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难行易四辩稿

更新时间:2023-12-22 00:58:03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22日发(作者:陪伴作文开头)

知难行易四辩稿

谢谢主席

谢谢对方辩友精彩的表现,但对方辩友的论点我方还是不敢苟同。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论点中的几点漏洞。

第一 对方辩友在立论中定义,知是可以由人主观控制的,但行却要受客观限制。可是对方辩友,您注意到了么,您方对知的定义是一个探索过程,所以说,知的一个基本性质就是未知,这难道不是知所受的最大的限制么?且不说当两者都受到客观限制的时候您方的这个对比标准已经失效,就是单独拿出知行所受的限制来说。行所受的限制是可知的,这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克服的目标和方法,而知,由于其未知性,我们在克服这个限制的时候难度是远远大与行的,因此知难于行。

第二 对方辩友一厢情愿的将知的难度缩小。爱因斯坦是个奇迹,但这个奇迹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他拥有可以站在无数巨人肩上的这个契机。相对论的成果是在爱因斯坦的时代展示出来的,但难道爱因斯坦之前的我们的探索过程我们就要舍弃了么?这也是隶属于知的啊。那么我们造原子弹的时间与这么漫长的探索相比不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么?造原子弹难,研究相对论更难,更何况,相对论的运用并不一定只是在造原子弹上,当我们在广阔无边的海面上划了一个小小的内切圆之后就认为我们到达了彼岸的行为难道不是很可笑么?如果我们继续在知的海洋里遨游,那么有一天我们发现了相对论的另一重大运用也是有可能的啊,彼时,我们可以用知指引行,不就容易的多了么?所以说知比行难啊!

第三 对方辩友多次将未成之知与行相对比。违法犯罪,作奸犯科的人首先是因为行的容易而导致恶行马上就反馈出了恶果,其次是因为他们对良知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所以导致其走上了不归路,他们的知是不完善的,而对方辩友将知的半成品等同于知,将普适性的知行特殊化,未免有将这些社会中的毒瘤引为社会主体之嫌。而与此同时,另一些像对方辩友一样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格,正直的人格,所以他们能够面对东西南北风而我自岿然不动。对方辩友可能会说这样的人毕竟不是全部,可这不正说明了知有多难么?它难就难在不能像行那样达到绝对的普遍性,所以说,知难行易啊。

接下来,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我们今天的辩题,是探讨知与行的难易对比。而我方定义的知是对客观事物的深刻认知,它包含探索,获取,积累的过程,是区别于人类的简单意识的。而行,则是实践,行动,是人类的一切实际活动及对知的具体应用。从定义上看,行的范围是非常大的,而按照其所实现的结果可以分类为积极,消极和无效三中的,而只有积极的行才能对知具有引导作用,所以知的实现受到了太大的限制,这就是其难的体现啊。

再者,知实现的时间要远远多与行。我方四位辩手在辩论这片热土上都涉足未深,但是我们今天勇敢的站在了这里,向优秀的对方辩友发起挑战,无论结果如何,我想我们都会无憾,对于行,我们双方都是赢家。但是,对于知呢,虽然这场辩论赛马上就要结束了,可是我们仍然会由于对辩论的热爱而不断探索。在这一点上,相信追求精

益求精的对方辩友也有同感吧,所以说,行有界而知无涯啊,这难道还不能说明知难行易么?

当汨罗河畔的芦苇摇荡了数千个春秋,我们还记得那一句意味深长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当翩跹的蝶在迷离的梦中飞舞出了华夏的浪漫,我们才明白那个看似疯癫的老头是如何用行之易诠释知之难。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迟。我们走到水穷处,并没有想到要去那个地方看云,可是最终,我们还是看到了那崇山峻岭中的流岚。行之易,世人皆可知,知之难,非卜士不可为。

综上所述,我方始终坚持,知难行易。

知难行易四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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