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发(作者:生杀予夺)
《明史·循吏传|陈幼学传》阅读试题答案及翻译译文
《明史·循吏传|陈幼学传》阅读试题答案及翻译译文
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确山知县?政务惠民,积粟万二千石以备荒,垦莱田八百余顷,给贫民牛五百余头,核黄河退地百三十余顷以终民。里妇不能纺者,授纺车八百余辆。置屋千二百余间,分处贫民。建公腐八十间,以居六曹吏,俾食宿其中。节公费六百余两,代正赋之无征者。栽桑榆诸树三万八千余林,开河渠百九十八道.
布政使刘浑成弟灿成助妾杀妻,治如律.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汝宁知府邱度虑幼学得祸,言于抚按,调繁中牟。秋成时,飞蝗蔽天。幼学捕蝗,得千三百余石,乃不为灾。县故土城,卑且圮。给饥民粟,俾修筑,工成,民不知役。县南荒地多茂草,根
深难垦。令民投煤者,必入草十斤。未几,草尽丨得沃田数百顷,悉以畀民,有大泽,积水,占膏映之地二十余里。幼学疏为河者五十七,冷渠者百三十九,俱引入小清河,民大获利。大庄诸里多水,为筑堤十三道障之。给贫民牛种,贫妇纺具,倍于确山。越五年,政绩茂著.以不通权贵,当考察之时,掌道御史拟斥之,其子争曰:“儿自中州来,咸言中牟治行无双.今予殿,何也?”乃已。
稍迁刑部主事。中官采御园果考,怒杀园夫母,弃其尸河中。幼学具奏,逮置之法.嘉兴人袁黄妄批削《四书》、《书经集注》,名曰《删正》,刊行于时.幼学驳正其书,抗號论列。疏虽留中,镂板尽毁。以员外郎
恤刑畿辅,出矜疑三百余人.进郎中。
迁湖州知府,甫至,即捕杀豪恶奴。有施敏者,士族子,杨升者,人奴也,横郡中。幼学执敏置诸狱。敏赂贵人嘱巡抚檄取亲鞫,幼学执不予,立杖杀之.敏狱辞连故尚书潘季驯子廷圭,幼学言之御史,疏劾之,下狱。他奸豪复论杀数十辈,独杨升畏祸敛迹,置之。念己去,升必复逞,遂捕置之死,一郡大治,遂以酷政闻。
霪雨连月,未尽死.幼学大举荒政,活饥民三十四万有奇。御史将荐之,征其治行,推官阎世科列上三十六事,御史以闻。诏加按察副使,仍视郡事。久之,以副使督九江兵备.
幼学年已七十其母尚在遂以终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中牟、湖州并祠祀之。(选自《明史卷二百八十一》)
(节选自《明史·循吏》)
[注解]①莱:杂草丛生。②公廨:官舍。③畀:(bì)给予。④中官:宦官。
试题一
6.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牒;诉讼状。
B.当考察拾遗,掌道御史拟斥之斥:呵斥。
C.敏赂贵人嘱巡抚檄取亲鞫鞫:审问。
D.诏加按察副使,仍视郡事视事:治事,任职。
7.下列各组句中加点的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积粟万二千石以备荒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B.言于抚按,调繁中牟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
C.得千三百余石,乃不为灾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D.幼学执敏置诸狱乃赏成,献诸抚军
8.下列各句括号中补出的成分,意思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以居六曹吏,俾(六曹吏)食宿其中
B.“……今予殿,何也?”(幼学)乃已
C.幼学言之御史,疏劾之,(潘廷圭)下狱
D.(朝廷)诏加按察副使,仍视郡事
9.下列分别正面表现陈幼学“政务惠民”和“司法严明”的一项是()
A.垦莱田八百余顷给饥民粟,俾修筑,工成,民不知役
B.里妇不能纺者,授纺车八百余辆汝宁知府邱度虑幼学得祸
C.得沃田数百顷,悉以畀民幼学具奏,逮置之法
D.越五年,政绩茂著幼学执不予,立杖杀之
10.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陈幼学无论在确山或中牟,都想尽办法解决贫苦百姓无耕地、耕牛、纺织器具等问题。
B.陈幼学在确山、中牟做官期间,给了布政使、中官等权贵中的不法分子以无情地打击。
C.陈幼学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虽政绩显著却也曾遭到考核官员的非难,遇到过难关。
D.陈幼学怜爱百姓,决不向恶势力低头,这些品质为他赢得美名,使他受到朝廷的重用。
11.阅读下面一则短文,将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5分)。
东安一士人喜画,作鼠一轴,献之邑令。令初不知爱,漫悬于壁。旦而过之,轴必坠地,屡悬屡坠。令怪之,黎明物色,轴在地,而猫蹲其旁,逮举轴,则踉跄逐之。以试群猫,莫不然者,于是始知其画为逼真。
6.B。[斥:排挤,摒弃。]
7.D。[A项:前“以”,连词,连接行为与目的,“以便、用来”;后“以”,连词,连接并列或连续的动作、行为或状况,“而且、并且”。B项:前“于”,介词,引出动作行为的对象,“向”;后“于”,介词,表被动,“被”。C项:前“乃”,副词,表承接,“才”;后“乃”,副词,表转折,“却、竟”。D项:两个“诸”,都是兼词,“之于”合音。]
8.B。[“……今予殿,何也?”(掌道御史)乃已。]
9.C。[A项前后两句都表现“政务惠民”;B项前句表现“政务惠民”,后句不是“正面表现”其严明;D项前句是总体评价“政绩”的,并非单表“惠民”的。]
10.B。[陈幼学处治中官不是在确山,也不是在中牟,而是在迁刑部主事以后;“无情打击”的应是布政使的不守法的亲属,而非布政使本人。]
试题二
5.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核黄河退地百三十余顷以赋民赋:征收赋税,向……征收赋税
B.置屋千二百余间,分处贫民处:处理
C.县故土城,卑且圮卑:低,低矮
D.今予殿,何也?殿:最后,末等
6.下列各组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3分)
A.积粟万二千石以备荒御史以闻
B.里妇不能纺者中官采御园果者
C.代正赋之无征者占膏腴之地二十余里
D.为渠者百三十九为筑堤十三道障之
7.下列各句编为四组,都能直接表现陈幼学“执政酷严”的一组是(3分)
①建公廨八十间,以居六曹吏②行太仆卿陈耀文家人犯法,立捕治之
③令民投牒者,必入草十斤④幼学驳正其书,抗疏论列
⑤甫至,即捕杀豪恶奴⑥他奸豪复论杀数十辈
A.①②④B.①③⑤c.②⑤⑥D.③④⑥
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幼学任确山知县时,带领百姓垦田开渠、积粟栽桑,百姓因此而得益。
B.汝宁知府怕幼学连累自己受祸,请求巡抚把幼学调到中牟县去。
C.袁黄的《删正》一书,当时刊发不少,幼学认为错漏太多,就下令毁去那些书的刻板。
D.幼学在湖州时,当地水患连月,政事荒废,三十多万百姓受灾挨饿。
9.断句和翻译(10分)
(3)用“/”号给下面句子断句。(4分)
幼学年己七十其母尚在遂以跨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
(4)翻译下面的句子为现代汉语。(6分)
①以不通权贵,当考察之时,掌道御史拟斥之。
②已,念己去,升必复逞,遂捕置之死。
6.B
7.C
8.A
9.
幼学年己七十/其母尚在/遂以跨养归/母卒/不复出/天启三年起南京光禄少卿改太常少卿/俱不赴/明年卒/年八十四矣。
【文言文参考译文】
陈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授予确山县知县。在治理方面致力于施惠百姓,积存粟米二千石用来应对灾荒,开垦荒田八百多顷。给贫民提供五百余头耕牛,核实曾被黄河水淹没的土地_百三十多顷分给百姓耕种。乡村妇女不能纺织的,提供纺车八百多辆。建造房屋一千二百多间,用以安置贫困百姓。建造公廨八十间供六曹官吏居住,让他们在那里食宿。节约办公费用六百多两,代缴征收不上
来的赋税。栽桑榆等树三万八千多株,开凿河渠一百九十八道。
布政使刘浑成的弟弟烂成,伙同小妾杀死妻子,陈幼学依法治罪。代理太仆卿陈耀文的家人犯法,陈幼学立即将他逮捕治罪。汝宁知府丘度担心幼学惹上祸端,请求巡抚、按察使,调幼学到中牟县。秋季果实成熟时节,飞蝗蔽天:幼学组织百姓捕捉蝗虫,捉到一千三百多石,最终没有酿成蝗灾。县城旧有的土城,低矮并且已坍塌。供给饥民粟米,让他们修筑城墙。城墙修好了,百姓却没有劳役之苦。县南的荒地长有许多茂密的野草,草根很深难以开垦。幼学下令百姓有诉讼的,一定要交上十斤野草。不久,野草没有了,得到肥沃的良田数百顷,都分给百姓。县内有个大沼泽,积水很多,占据肥沃的土地二十余里。幼学疏通河流五十七,沟渠一百三十九,都引入小清河,百姓大大受益。大庄的各村多水,为他们筑堤坝卡三道防备水患。给贫民提供牛种,贫妇提供纺车,数量是确山县的两倍。过了五年,政绩显著。因为不结交权贵,在考核官吏政绩时,(拾遗:第二轮考察。)掌道御史打算斥退他,御史的儿子争辩说:“儿自中州而来,人们都说中牟县令的政绩(治理水平)和人品天下无双,如今考核给予下等,为什么呢?”御史这才作罢。
逐渐升任刑部主事,(为宫中)采摘御园果实的中官(太监、宦官),盛怒之下杀死了看园人的母亲,将尸体扔到河中。幼学将案情上奏,逮捕中官绳之以法。嘉兴人袁黄肆意点评删改《四书》、《书经集注》,名曰《删正》,在社会上刊行。幼学驳正其书,上琉论辩。奏疏虽没得到回
复,但印刷《删正》的雕版被下令毁弃,《删正》一书被下令毁掉。以员外郎的身份到京城周边地区考察刑法执法情况,放出值得同情的和证据不足的犯人三百多人。升任郎中。升任湖州知府,刚刚到任,就捕杀了横行霸道的恶奴。有个叫施敏的人是士族子弟,杨升是家奴,两人横行郡中。幼学逮捕施敏投入狱中。施敏贿赂宦官嘱托巡抚用公文传唤他亲自审问。幼学坚持不给,立刻杖杀了施敏。施敏在狱中的供词牵连到前任尚书潘季驯的儿子潘廷圭,幼学告诉御史,上疏弹劾他,潘廷圭下狱。其他奸豪又依法处死几十人。只有杨升畏惧灾祸临头收敛了行迹,幼学宽恕了他。不久,考虑到自己离任后杨升必然继续肆行无忌,于是将他逮捕处死,全郡太平安定。大雨下了一月,禾苗都被淹死。幼学大力推行治理灾荒的措施,救活饥民三十四万多人。御史将举荐他,征集他的冶理措施,推官阎世科将幼学的治理措施列举出三十六条上交御史,御史上奏给皇帝。下诏加封为按察副使,仍然负责本郡事务。
后来,以副使身份督九江兵备。幼学年已七十,他的母亲还健在,于是以回家养母为由辞官归乡。母亲去世后也不再出仕。天启三年,起用为南京光禄少卿,改任太常少卿,幼学都没有赴任。第二年去世,终年八十四岁。中牟、湖州都为他立祠祭祀。(节选自《明史·卷一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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