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大班社会领域目标)
护士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护理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及其健康需求为中心,全面提供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坚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医院内部护理管理更趋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护士管理暂行规定。
1、医院护理管理实行垂直层级管理,即院长—分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士,各层级护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务必完整、尽力履职,履职不当逐级追究责任。正常护理管理工作要求逐级汇报,避免越级报告而造成失误及追责混乱,(特殊情况例外)。
2、医院护理中层干部是医院和科室护理管理者和执行者,在院长、分管副院长及护理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自己管理和分配的工作要全面高度负责,必须主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医院和院长高度负责,做到工作没有借口,富有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富有主动工作及服务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创造性地全面完成医院护理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
3、医院护理中层干部对护理部及院领导直接按排的(法律法规范围内与职责相关)工作和任务拒绝不执行、故意找借口推脱或严重执行不力者作暂停职务处理,实行戒免谈话,情节严重者停班学习一个月,再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1 4、医院护理中层干部原则上上行政班,护士长休假、外出学习、考察、授课、院外服务及进修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到护理部备案,护理部随机抽查,不在岗且无备案者按第5条处理。
5、全院护士严禁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缺岗,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扣10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并扣发当月绩效奖金;一年累计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以院部检查及护士长上报为准)。
6、全院护士严禁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区内打牌、下棋、玩麻将及其他一些娱乐活动,违者每次扣罚200元。
7、严禁本院护士怂恿、唆使他人围攻、谩骂、殴打本院员工及领导,严禁护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地内和病人及家属发生打骂事件(正当防卫除外)。违者查实后酌情处理。
8、严禁开具虚假病假证明。凡本院护士请人开具虚假病证明,发现查实后立即停止休假,当事人按事假论处并每天扣罚50元。
9、凡不服从护理部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经做工作仍拒绝到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护理人员不服从护士长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屡教不改者,送交护理部,第一次护理部帮助安排科室,第二次自行找接收科室,时间两周,两周后仍无接收科室者做待岗处理,医院发最低基本生活费;一年后按人事科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严禁利用科室内公用电话聊天。否则因此造成的一
2 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扣罚当事人100元。进修、实习生违反此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带教老师或当班职工负责。
11、为确保护理会议准时、高效,护理部应提前做准备,按时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必须签到,严禁迟到、早退、缺席。确有紧急情况必须向直接上级请假并说明理由,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0元,无故缺席会议者每次扣100元,如属护理部未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则罚款由通知者承担。每次会议内容未传达或执行不到位、未按限定时间报送护理部要求的资料,每次扣护士长100元,护理组长扣50元。
12、医院学习、进修规定:凡院内任何培训,指定参加者务必按时参加,严禁迟到、早退、缺席;外出学习和进修者必须经过逐级审批,最后经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参加,(3个月以上者必须与医院签定进修、学习合同书),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干部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授课一次,向院长、分管副院长及护理部上交进修总结和回院后工作计划,第一年开始必须按计划开展好工作;护士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必须进行科内授课一次,交进修总结和回科后工作计划。
13、院内调科规定:全院护理人员(含新入和调入护士)由护理部统一按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原则安排或调科(确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原岗位者,自己向护理部提出申请并出示客观资料,护理部在原则范围内进行调整)。
14、护理纠纷及差错事故处理规定:护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等造成护理纠纷及差错事故,一
3 经核实按医院奖惩办法处理。
15、编制外护士聘用规定:编制外护士由护理部按医院护理单元护士配置原则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护理部选择到医院应聘的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审批;试用合格后由护士长及护理部确认聘用;人力资源部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16、护理考试、考核规定:护理人员(含编制外护士)每年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理论及操作考试,正式护士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操作考试者当年不能评定为优秀;连续两年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操作考试者两年不能聘用上一级职称;连续三年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操作考试者,低聘一级。合同护士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操作考试者当年不能评定为优秀;连续两年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操作考试者次年不再续聘。(护理核心制度考试要求全院护士参加、闭卷考;其他理论考试视情况而定)。护师及以上职称每人每年必须撰写一篇论文(除外当年退休者)。
17、护理中、高职聘用规定:为留住优秀中、高职护理人员、充实临床一线以提高护理质量,非临床科室(除卫生法规有规定的手术室、供应室及护理管理相关人员等)原则上不聘用45岁以下的主管护师、不聘用高级职称(副主任护师)。原在临床科室已聘用,申请调换到非临床科室的45岁以下的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及主任护师次年低聘一级职称。临床科室护理中、高级职称聘用在危急重症、儿科、感
4 染科及护理特殊优秀人才较同级人员优先聘用。
18、医院护理单元护士配置原则:临床科室按卫生部2011年护理人力资源配置标准:实际床位(日平均占床数):护士=1︰0.4-0.6;血透室:可用透析机数:护士=1:0.4;ICU2009年卫生部重症病房护士配置标准:开放床位:护士=1︰3;手术室:开放手术床:护士=1︰2.5-3;非临床科室以现有实际所需岗位配置。
19、机动护士库管理规定:医院建立机动护士库,固定人员为18人,原则上要求在院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护理人员(含编外护士),每年轮换一次;机动护士库人员编制及福利在固定科室,工资及绩效金由当月所在科室支出,标准为该科同级职称最高水平;学习、进修、评优优先照顾。本规定与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XX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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