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发(作者: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原文)
李xx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公(长)行罚决字〔2021〕85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清公(长)行罚决字〔2021〕85号
【处罚依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7305770000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修订)0
【处罚日期】2021.06.2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清江浦分局长西派出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淮安市
【处罚对象】李XXX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6:36:28
清江浦分局长西派出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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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公(长)行罚决字〔2021〕85号
被处罚单位李XXX。
现查明:2021年06月19日11时许至2021年06月19日12时许,长西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检查中,发现淮安市清江浦区丰登路李飞发型工作室使用无线网上网未履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有等证据证实。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飞发型工作室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或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江浦分局长西派出所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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