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X

更新时间:2023-12-14 08:52: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取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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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X

第一部分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团工委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 团工委工作职责

珠海校区团工委,全称“共青团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是校团委在珠海校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在校区代行校团委的工作职能。团工委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接受中山大学团委、珠海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直接领导,坚持“延伸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原则,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的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带领广大青年团员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追求进步,引导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活跃第二课堂,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生主力军作用,引导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

珠海校区团工委工作以延伸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延伸管理主要是工作思路、制度、政策、职能的延伸。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制订,文件发布,工作人员调整,违纪学生的处分及其它一些重大事情主要实行延伸管理。日常的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团组织、学生会、学生团体的管理则主要实行属地管理。

遵循延伸管理原则,珠海校区团工委下设办公室及其他八个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团体部、实践部、艺术部、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网络部、学生活动中心)。并下辖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学生会,《中大青年》出版社珠海分社、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珠海分台、青年科技协会四个直属学生团体以及舞蹈团、合唱团、话剧社、民乐团、管弦乐团、打击乐团六个直属艺术团队。

二、 团工委岗位职责

珠海校区团工委由校团委一名副书记分管,设副书记2名(含1名兼职副书记)。

(一)分管副书记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领导团工委工作,制订总体工作思路和总规划;代表团工委,对上级负责;负责与校内外各单位的交流合作;对内抓好组织建设、制度化建设,协调各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实施校区重大活动;指导各院系团组织工作;按校财经制度做好经费规划、管理和使用;具体安排实施兼管的各部门工作。

(二)副书记岗位职责 担任校区学生会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和各学生团体;负责学生活动中心的管理;负责学生活动申请的审批,具体指导学生会、学生团体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建立制度,照章办事,配合校区管理好宣传物品的摆挂及露天场所的活动开展;指导办公室、活动中心等部门,包括场地安排、安全保卫、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活动的后勤保障等;负责团工委所有固定资产报增、保管和维护。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分管副书记不在时,经授权代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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