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发(作者:同窗)
珠海市农业局关于配合做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调研与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珠海市农业局
• 【公布日期】2008.09.16
• 【字 号】珠农〔2008〕109号
• 【施行日期】2008.09.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配合做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调研与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功能区农牧渔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国家调研组《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与编制工作,推动珠海市在珠三角西部地区龙头城市的发展目标建设,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经研究,市农业局决定成立工作组以配合《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与调研工作。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新安
副组长:徐聪茂、黄东(具体负责)、林振超、王爱民
成 员:罗布、赵庆平、陈越红、黄好兴、张少良、饶招华、余伟权、梁杰明、梁国平、廖加亮、赵薇。
工作组下设农业、渔业、林业三个专责小组,其中农业专责小组由饶招华牵头,科教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经管科负责;渔业专责小组由梁国平牵头,渔业科、海管科、资环科负责;林业专责小组由余伟权牵头,林业科、防火办、野生所负责。
二、主动协作。各专责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我市改革开放30年来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现代农业发展现状、经验、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和政策建议等相关资料,要主动与省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专题调研组开展工作,形成综合材料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三、积极配合。各区要高度重视《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调研与编制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及建言献策,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调研与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农业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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