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发(作者:蝴蝶结的简单打法)
关于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
城市社区是由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和重要内容,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城市社区的发育程度,直接制约着整个城市化的进程和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因此,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城市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加上教育、管理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致使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式管理模式。随着我国城市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现有城市的管理和服务不相配套,尤其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比较薄弱,大力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素质和文化程度显得十分紧迫。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要由城市社区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也需要城市社区发挥作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
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推动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的迫切要求。
(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呈现出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社区面貌明显改观,社区风气逐步好转,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可以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紧紧抓住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可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调动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三)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还不
大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城市居民委员会原有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老龄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城市居民委员会在管理和服务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等问题。推进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保证社区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我市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已建成城市社区94个,通过新建、购买、免费使用、租用等方式,解决社区用房面积4.4万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11万平方米,有社区图书室91个、文体活动室97个、警务室89个、卫生服务站94个;配备社区工作者714人。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落后,与居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虽然我市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区工作用房得到了较好解决,但社区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同步,远不能满足居民的需要。
二是自治功能不强,履职难度较大。社区在为居民服务上确实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向社区延伸,社区承担了过多的政府职能,使社区整日忙于政府部门交办的行政事务,而无力解决社区自身问题,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自治功能
难以有效地履行。
三是经费不足,作用难发挥。社区作为服务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开展的活动多,服务的内容多,而目前其经费来源基本上靠财政拨款,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对社区的投入较少,致使社区经费缺乏,影响了社区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致使社区作用难于发挥。
四是居民参与意识不强,共助共建氛围尚未形成。社区建设是一个让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过程。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绝大多数居民认为只享受居住权利,没有参与涉及小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如环境卫生、治安保卫、道路建设和维护等的义务,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居民自我管理意识淡薄,居民私自占有公用设施,侵占通道,违章搭建等现象严重。另外,一些驻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驻区单位参与和支持的比较少,没有形成互助共建的良好局面,使社区内的各种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
五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虽然我市社区工作人员基本都是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选拔出来的,但由于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社会认知度不高,招聘的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普遍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开拓创新和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欠缺。
三、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在保证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家政服务、
婚介服务、房屋中介服务等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强化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要充分挖掘社区内部的各种资源,积极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采取财政拿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开发商无偿提供一点,有关部门捐助一点的办法,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实现社区建设投入的多元化。
(二)理顺关系,实现自治。要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责权统一、费随事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和责任,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让社区有时间办自己该办的事。同时要抓好社区自治制度的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成员大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完善社区决策、监督、听证和居规民约等制度,使社区成员都在制度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生活,使社区每一项工作都能真正体现民意、合乎民情、顺应民心。
(三)营造氛围,增强共创共建意识。一是要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宣传栏、学校及形式多样的居民文体活动等方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和参与社区活动,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变为社区居民的实际行动,使全社会广泛了解社区建设的意义,使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社区的和谐发展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引导驻区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整合社区资源,加大支持社区建设的力度。三是要加强“社区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通过他们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共同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四是要强化服务。要教育引导居民发挥自身特长,把从事志愿服务作为居民的义务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来提倡,要有目的地引导、组织,逐步使
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以居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通过服务凝聚民心,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提供保障,促其发展。首先,要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落实政治待遇,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其次,政府部门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为社区“减负”,确实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行政事务,应按“费随事走”的原则适当为社区增加经费。最后,要结合各社区的实际,规划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活动设施,通过提供便民服务,营造一个舒适、便利、优美、安全的社区环境,满足居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真正做到把实事办到家门口,温暖送到人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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