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梁平县大观镇等8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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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发(作者:梯形中位线)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梁平县大观镇等8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梁平县大观镇等8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公布日期】2013.12.26

• 【字 号】渝环[2013]301号

• 【施行日期】2013.12.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梁平县大观镇等8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环〔2013〕301号)

梁平县环保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环保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三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2〕905号),梁平县大观镇、七星镇、蟠龙镇、和林镇、合兴镇、碧山镇、竹山镇和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列入我市2012年第三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补助资金计划。根据评估意见,现就该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大观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60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1座格栅渠、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2级人工湿地、1座消毒池、1座流量监测池、1座污泥干化

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3367m。

七星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45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部分采用雨污分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1座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2级人工湿地、1座消毒池、1座监测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2494m。

蟠龙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45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部分采用雨污分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1座格栅井、1座沉砂池、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2级人工湿地、1座消毒池、1座监测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2401m。

和林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80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新建部分采用雨污分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快渗”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1座格栅渠、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配水池、1座人工快渗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1540m。

合兴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80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A2/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2座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预脱硝池、1座厌氧池、1座缺氧池、1座好氧池、1座沉淀池、1座消毒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2140m。

碧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45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2座格栅井、1座调节池、2座水解酸化池、2座接触氧化池、2座沉淀池、4组人工湿地、1座消毒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2730m。

竹山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45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分流制为主,合流制相结合的方式。污水处理厂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人工快渗”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1座格栅渠、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配水池、1座人工快渗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1228m。

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为450m3/d,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厂采用“接触氧化+人工快渗”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新建2座格栅井、1座调节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接触氧化池、1座沉淀池、1座配水池、1座人工快渗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干化池、1座综合用房,污水管网1482m。

二、资金构成

大观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432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七星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310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蟠龙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325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

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和林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475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合兴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438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碧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347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竹山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351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为303万元,其中,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按要求配套到位。

三、建设期限

梁平县大观镇、七星镇、蟠龙镇、和林镇、合兴镇、碧山镇、竹山镇和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按规定予以验收。逾期未完成,我局将按环保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项目管理

梁平县大观镇、七星镇、蟠龙镇、和林镇、合兴镇、碧山镇、竹山镇和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由你局负责监督管理,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资金拨付应由你局会同县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原则上按照“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的70%、完成项目验收”三个阶段分三次拨付,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的70%分别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30%和40%,预留专项资金总额的3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

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应实行专户或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若因客观原因需对建设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须事先书

面报请你局审核并经我局同意。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和项目验收的,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验收要求

梁平县大观镇、七星镇、蟠龙镇、和林镇、合兴镇、碧山镇、竹山镇和安胜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应安装流量计及厂用电计量电表,配置有曝气等前端处理装置,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实际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且满足主要污染物削减要求。

请你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督促业主单位及时进行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和验收监测,并向你局申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同时,督促业主单位在完成项目验收表、项目竣工环境监测报告、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后,及时申请项目验收,完备项目档案。

在项目验收后1个月内,你局应将项目验收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总量处备案。

六、其他事项

你局应及时建立完善项目追踪管理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曹平,电话:89188792。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26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梁平县大观镇等8个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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