祗不结婚且没有子孙,不存在关于神的故事;重要的是:正确地称呼他们,以恰的礼节敬奉他们。由此,祭拜仪式所敬奉之神的名目,被确定,包括许多管辖人类生活最微小细节的等级较低的神的名字。

有当时文献记载的时期,对神祗的祭拜仪式由一个选举产生的祭司团规定。祭司团由 3

位高级僧侣领导。每位神(包括 3 位主神)分别由 15 位祭司负责。此外,6 位维斯特(Vesta,女灶神)贞女(Vestal Virgins,女祭司,主持对维斯特的国祭),被委派在广场照管仪式所用炉灶。此时期,不存在祭司阶级,神职和俗职通常可被兼任。

伊绰尤瑞亚 (Etruria) 时期 伊绰尤瑞亚人(Etruscans,另译为“伊绰尤瑞亚人”)的塔奎尼王朝(公元前 6 世纪后期)使古罗马宗教出现许多变化:引进了过去祭拜时没有的偶像。

伊绰尤瑞亚式的庙宇出现了。繁琐的殡葬仪式似乎也源于伊绰尤瑞亚人。伊绰尤瑞亚人向古罗马人传播了通过动物内脏或闪电占卜的风俗。古罗马原始宗教的历法(阴历,十个月)也被伊绰尤瑞亚人的历法(阳历, 十二个月)取代。

此时期,除了纯属伊绰尤瑞亚人的神,还有其它的神出现。

在卡庀托莱因山丘(Capitoline,古罗马城周围的七座小山之一)的祭拜仪式中,朱诺和麦讷沃(Minerva,另译为“密涅瓦”;智慧女神)被提升到与朱庀特并列的等级。这种安排是受伊绰尤瑞亚人传播的古希腊文化影响的结果,这是因为此二神的职责与宙斯的妻子赫拉和女儿雅典娜相当。

在亚平宁半岛,维纳斯(Venus,性爱女神)、福尔图娜(Fortuna,命运女神)和狄安娜(Diana,森林女神),被虚构出来。

已知的最早的神的名字,并非出自拉丁语;其中的一些名字,或许源于伊绰尤瑞亚语,例如:Volcanus 是火神;Volturnus 是河神,或许是特韦雷河(台伯河)的神。

共和国时期 在罗马的扩张时期,它与亚平宁半岛南部的希腊人聚居区、希腊本土和各希腊化国家的交往趋于频繁。其结果是:希腊人的宗教信仰被传入。其中,有些完全是被传入的,有些是把罗马的神与希腊的神揉合而成的信仰。

对阿波罗(Appllo,太阳神)的信仰(公元前 5 世纪末期),就完全是被传入的:在罗马人的心目中,不存在被普遍崇拜的与阿波罗对等的神。公元前 293 年,为消灭瘟疫,罗马人把希腊宗教的医神阿斯克勒庀厄斯 (Asclepius) 引进罗马。

罗马的宗教被希腊宗教渗透的标志性事件,是公元前217 年的飧神宴:邀请神祗为贵宾。罗马在抵抗汉尼巴尔(Hannibal,另译“汉尼拔”,前 247 – 前 183 或前 182,迦太基统帅)的战争中失败了。为了获得神祗对战争胜利的保佑,罗马举行了这次宗教活动。

在这次祭神仪式中,神祗被罗马人用雕像代表,神的等级和相互关系是按纯粹的希腊方式被安排的(朱庇特与朱诺为一对夫妻,马尔斯与维纳斯为一对夫妻,……)。这些雕像,代表罗马的神祗,却表现了希腊神话中的奥林波斯十二大神的典型形象。由此,罗马的神祗被赋予了希腊宗教的特征和希腊神话的故事。

罗马当局许可的第一个东方宗教,是对众神之母 - 赛比利的信仰,于公元前 204 年被传入;当时正值第二次布匿战争,因此罗马公民被禁止参与祭拜众神之母的饮酒仪式。

帝国时期 从共和国后期开始,尤其在帝国时期,个人对宗教的心理需求日趋增多;然而,希腊或罗马的传统宗教都不能满足这种需求。许多东方宗教却迎合了这种需求:它们向信徒们许诺神对个人的保佑;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甚至可以长生不老。其条件通常包括:参与某种神秘仪式。

其中,最先被传入罗马的,是对伊希斯(Isis,众王之母,生命女神)的信仰;这种信仰,源于埃及,在被传入罗马时已经被希腊文化渗透了。此后被传入的,是对阿提斯(Attis,赛比利的丈夫,草木之神,源于古代小亚细亚的弗里吉亚地区)的信仰。最后被传入的,是对源于波斯的密斯拉教 (Mithraism) 的主神 - 太阳神 - 密斯拉(Mithra,印度 – 伊朗神话中的光明之神,在创作于约公元前十六至前十三世纪的古梵文文献《吠陀》中已被提到)的信仰:只有男人可以参与祭神仪式,在军队中特别流行。

奥古斯都(Augustus,前 63 - 后 14)执政时(前 42 - 后 14),传统的罗马宗教复兴了,一些古老的庙宇被重建。此后,占星术和魔术盛行。

对太阳的崇拜,是古罗马宗教的帝国中期历史的很突出的特点。一些叙利亚人的宗教信仰被不同的皇帝提倡。奥瑞利安(Aurelian,约215 – 275)统治时期 (270-275),太阳被尊为罗马的最高神。

基督教就是在这样的宗教环境中发展起来的。公元 313 年 6 月,罗马帝国的同盟君主 - 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us I,约 280-337.5.22)与维勒瑞〃里西涅斯(Valerius

Licinius,另译为“李锡尼”),联合发布“米兰敕令 ( Edict of Milan )”,宣布:基督教合法。337 年,罗马帝国的君主君士坦丁一世皈依基督教。公元 392 年,罗马帝国的君主 - 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345-395),将基督教立为国教,颁布法令:禁止其它宗教信仰。

纵观古罗马宗教演变的历史,可知:在基督教被罗马帝国许可之前,罗马对各种宗教信仰是包容的,因而其宗教是多元化的;而基督教却具有相当的排它性。

传统的多神信仰与新兴的基督宗教

克尔苏斯(Celsus)是生活在公元二世纪的希腊作者,160—178年间写下了反基督教檄文《真言》(Logos alethés)。这部作品今已佚失,好在当时的基督教神学家、著名希腊教父俄利根(Origenes)写过一部《驳克尔苏斯》(Kata Kelsou)的护教大典,我们从中找到了他援引《真言》的一些片段,其中克尔苏斯写道:

“新近出现了这么一个人类族群,他们没有祖国,没有传统,联合起来反对一切公民宗教政制,正义控诉之,世人斥之大逆不道,他们反把众人的诅咒视同荣耀:这些人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在犹太人中找到了一个新摩西,比先前那位还要迷惑他们。他在他们面前自称上帝之子,为他们制定新教义。……大家都知道他的下场。他在活着的时候一无所获;据说死后还复活了,把掌上的伤痕指给人看。可是,谁真的看见这一切啦?……你们要全力支持皇帝,追随他捍卫正义,必要时为他战斗,配合他统率军队!莫再逃避你们的公民义务和军役吧!为了挽救法律,捍卫虔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吧!”

基督徒在当时经常被公开指责不信神。他们拒绝传统的多神信仰和为皇帝效忠,从某种意义而言,这无异于在挖罗马帝国的―墙角‖。基督教护教士们为了替自己辩护,把信徒对上帝的使命和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区分开来,声明公民义务丝毫未受影响,但这种说法无济于事,基督宗教确乎威胁到了罗马帝国的政教统一。有趣的是,罗马帝国的对外政策常以宽容和多元著称,但在基督宗教信仰所带来的这种全新的普世性面前,一开始却显得一筹莫展。

基督宗教一旦与罗马帝国政制发生接触,一种新的公民资格观就此产生。使徒保罗在这个问题上的影响深远。我们在前篇中已经看到,在罗马人对宗教的理解中,公民资格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保罗是犹太人,天生具有罗马公民资格,他为之骄傲,并充分利用这种威信。在《使徒行传》中,他自称是罗马人,并且生来就是,因而避免被拷问(22:27—29),他还要求站在恺撒面前受审,于是被送往罗马(25:10—12)。在罗马,保罗多次与犹太人和多神信仰者谈话,传播自己的信仰。他最终被杀害,但殉难的经过与原因迄今不明——不过,他没有被钉上十字架,而是被斩首,这种行刑方式与他的罗马公民身份显然有关。与此同时,保罗的书信也在逐步推介一种全新的罗马公民观念。在《科林多前书》第三到四章中,他提到利用罗马世界中―收买人心‖的传统做法而形成新的基督宗教团体,并巧妙地批判了这类团体中人与人关系的运行机制:地方教会的每个成员声称―我是属保罗的‖,或―我是属亚波罗的‖,等等。保罗批评这种运行方式,承诺建立一种平等、包容、同一起点的人与人的关系准则。在《以弗所书》中,他更是运用罗马帝国的法律术语,声称基督徒不再是―外邦人‖(也就是享有在某个城邦的居住权,但没有参政议政权),而是同胞,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2:19)。这样,保罗在利用罗马公民资格这一概念的同时,

也推翻了旧有概念的含义,创造了―上帝之国的公民资格‖这样一种信徒之间的绝对平等关系。

这种精神上的公民资格与世俗公民资格的差别,在早期的基督教护教士文献《丢格那妥书》(Pros Diogneton epistolé)中得到很好的表现。《丢格那妥书》大约创作于160—210年间,作者姓名不详。这份书信清楚再现了基督教团体当时所面临的诸种问题,内容涉及福音书文本、保罗的传道、从迫害中汲取教训,等等:

―基督徒与常人之别,不在国家、语言或穿着。他们不住自己的城邦,不使用特别的方言,也没有专门的生活方式。……他们顺应命运的安排,分散在希腊人或外族的城邦;他们依照当地风俗来穿着、饮食和生活,与此同时,他们又显示了来自精神国度的非凡而绝对与现实悖谬的约法。他们像被驯化了的外乡人那样,居住在自己的祖国。他们既履行公民的义务,又担当外乡人的本分。对他们而言,外乡即祖国,祖国即外乡。……简单地说,灵魂相对于肉体的关系,也就是基督徒相对于此世的关系。‖

基督徒是上帝之国的公民。他们也履行世俗的本分,但只是路过的居民,而不是完全从属于世界城邦的公民。直至四世纪初,罗马帝国始终把基督教会视作潜在的威胁,随时可能破坏帝国赖以生存的政教平衡。在发展与迫害之间,基督教会艰难地寻找着身份认同。

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

在303至311年间,基督教会还受到大迫害,成千上万人死于非命。311年,西罗马帝国的四名皇帝之一颁布了终止迫害基督教的敕令,但是,传统的多神信仰依旧是帝国的根基,获得奉行。在当时整个罗马帝国里,大约有百分之五到十的居民是基督徒(其中北非和希腊比例最高),这些人的政治处境始终不稳定。312年十月,四皇之一的君士坦丁,传说在做过一场梦后,下命在士兵的盾牌上刻下希腊语―基督‖(Χριστός)的前两个字母,在台伯河上的穆尔维桥战役中大获全胜,随后就皈依了基督教。君士坦丁的改教及其政治影响常常引起后人的诸种解说,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史实:

313年,西方的基督徒君士坦丁和东方的多神信徒李锡尼乌斯(Licinius)在米兰会晤,签署米兰敕令,协议平等对待帝国内部的基督徒和多神信众。

324年,君士坦丁打败李锡尼乌斯,重新统一西罗马帝国。他允诺多神信仰自由,保证不破坏传统神庙。当时的罗马帝国官方依旧奉行多神信仰,只是皇帝本人是基督徒。君士坦丁只禁止崇拜神化的皇帝,但在他本人死后,当时的多神信仰重镇、罗马元老院照旧把他尊奉为神(diuus)。此外,君士坦丁还禁止基督徒官员以公共职务的名义执行传统的多神崇拜礼仪。他没有迫害多神信众,也没有限制他们担任公共职务——他甚至多次在敕令和法令中重复这一点,每次还不忘补充说,他认为多神信仰是迷信(superstitio一词用于多神信仰,始于君士坦丁!)。他宣称:―就让那些受蒙蔽的人们享受和平吧,就让每个人保有内心想要的东西吧!就让谁也别折磨谁吧!‖这些话似乎有效地阻止了当时一些过于狂热的基督徒前去破坏传统庆典和神庙。直至324年以后,罗马元老院还继续对帝国的公共崇拜施加影响。

君士坦丁还制订了一些法令,以免基督徒被迫做出有违良知的事。比如,信仰基督宗教的罪犯不得充当角斗士,而改判为强制劳动,因为,十诫中规定―不杀人‖(不过,他没法取缔角斗这一罗马公共娱乐)。君士坦丁还强制性地规定安息日(321年),以个人名义向教会拨款,用于建设教堂,并免去基督教会神职人员的税务和兵役(不过,多神信仰的祭司们早已如此,他同样免了犹太拉比的税务和兵役)。换言之,君士坦丁只是扶持基督宗教,但没有苛待作为religio licita(合法宗教)的多神信仰和其他宗教。

君士坦丁改教的原因迄今不明。不过,晚近的历史学家们不再怀疑他的信仰的真诚性。当然,他本人相当迷恋基督宗教的号召力:神性的超越,爱敌人如爱邻人,个人的情感能力决定宗教情怀,团体情怀的成长,教会的普世结构,等等。从这些看来,基督宗教确乎是一种真正意义的创新,对精神、心灵乃至社会的创新,给当时四分五裂的罗马帝国带来新的希望,统一的希望。显然,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君士坦丁自始至终关注教会本身的统一。他本人虽到临终才受洗,生前却以―编外主教‖的身份自居,多次召集公会议,积极倡议协调不同教派之间的教义冲突。所有这些努力指向同一目的:统一的教会和统一的帝国。

君士坦丁乌斯二世(Constantius II,337—361年在位)是君士坦丁大帝之子,他笃信基督教,推行乃父的―怀柔‖政治,把多神信仰视同―迷信‖,而不再是政治威胁或宗教竞争对手。在他之后的尤利安努斯(Iulianus,361—363年在位)堪称罗马帝国最后一位多神信仰的皇帝,他迷恋古希腊文明,尝试复兴传统的多神信仰,压抑基督宗教信仰,史称―背教者‖(Apostata)。但他的努力终于没有成功。随后的历任皇帝转而致力于―灭绝魔鬼崇拜‖,基督宗教也渐渐在与多神信仰的交锋中占上风。382年,罗马元老院的胜利女神祭坛被拆毁,引起不少笃信传统宗教者的抗议,本书第二十篇叙马库斯的短文与此有关。

不过,罗马帝国真正卸下―多神信仰‖的头冠,换以―基督信仰‖的名份,却是在四世纪末的最后几年。直到格拉济亚努斯(Gratianus)在位期间(367—383年),身为基督徒的皇帝们才停止兼任司祭长(Pontifex Maximus)的职务并主持传统崇拜仪式。390年前后,罗马元老院的多数成员依然奉行多神信仰。罗马行政长官曾下令活埋某个未守贞操的维斯塔女祭司,尽管这种刑罚早在三个世纪以前就被认定过分野蛮。当时有很多人试图复兴传统宗教。392年,作为回应,提奥图西乌斯皇帝(Theodosius)下令禁止一切多神崇拜,乃至家族祭祖仪式。394年,他战败了获得罗马元老们支持的尤根尼乌斯(Eugenius)和阿波加斯特(Arbogast)。至此,这场漫长的征战才算告终。君士坦丁大帝开创的多神—基督宗教双重信仰并行的体制就此结束,基督宗教正式成为国教(在帝国东部,多神信仰还将继续存在两三世纪)。

五世纪初,基督宗教的罗马帝国吸纳了传统罗马世界的部分习俗和思考方式。比如,基督徒沿袭了古罗马人建造庙宇或铭刻纪念牌以谢神恩的做法。430年,摄政太后卡拉·普拉西提阿(Galla Placidia)下令在拉文纳建造一座献给圣徒约翰的教堂,上面刻有一句拉丁语铭文,充满多神信仰风格:uotum soluit(夙愿已了!)。在东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453年拜占廷帝国灭亡。但在西方,北方民族的入侵导致西罗马帝国迅速沦陷,也动摇了传统的精神根基。新的意识形态应运而生,在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国》中已初露端倪。不过,从这个时刻起,漫长的西方中世纪历史也就开始了,我们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多神信仰与基督宗教分据同一世界的短暂历史时期……

古罗马宗教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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