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发(作者:国外名人)
“美”字本源意义
在所有的语言中,“美”字,无疑是最具魔引力的一个字。汉语里“美”这个字更是充满了神秘的魔力。它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多年来这一直是人们感兴趣而又悬而未决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个字本身,有多种说法。
一、“羊大为美”。我们知道,“美”字最早出现在甲骨文里,早期的经书《周易》、《尚书》里都没有出现美这个字,在《诗经》《左传》以及诸子百家的作品里则有很多“美”字出现了。但是这些书里都没有对“美”这个字的意思进行解释。汉代许慎是第一个对美这个字进行解释的人。他在《说文解字》里说“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宋代徐铉等在注释《说文》时明确提出“羊大则美”的概念。这种观念一直流传,“羊大”吃起来味道鲜美便成为人们认识“美”的本源意义的一个普遍共识。现在持这种观点的人仍然很多,所以有学者指出时至今日人们早已接受了关于汉语‘美’的这么一种词源学解释:羊大则美,美意味着肥大的羊肉给人的味道甘甜可口。我们可以看出现在很多人仍然毫不犹豫地把“羊大为美”解释为“羊大”吃起来味道美。
二,“羊人为美”。萧兵先生解释“美”的最初含义时就极力主张美的本意应是“羊人为美”,他说美的原来含义是冠戴羊形或羊头装饰的大人(大是正面而立的人,这里指进行图腾扮演、图腾乐舞、图腾巫术的祭师或酋长),最初是羊人为美,后来演变为‘羊大为美’,也就是说“羊人为美”比“羊大为美”要早,在竖行书写中,“人”很容易衍化成“大”字。但是,这里也有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人们要选择羊头而不选择其他动物的头来作装饰呢?羊为什么那么重要?为什么能引起图腾崇拜那样的神圣情感呢?萧老师并没有再解释。这说明“羊人为美”也还不是最早的。我认为人们戴着羊的图腾面具舞蹈,认为这样美,那在这之前,一定有很长一段时间是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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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目中很美,然后才有抽象化、神圣化的图腾的美。所以在戴着羊的图腾跳舞的人就美这样的观念之前,一定有一段时间是人们抱着一只活生生的羊本身就是最美的观念存在,然后才有对它的抽象,对它的崇拜。这说明“羊人为美”的思想也还需要往前推,也还不能就此就作为“美”字的最原始的意思。
呼图壁崖画:生殖崇拜图。生殖崇拜确实是早期人类一个最重要的生存现象。
三,“羊生殖崇拜为美”。王政先生在《文史哲》上发表的《美的本意:羊生殖崇拜》,认为上古妇女和她们的亲人最担心分娩时刻,因为古代医术不发达,如果不顺产,妇女往往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特别祈望顺产。而羊在生殖的时候特别顺产,羊生小羊,胞衣不破,非常顺滑,所以人们产生了羊生殖崇拜。但是,有许多其它动物在生产的时候也都是很顺滑的,人们为什么不崇拜其它动物而单单崇拜羊呢?而且,在父系氏族的男权社会里,妇女的这种崇拜很难成为一种主导的思想意识在文字里表现出来。而且也再无文物或者文字可以作为这种观点的证据了。
四,“女色之美,两性关系之美”。马叙伦先生就认为“美”字就是
“媄”、“媺”的转注字,而不是许慎所说的会意字。“媄,色好也”。因此,美实际上是指女色好看。陈良运先生也从《诗经》《左传》里的众多的“美”字没有一处是与味道鲜美有关而否定了羊大是滋味美的传统观点。他根据《周易》里的阴阳观念,对“美”字的“羊大为美”做了另外的解释。他认为美字上部之羊,不能仅看作是具体的动物之羊,它可能是一种观念的显示,欢悦的、柔顺的、美丽的、阴性的,陈先生把羊抽象成“阴”和女性的象征,而“美”字下面的“大”则是“阳”,男性的象征,因而美的本意是男女在一起,相乐相悦而产生的美感。根据《周易》阴阳观念来解释“美”字,当然是一种途径,但《周易》毕竟是比较晚近的作品了,而且把“羊”抽象成“女、阴”也有点先入为主的嫌疑,有点牵强。
五,“羊综合感觉为美”。日本人笠原仲认为“美”的本意是人们对羊的一种视觉、味觉和触觉等的一种综合性感觉。他抓住羊皮可以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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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可以食用等特性,指出人们最初“美”的意识是对羊的一种综合感受:视觉的,对于羊的肥胖强壮的姿态的感受;味觉的,对于羊肉肥厚多油的官能性感受,触觉的,期待羊毛皮可以作为防寒必需品,从而产生一种舒适感。笠原先生还认为这种综合感中以味觉感为主。他没有给出文物的或文字的证据而只是一种推测,而且他以味觉为主,这主要也是来自于《说文解字》的影响。
六,“羊等价交换物为美”。这种观点不否认美是羊和大组成的,仍然认为“美”字是“羊大为美”,但为什么羊大就美呢?这是因为羊作为等价交换物的“大”而美的,羊越大可以换回越多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人们心里自然美滋滋的,觉得羊越大越好,越大越美。人们的美感不是来源于味觉、视觉而是来源于人们实际的生活感受,这就是“羊等价物为美”。作为等价交换物,羊在人们生活中也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神圣,以至成为一种图腾被人们所崇拜,或者作为形容最美的女子的词汇,人们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都和羊联系在一起了,都认为它是美的了。
而羊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人们的生活中确实曾经作过等价物。何以见得呢?我们知道古代人们在下葬时的陪葬品往往就是他们财富的象征,把最值钱的东西拿来陪葬。而我们在很多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大量羊的骨头,比如在仰韶文化,尤其是庙底沟二期文化均有大量羊骨出土,此外,华北地区的江山文化、西北地区的马窑文化以及齐家文化中都有较多的家绵羊或家山羊的遗骨,还有像北方的斐李岗遗址,南方的河姆度遗址中也有羊骨及陶塑羊头出土。这些都说明羊曾是新石器时代一段时间内财富的象征,是一种等价交换物。随后,略晚于羊的驯养的牛开始成为人们财富的象征,牛开始广泛的充当等价交换物的角色,这可以从“物”这个字本身看出来,“牛”,加上一个耕田的器具“勿”,便是财富的物质了,因此在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中牛骨开始大量出现,取代了羊的位置。这使我们相信早于牛的羊在早期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因为它是新石器时代人们所驯养的主要家畜之一,是那时一种主要的食物来源,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是那时财富的象征,是那时的一种主要等价交换物。
仰韶人头壶
这样,羊与人们的生活就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了,人们对羊的感情也就非同一般了。因为羊在那个时代作为一个物物交换中的等价交换物,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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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大可以交换来的东西就越多,当人们抱着一只羊换回那么多自己想要的东西,心里的那种高兴和美滋滋的感觉自然是非常强烈的,这时自然就会觉得羊越大越好,越大越美,觉得羊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了。大家知道解放前贡山独龙族尚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他们的物物交换等价物是猪,猪越大换的东西越多,小猪一头换包谷50筒,中猪一头换包谷100筒,大猪一头换包谷150筒,肥猪一头换包谷200筒。在早期独龙族那里,猪是最美的,不是因为猪大吃起来美,而是因为作为交换物,一口越大的猪可以换回越多的东西,换回越多的东西,人们心里自然就越高兴。
个头越大,越值钱。
这样我们来理解为什么伦理道德领域里的善、义(義)都和羊有关,都与美“同意”就比较容易了。因为羊不仅仅是一种吃的东西,它还是财富的象征,是等价交换物,就相当于今天的“钱”。人们对待羊的态度实际上已经是处理人们之间财产关系、利益得失的态度了,羊也就成了与人们利害得失关系最为密切的东西了,仗义疏“羊”,不掠夺羊群,这岂不是善莫大焉,最大义举吗?那时人们在社会伦理领域的善与不善,义与不义就看人们怎样对待羊了,偷人家的羊就是偷人家的钱,这确实是最大的不义,这样看来善、义都与“羊”相关就好理解了。在早期人们看来,羊大交换回的东西多,自然是美滋滋的,不偷羊,不夺羊或者公平地交换羊是善的、是义的。这种善、义是人们能够交换的基础,也可以说是人生美感得以产生的基础,美、善和义也就成了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的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善、义是同意的,也就容易理解了。
因此,“美”的最原始的真正含义可能是羊在人们的生活中作为等价交换物可以换回很多自己想要的东西,因而在人们心中唤起了一种美滋滋的感觉,产生了最初的美感。而美的意义就是由这样一种功利的,整个身心通体舒畅的愉悦之美向后来味觉感受、视觉形象、听觉形象等感官刺激享受和纯形式的欣赏给人的愉悦、陶醉的美感方向发展的。所以,我认为“美”的本源意义就是“羊作为等价交换物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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