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实践论读书笔记)
【哲学百家】信仰、自由与理性———英法启蒙运动的比较□郭继兰(南京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93)摘要:英法两国的启蒙运动体现出的思想文化内涵有相似性,但也呈现出各自的品格和特点。英法启蒙思想家对待宗教的态度迥异,英国启蒙思想家对待宗教较为温和,产生了自然神论;法国启蒙思想家则非常激进,从自然神论走向了无神论。英法启蒙运动孕育了英国式自由主义传统和法国式自由主义传统,英国启蒙者思想家建立了“消极自由”的自由观,法国启蒙思想家则建立了“积极自由”的自由观。这些重大差别是经验理性和先验理性的映射。关键词:英法启蒙运动;自然神论;无神论;自由主义传统;启蒙理性〔中图分类号〕K1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547(2009)04-0116-04国启蒙思想家在理性的名义下,对宗教和教会极力批判乃至谴责。法国启蒙思想家对待宗教的态度相当激烈,从自然神论走向了彻底否认宗教信仰的无神论。作为启蒙运动发源地的英国,启蒙思想典型地表现在自然神论的思想观点之中。在17~18世纪的英国,自然神论是启蒙运动的一种最初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宗教哲学思潮。自然神论提倡以自然理性为基础的“自然宗教”,而反对以神的启示为基础的传统基督教。自然神论认为,上帝按照理性法则创造了世界后就不再插手世界的事务,让世界按照自然规律(即理性法则)来运行,上帝是一个“不在家的主人”。促进现世的道德和幸福是基督教的首要之义。“世界是一部巨大的机械装置———一只放大了的表,为一位全智者所制造,制成之后他便不再干涉它的运转。”〔1〕自然神论的核心思想就是要突出理性的重要意义,全能的上帝也是服从了理性法则的。英国重要的启蒙思想家几乎全是自然神论者,如培根、牛顿、洛克、霍布斯、伯克等。17世纪的英国,哲学、科学一、英法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的态度之不同启蒙运动的灵魂与核心是理性精神,宗教批判是启蒙运动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其显著的特点之一。在宗教问题上,英国启蒙运动的最大特点是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在英国启蒙思想家看来,启蒙运动的最大敌人不是宗教,而是教条主义和不宽容。于是,他们提倡宗教宽容、信仰自由,认为这样就能使宗教真理从谬误和偏见中脱颖而出。英国启蒙思想家对待宗教的态度比较温和,产生了自然神论;而法国启蒙运动则表现出了一种激越的批判精神,法2009.4启蒙运动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启蒙运动最早产生于英国,而后发展到法国、德国,波及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等国。启蒙运动以18世纪的法国声势最大,成就最高,影响最深,是欧洲启蒙运动的高潮和中心,故狭义的启蒙运动指的是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在本文中,采纳的是广义的启蒙运动之含义。英国和法国作为启蒙运动的两大战场,就总体来说,尽管英法启蒙运动所体现出的思想文化内涵有一种相似性,但由于两国不同的历史传统,两国的启蒙运动也呈现出各自的思想文化品格和特点。正是由于这种思想文化品格的独特性,才使整个启蒙运动的精神更为丰富和完整,使整个欧洲启蒙运动呈现出既有丰富性又有独特性的生机勃勃的局面。两国启蒙运动中所孕育的思想文化更对后来的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尝试把英国和法国作为个案,用比较的方法来分析两国启蒙运动的特点和启蒙思想中的重大方面的不同之处,以及这种不同所产生的原因。勃兴,哲学家和科学家都秉承了怀疑主义和经验的方法。自然神论的基础是经验主义和怀疑主义,且与哲学、科学有密切的关系。培根在哲学领域运用怀疑精神和经验原则对经验·阿奎那哲学进行了批判,但对待信仰问题,培根与托马斯一样主张“二重真理”说,认为哲学和神学各有真理,神学高于哲学,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自然理性是不可能认识启示真理的;使经验论系统化和彻底化的霍布斯,也是自然神论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他甚至被称为“第二位自然神论(之父)”〔2〕洛克是“理性的超自然主义者”的主要代表人物,〔3〕他在自然理性的真理之外,仍然保留了启示真理的116【哲学百家】地位。洛克认为,真正的信仰必须建立在自然理性的基础上;但他又承认,对于一些超出自然理性范围的真理,人们必须依靠启示的力量才能领悟到。理性与信仰各有自己的范围,各种宗教纷争和谬误产生的原因是混淆了二者的界限。实验科学的巨人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但他把这宇宙万物运动的“第一因”赋给了上帝,他从物理学的角度证明上帝的存在。牛顿说道:“这个由太阳、行星和彗星构成的最美满的体系,只能来自一个全智全能的主宰者的督促和统”“我们只是通过上帝对万物的最聪明和最巧妙的安排,治。以及最终的原因,才对上帝有所认识”。〔4〕从英国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的言论和态度来看,其对宗教。在推崇理性的同的批判是一种谨慎的理性的“哲学方式”时,并未用理性来否定上帝和宗教信仰。这与法国启蒙思想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无论是极端的无神论者,还是信仰自然宗教者,都对宗教有一种刻骨的仇恨,对于基督教和教会的批判是一种激烈的感性的“文学方式”。上帝在理性面前,尊严全无。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他们是自然神论者。然而,他们都对天主教进行了犀利无情的批判。伏尔泰虽然宣称自己信仰上帝,但却如此地攻击上帝和教会:上帝“是第一个傻子所遇见的第一个骗子”,耶稣基督是“坏蛋”、“骗子”。基督教建立在“最下流的无赖编造出来的最卑鄙的谎言”的基础上,是“最卑鄙的混蛋所做出的各种最卑劣的欺骗”的产物。教皇和大主教是“文明的恶棍”、“两足禽兽”、“社会败类”。孟德斯鸠则尖锐地指出,宗教教义和信条是荒诞无稽和矛盾百出的。上帝是人想象出来的,“有人说得妙,如果三角形也要创造一个神,它们一定给它们的神三条边”。〔5〕着决定作用或成为国家教会的地方,社会进步就非常迟缓,工业和贸易的发展严重受阻;教会的各种捐税,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他还批判宗教是战争的祸首,“宗教在任何地方都点起了不宽容的火把,搞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城市焚。〔7〕霍尔巴毁,帝国残破;而他们从来不曾使人们变好”赫认为,宗教对人民是一种欺骗,是麻醉人民的艺术,是“神圣的瘟疫”。唯物主义哲学家还指出,教会给科学文化也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教会残酷迫害追求科学和真理的仁人志士。霍尔巴赫说:“神学是阻碍科学进步的一重无法克服的障碍,……除了通过迷信的病眼以外,它不允许物理学、博”〔8〕爱尔维修也指出,宗教物学、解剖学去看任何事物。是科学的大敌,“祭师迫害的是什么?……科学。科学家的敌人是和尚、阿訇、婆罗门以及不管哪种宗教的全体教士”。〔9〕英法启蒙思想家对待宗教的这种重大区别,究其原因,与两者在宗教改革历程中的不同经历大有关系。英国较早地进行了宗教改革。在16世纪前期,亨利八世领导了宗教改革。英格兰摆脱罗马教会而独立,英国国王成为英国最高的世俗领袖和宗教领袖,国家权力高于教会权力。到伊丽莎白女王时期,她采取了宽容的宗教政策,使天主教和新教和平相处,英国国教会形成。国教会比之天主教和其他新教派别,如加尔文教,在宗教观点上都更为宽容。教会的这种宽容使得人们也能够较宽容地对待宗教和教会。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确立。议会颁布了《宽容法案》和《权利法案》,这标志着英国各派宗教派力量和政治力量在经过长期的冲突后最终达成了妥协。宗派的狂热在英国与内战同时告终,宽容精神和妥协原则成为英国处理宗教和政治事务的准则。这使英国最早成为信仰、言论自由和最为宽容的国家之一。而18世纪的法国依然是一个封建专制国家,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仅极力强化国家机器,加强对下层人民的剥削和压迫,而且在思想文化上加强对人民的精神控制。在黎世留和马萨林两位红衣主教先后担任法国首相期间,曾经对割据的胡格诺派贵族进行了大清剿,致使大批胡格诺派教徒流亡国外。天主教在法国取得了绝对统治地位,并且与政治上的专制制度相互扶持、成为法国资本主义经济成长和自由思想发展的主要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启蒙学者们面临着与天主教的尖锐对立。天主教会毫不妥协地反对自由思想家,而且还与国家政权一道压制宗教异端。在这样的环境下,启蒙思想家也只好毫不妥协地反对教会和教皇,希望用启蒙理性来摧毁神启以解决宗教的不宽容问题。结果,法国启蒙运动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攻击宗教。二、两种自由主义传统的发轫构筑启蒙运动的思想大厦的,除了理性主义和科学方法论,还有自由主义思想这一重要的基石。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论,它的核心是个人自由,是对个人权利,尤其是自由权利的保护。它主张在个人与国家(社会)关系中以个人他攻击教皇是“魔法师”,天主教的僧侣们都是寄生虫,寺院则是寄生虫的安乐窝。他斥责天主教会贪婪地占据大量地产,造成各国实业凋零,土地荒芜,人民贫困。卢梭抨击天主教残暴地压制异端,发动宗教战争,实施宗教迫害,强烈谴责“这种宗教的神是最不公正的,是最残忍的暴君”,造成了“尽是世人的罪恶和人类的痛苦”。〔6〕他辛辣嘲讽天主教义违背自然,神秘荒诞,自相矛盾。“百科全书派”的思想家们对宗教的批判则更加激进和猛烈,他们对宗教、对宗教号称的有效性和真理性公开宣战。他们谴责宗教从来就是理智进步的障碍,谴责宗教不能建立纯正的道德和公正的社会秩序。他们抛弃了自然神论,走向了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他们的代表人物有梅叶、狄德罗、霍尔巴赫、拉美特利、爱尔维修等。首先,他们认为物质是宇宙的唯一实体,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属性,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人创造出来的。狄德罗指出上帝是没有的,上帝创造世界是一种妄想。霍尔巴赫说,崇拜上帝,无异于崇拜人的想象创造的虚构物。其次,他们抨击教会和僧侣维护封建专制的残暴统治和欺压人民,麻痹人民,阻碍社会进步。梅叶指出,宗教和政治像两个贼一样,互相支持包庇;僧侣则是煽动宗教狂热,实施宗教迫害,压制“异端”,扼杀科学和进步的刽子手。爱尔维修说凡是天主教会对国家事务起1172009.4【哲学百家】为主,主张国家和社会必须以维护个人自由为根本任务。〔10〕这种个人自由有多种形式,如宗教自由、政治自由、经济自由等。除了作为思想基础的个人主义之外,启蒙的自由主义还涵括了政治和社会哲学中的广泛内容,如自由、平等、宽容等价值,以及民主、法制、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等为实现上述价值而必须的手段。在自由主义所涉及的各种价值和手段中,“自由”是最核心的价值,在一定的意义上,民主、法制与分权等,都是为实现“自由”而服务的。自由主义的这些理念是由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提出并发展的,英法两国的启蒙思想家对自由主义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两国的启蒙思想家建立了两种不同的自由观。英国启蒙学者,尤其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特别强调“消极自由”的权利,而法国启蒙思想家所强调的则是“积极自由”的权利。〔11〕英法两国的启蒙思想家创立了两种自由理论或者说两种自由传统,即英国式的自由主义传统和法国式的自由主义传统。哈耶克在论及自由主义时,曾对这两种自由主义传统加以区别。哈耶克认为,英国传统的自由理论是以经验主义为基础,相信渐进的改良,相信社会发展的自发秩序,注重法制下的自由。而法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则突出了“思辨和理性”,以构建理性为基础,视所有社会与文化现象为人为社会之产物,强调人们可能而且应该根据某一被接受的原则或计划重新组织社会结构。〔12〕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奠基人和代表者为霍布斯、洛克、休谟、亚当·斯密、亚当·弗格森、伯克等人。这些启蒙思想家注重无论何种理由都不能剥夺的“消极自由”权利,如人身、言论、宗教、结社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和在不会对他人或整个社会造成危害的一切生活领域中的自主权;强调法律面前或者政治上而非经济上的平等。对他们来说,为了平等而牺牲这类“消极自由”权利,那是绝对不可接受的。我们从英国的启蒙思想家的理论中可以看出这种特点。霍布斯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创始人。他认为,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拥有平等的和自由的“自然权利”但也处在“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为了和平,人们放弃了一部分自然权利,订立契约,组成了国家。但是“生命与自由”这种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国家不得侵犯、剥夺,个人拥有抵抗侵害的权利。霍布斯将个人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看作国家权力的基础。这种出发点是个人主义的。同时,霍布斯还明确地把人民的经济自由和生活自由看作基本的权利。洛克比霍布斯更具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洛克也把自然状态作为政治理论的出发点,但与霍布斯不同的是,他所设想的自然状态为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平等状态,在那里,人人热爱和平,熟悉自然法,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人们后来之所以订立社会契约,放弃部分权利组成社会和政府,是因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在涉及自身的案件中充当法官有诸多不便。洛克认为,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等基本自然权利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社会与政府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人的天赋权利。他同霍布斯一样,认为个人是第一位的,国家和社会第二位的,是从个人权利派2009.4生出来的。洛克非常重视财产权,他把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个人自由密切联系起来。个人的独立必须以私人财产权得到安全保障为前提。为了保障公民的天然权利,防止专制,洛克最先提出了政治分权理论,通过分权来限制权力的运行。从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思想中可以看出,他们都把个人的基本自然权利作为国家权力的基础,政府不得侵犯和剥夺个人的天赋权利,就实质而言,他们提倡的是消极自由。在18世纪,英国启蒙运动的代表是亚当·斯密、弗格森、伯克等苏格兰学者。他们对近代由主义也作出了贡献。亚当·斯密阐述了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原则———自由放任。亚·斯密的《国富论》一书为近代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当斯密的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个人利己主义,他从个人的利己本能观察到人类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联系。在他看来,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在看不见手的作用下,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亚当·斯密认为,只有在自由状态中,个人才会使其生产最大化并且尽一切可能去实现这个目标,而竞争的力量将使他们的活动保持某种秩序,从而造成国民财富的增长。因此,亚当·斯密主张国家对经济应该采取放任态度,对私人经济活动不加干预,政府的职能仅在于提供某些公共服务。就个人自由而言,亚当·斯密认为个人拥有与他人的同样自由相容合的最大的自由。因此,亚当·斯密的体系在道德意义上也是个人主义的,强调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自由,而反对国家拥有强大的权力。总的来说,与霍布斯与洛克一样,苏格兰学者的理论基调是保守的,他们不大看重平等的价值,而是看重自由,防止过于注重平等而扼杀个人自由,他们积极提倡经济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像亚当·弗格森(他在其《论市民社会的历史》中将近代兴起的社会称赞为市民社会)、亚当·斯密、伯克都坚持认为,由宗教组织、商会和私人企业等构成的公民(市民)社会是上述“消极自由”的最根本保障,反过来,破坏市民社会的经济秩序则必将危及这种自由权利。法国式的自由主义一般不是指伏尔泰与孟德斯鸠的自由主义,而是卢梭式的自由主义,〔13〕其杰出的代表者为百科全书派、卢梭、重农论者和孔多塞,他们以笛卡尔式的唯理主义为理论基础。支配着法国的自由主义类型,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与英国自由主义不大相同的特点,它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反教权、反宗教和普遍反传统的态度。在这里,笔者重点论述对法国大革命起指导作用的卢梭的自由思想,以及孔多塞的自由思想,来分析它与英国自由主义传统的区别。“自由”在卢梭的理论中最本质的含义就是伯林所称的“积极自由”,其核心是自主。卢梭声称,自由意味着,“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成为自己的主人”。〔14〕卢梭把自由分为三种,天然的自由、道德的自由和社会的自由,天然的自由在契约之后已经变为道德的自由、社会的自由:“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15〕自由的含义在卢梭这里,已不是英国启蒙思想家118【哲学百家】所强调的消极自由,而是积极自由。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每个人全部转让了自己的天然自由和权利,个人服从全体成员的公意(普遍意志)。“每个结。这样,合者以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的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思想。结果,过分地追求平等民主,反而损害了人的自由。为了保证个人自由,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作为,通过积极的国家行为增进个人自由;一种是不作为,通过消极的限制国家而保证个人自由。这成为自由的两个要旨。法国选择了前者,法国思想家强调在政府和组织内寻找自由,强调通过政府干预而实现自由;而英国选择了后者,英国启蒙思想家坚持政府干预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英国传统认为,“自生自发及强制的不存在乃是自由的本质”,而法国传统则—绝对的集体目的的过程中认为“自由只有在追求和获致——方能实现”。〔20〕这便是英国的消极自由传统和法国的积极自由传统的本质区别。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仔细观察英法启蒙动运动中的重大不同,是两种启蒙理性的表现。英国启蒙运动体现的是从培根到洛克的经验理性,法国启蒙运动体现的是从帕斯卡到笛卡尔的先验理性。■参考文献:[1]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554.[2][3]赵林.基督教思想文化的演进.人民出版社,2007:170、173.[4]H.S.塞耶编.牛顿自然哲学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48、51.[5]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100.[6]卢梭.爱弥尔:论教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8:428、426.[7][8][9]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525、636、514.[10]吴玉章.论自由主义权利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导论第3页.[11]“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是当代英国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提出的。对自由主义不同流派的认识,始于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贡斯当。贡斯当用“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分类来辨析自由的概念。贡斯当认为,古代人的自由强调人们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即民主权。自由的特征是“去做”(freedomstodo)。而近代自由则突出个人的自主性,是一种“免于强制”(freedomsfrom)的自由。伯林把贡斯当的自由概念加以发展。伯林用“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对自由观做了区分。所谓“积极自由”指的是“成为某人自己的主人的自由”,有权参与集体决策,这种自由是通过理性的自我主导、自我控制和自我实现来获得的。“积极自由”是“古代人的自由”的特征。“消极的自由”就是不受干预,即个人不受外部因素的限制,可以按其意志来行动。如人身、言论、结社和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等,皆属“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是“现代人的自由”的特征.[12]邦雅曼·贡斯当著,阎克文等译.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商务印书馆,1995:中文版序言第1页.[13]胡传胜.自由的幻像———伯林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120.[14][15][16][17][18]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9、30、23-25、23、69.[19]转引自王养冲,王令愉.法国大革命史.东方出版中心,2007:68.[20]弗里德利·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64页.由于公意是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于是个人服从公意时,他“不过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17〕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力之间是统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一的,不再对立。卢梭赋予国家权力“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如果有人不服从公意,全体可以迫使他服从,这等力量”于迫使他自由。在这种契约理论基础上,卢梭建立了人民主权的理论。伯林认为,积极自由回答的问题是“谁来统治我们”。卢梭关心的问题便是权力属于谁,由谁来行使。为了维护个人自由,就要防治政府的专制,洛克提出了以分权的办法来限制政府。但卢梭认为,如果权力属于人民,受公意指导,权力就不可能对人民构成伤害,因为个人是不会伤害自己的。既然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又是通过最能反映他们意志的民主程序表达意见的,那么立法权就是至高无上的,一切防止人民权力滥用的机构不但没有必要,而且也与人民主权原则不相符合。就这样,卢梭把自由原则与人民主权的原则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在卢梭那里,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力不再矛盾,国家权力甚至不再需要制约。平等是两种自由主义传统共同的价值之一。在论及平等和自由的问题时,卢梭更偏重于平等。两种传统的自由主义在平等的观念、范围和目标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如洛克的平等观是政治上的,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经济上的不平等,他不提倡,甚至竭力维护;这种平等也就是程序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而卢梭不但主张政治上的平等,还主张经济上的平等。他认为平等和自由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自由,是因为一切个人的依附都要削弱国家共同体中同样大的一部分力量;平等,是因为没有它,自由便不能存在”。〔18〕这种平等实际上是事实上的平等、结果上的平等。秉持同样自由观的还有孔多塞。孔多塞确信,理性使人们懂得了包括自由、平等在内的一切自然权利,人之所以集合成为国家,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行使这种权利,在权利关系中人人平等。孔多塞也提倡人民主权说和直接民主说。他反对孟德斯鸠的权力分立和使用中间权力参政的学说,认为这样就侵犯了基本的平等的权力。他强调,权力中最主要的是立法权,归根到底是人民主权,其他权力只是执行法律而已。“一切存在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可以由人民合法地撤废,也可以在某种新的形式下重建”。〔19〕自由与平等之间,孔多塞和卢梭一样偏重于平等。他认为,国家为保证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其权利,应当消除社会组织中一切人为的不平等,如财富不平等、教育不平等、劳资不平等。法国人对平等的偏爱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了体现。法国大革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追求平等与民主这种积极的自由,在法国大革命中,事实上的平等取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责任编辑:丁芝119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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