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发(作者:防疫科普知识)
第l2卷第3期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JOURNAL OF HUANGHE S&T UNIVERSITY 2010年5月 Mav 2010 VoI.12 No.3 马瑞辰谪戍东北考辨 任树民,李 秋 (北华大学文学院,吉林吉林132013) 摘 要:马瑞辰一生曾有两次谪戍经历,一次是谪戍盛京,一次是谪戍黑龙江。然而,马瑞辰的各种传记资料对这两次谪戍 经历的介绍往往都是语焉不详,甚至存在着误解。详考马瑞辰两次谪戍东北的前因后果及其经历始末,看似偶然的背后,却潜藏 着个性的必然。 关键词:马瑞辰;谪戍;盛京;吉林;黑龙江 中图分类号:K82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424(2010)03-0058-03 马瑞辰,安徽桐城人。其所著《毛诗传笺通释》 书,是清代研究《诗经》诸多著作当中较为著名的一 部,因此,颇受《诗经》研究者的敬重。然而,由于马瑞 辰生平记载的各类资料零散又疑点重重,所以,研究 者在介绍马瑞辰的生平履历之时,往往都是语焉不 一就被禀奏到了嘉庆那里。嘉庆屡次询问,佛住等都是 以“安静无事”回奏。后来,御史萧镇上了一折,嘉庆 才了解到事情原委。嘉庆认为,佛住等人对于匠役闹 事的处理非常不妥,有失朝廷尊严,遂予以革职查办; 而时任监督的马瑞辰虽曾提出严惩闹事,但也无申辩 之力,因而也受到牵连,遭查办、遣戍。 详,甚至是错讹百出。其中,关于马瑞辰两次谪戍东 北的经历介绍就属于这种情况。有鉴于此,本文不揣 关于马瑞辰在盛京的经历,有以下四则史料可 考: 鄙陋,拟一探马瑞辰谪戍东北的经历始末。 谪戍盛京考 马瑞辰是嘉庆十年进士。及第后,选翰林院庶吉 一、其一,萨英额的《吉林外记》所记: 元伯,安徽桐城人,进士出身。初任至工部 郎中,因公获罪。遣戍沈城,委书院山长。生徒 士。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四月,改工部营缮司 主事,擢郎中。关于马瑞辰此后的经历,《清史稿》本 传说:“因事里误,发盛京效力。旋赏主事,奏留工 部。”…可见,马瑞辰是在担任工部郎中期问“因事里 误”被遣往盛京的。 中式二名,著有成效。将军富俊奏赏主事衔,升 工部副郎。又获咎,遣戍黑龙江,捐赎回籍 1】 。 其二,马其昶《桐城耆旧传》: 议发盛京效力。旋赏给主事。曹文正公振 镛奏留工部,擢补员外郎 』6 。 其三,《宣宗实录》道光元年三月甲戌(廿四13) 上谕: 工部司员讷尔经额、萨炳阿、法克精额、容 关于马瑞辰此次谪戍盛京的原因,其族人马其昶 在《桐城耆旧传》中有过记载:“初坐察办宝源局匠人 滋事,请罪其犯首,上官宥不罪,因同以失政体被议发 盛京效力。”_2 J63 事件的具体情形如何呢?查《仁宗实 录》,在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六月乙亥(廿 七)及两日后的六月丁丑(廿九),曾有两条上谕提到 宝源局匠人滋事事件而言及马瑞辰。根据上述两段 海、宝善、福绵、马瑞辰、存兴,俱著遇有应升缺 出.先行升补 ]瑚。 史料可以推知,马瑞辰此次谪戍盛京的大体情形是这 样的: 其四,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 因事遣戌沈阳。文诚公富俊,时为吉林将 军,延主白山书院,生徒中式者二人,文诚以课士 有效,奏赏主事。涛擢员外郎。复遣戍黑龙江, 纳赎回籍p 。 嘉庆二十一年五六月之间,宝源局的匠役闹事, 钱法侍郎佛住等人不但没有镇压严惩,而且还妥协怀 柔以图“将就了事”。谁知,妥协之后,这些匠役不但 没有停止闹事,反而变本加厉。于是,匠役闹事这事 收稿日期:2010—03—12 从上面一、二两则可看出,马瑞辰在谪戍期间被 委任为书院山长,因课徒有效,受到将军富俊赏识。 作者简介:任树民(1979一),男,辽宁葫芦岛人,讲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文学及吉林地方文化研究;李吉林人,副教授,文学硕士,主要从事唐宋文学研究。 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清代吉林地区流入文化现象研究》(2009B186)阶段性研究成果。 秋(1967一),女,吉林 任树民,李秋:马瑞辰谪戍东北考辨 59 于是,富俊奏请朝廷赏给马瑞辰主事一衔,后由曹振 镛奏留为工部主事,这也由第三则佐证。然而,对比 一八旗及民籍子弟俱在内肄业。仅聘本地诸生教读,难 收实效”,请求把马瑞辰改发吉林,“专司教读” 4J670。 道光皇帝没有同意,并且批评富俊道:“马瑞辰系发遣 黑龙江充当苦差之员,何得率请改发吉林,俾司课读? 所奏断不可行。”_4_6加从这折史料不难看出,作为一个 、四两则却出现了问题。按照支伟成的说法,马瑞 辰在谪戍盛京期间所主持的书院是白山书院。白山 书院是富俊在嘉庆十九年建于吉林的,如果单从时问 上考虑,倒也讲得通;问题是,既然吉林将军富俊延请 谪戍之人,未经朝廷批准是不能从戍所随意离开而前 了马瑞辰主持白山书院,那么,马瑞辰一定是来了吉 往其他地区的。既然如此,马瑞辰第一次谪戍,如果 林。但是,作为谪戍之身,一个名义上的罪犯,他要在 要从盛京改移吉林显然也得征得朝廷的同意。试想, “盛京效力”,又怎么能够轻易地来吉林课士呢? 《吉林外记》成书于道光七年,而当其前篇写成 之后,萨英额曾于道光二年就有关问题请教过第二次 谪戍在东北的马瑞辰。马瑞辰在看过后,写了一篇短 序并赋诗一首,从中告诉我们,萨英额与马瑞辰有过 交往,他的记载最为可信。可问题也就是出在这里, 因为萨英额在《吉林外记》当中没有明确指出马瑞辰 到底主持了哪座书院,可信之人语焉不详,后贤言之 凿凿却不可信。显然,关于马瑞辰谪戍盛京期间主持 书院一事还需详加考证。 关于马瑞辰谪戍盛京期间的经历,就笔者所见史 料,都是一笔带过。因此,要想考察马瑞辰主持书院 一事,还得回到上引材料一。我们再来看一下萨英额 的记载:“初任至工部郎中,因公获罪。遣戍沈城,委 书院山长。生徒中式二名,著有成效。将军富俊奏赏 主事衔,升工部副郎。”如果我们不看第四则史料,单 看萨英额的记载,并按照他的叙述语序来解读,那么 马瑞辰的这段经历,显然应该是:马瑞辰因公获遣,被 发往盛京。在盛京期间,他被委任为书院山长,因课 徒有成效,受到将军富俊赏识。于是,将军富俊就以 此为理由,奏请朝廷赏给马瑞辰主事一衔。因为此事 发生在盛京,将军富俊应该是盛京将军富俊。试想, 如果富俊此时担任的是吉林将军,他又怎能干预盛京 之事呢?我们认为,对材料一应该这样解读。否则, 萨英额应该解释一下。因为“遣戍沈城”后接“委书 院山长”,如果委的果真是白山书院山长,不解释一下 的话,这就是一个违背生活事理的病句。人在盛京, 委的是吉林的书院山长,很显然,不交代一下是讲不 通的。既然对马瑞辰和白山书院都很熟悉的吉林人 萨英额没有这样写,那么在笔者看来,这只有一种解 释,那就是马瑞辰被委的是盛京地区的书院山长,而 非吉林的白山书院。 其实,关于马瑞辰在盛京谪戍期间被委任的是盛 京地区的书院山长,我们还能找到一条外证。道光二 年,马瑞辰再次因公获罪而被遣。这次的戍所是黑龙 江。当时,赏识马瑞辰的富俊在吉林任将军,于是,他 就给道光皇帝上了一道奏折,说“吉林向有白山书院, 如果马瑞辰在不久前的谪戍盛京期间曾由盛京改发 过吉林,那么,现在由黑龙江改发吉林为什么就“断不 可行”呢?显然,在盛京谪戍期间,马瑞辰根本就没有 被改发过。 综上所述,第一次谪戍东北,马瑞辰所主持的书 院在盛京,且是在盛京课徒有效而被盛京将军富俊 “奏赏主事”,而非是《清代朴学大师列传》所说的在 白山书院课士而被吉林将军富俊“奏赏主事”。 二、谪戍黑龙江考 关于马瑞辰谪戍黑龙江的经历,马其昶的《桐城 耆旧传》作了叙述: 道光二年承办太庙工程,荐郎中纳尔经额料 工,同部某讦其不实。经内务府核算,无失。纳 尔经额得不坐,而先生罢置,发黑龙江效力,未几 释归 。 根据马其昶的这段记载,此次瑞辰谪戍黑龙江是 因太庙工程案所致。对此,《宣宗实录》有两处史料提 及:一处是《宣宗实录》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二月 乙巳日,一处是道光二年三月庚戌日。据此,马瑞辰 此次谪戍的大体情形是这样的:工部都水司郎中李光 先呈奏坛庙工程弊端,指出“坛庙十案工程,内有四案 销册,并未核减”,存在着“蒙混销算”的成分 。于 是,道光帝命令军机大臣会同刑部一起会审,定要严 办。其中,涉及马瑞辰的是,当他在任职工部坛庙工 程的看册司员时,因承修司员法克精额的徇情嘱托, 对工程核算开了方便之门,且事后又收受了官匠贿 赂,结果,道光皇帝于二年二月乙巳日下旨,法克精额 与马瑞辰“俱著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而工部堂官 “著交吏部查明各堂官在任月日,分别严议议 处”l4l5 。这项处置虽然不久后因革职降调的人 数众多一时牵动工部人事,在简用乏人的情况下予以 加恩裁量,但马瑞辰还是被遣往了黑龙江。按照《宣 宗实录》的这一说法,马瑞辰此次谪戍是因徇私情和 收受贿赂而起;然而,在《桐城耆旧传》当中,此次谪戍 的根本原因却是遭人诬告。两相对照,我们认为不能 排除马其昶为其尊者讳的嫌疑。但马其昶认为,马瑞 辰由承办太庙工程到案发被戍都发生在道光二年,对 60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照纳(讷)尔经额的仕途履历,这一说法却是不准确 革员因祖母姚氏年八十六岁,伊母左氏年七十 的。《清史列传・讷尔经额本传》载:“(嘉庆)二十四 年升制造库郎中,道光元年,授山东兖沂曹济道,二年 六月,升湖南按察使。”I6 按照马其昶的说法,承办太 庙工程,马瑞辰曾“荐郎中纳尔经额料工”,对照讷尔 经额的这一仕途履历,马瑞辰承办太庙工程的时间应 岁,并无伯叔兄弟,归养情切,请准援例纳赎。道 光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 由是观之,朝廷因马瑞辰“家有老亲,归养情切” 而同意其从黑龙江“捐赎回籍”的时间应是道光二年 十二月十八日。考虑到当时的交通状况,马瑞辰回籍 的时间应该是道光三年年初。 该是在嘉庆二十四年到道光元年之间,而非马其昶所 说的道光二年。 关于马瑞辰此次谪戍的戍所,各种传记资料都是 说遣往黑龙江。在遣往黑龙江后,吉林将军富俊曾以 吉林白山书院“教读乏人”,请求道光帝把马瑞辰改发 吉林,“专司教读”。但是,道光基于对吉林一贯的重 武轻文之国策,否决了富俊的请求,并对富俊提出了 批评。 关于马瑞辰此次在东北的经历,还有一事可考。 吉林最早志书《吉林外记》的前篇写成之后,其作者萨 英额曾请教过马瑞辰。马瑞辰看后写了一篇短序并 赋诗一首,序言:“萨吉夫主政以所编《吉林外记》见 示,载尚书富松岩师惠政甚多,因题其后。”诗日: 挹娄陈迹久难寻,安乐今传治世音。都会尽 沿新鸭水,醇风直溯古鸡林。金城独纂农桑要, 玉塞三瞻綮戟临(松岩师三任吉林将军)。赖有 文人能载笔,桑阴纪遍又棠阴[3j19。 查《清代职官年表》,对照《吉林通志》职官表,知 富俊(松岩)于嘉庆二十三年九月丁巳三任吉林将 军,道光二年六月改授理藩院尚书,道光四年二月丁 酉四任吉林将军。马瑞辰在诗序中称富松岩为“尚 书”,又自注“松岩师三任吉林将军”,可知马瑞辰的 这篇序和诗写于道光二年六月至道光四年二月之间。 根据当时的驿路情况,前往黑龙江要经过今吉林市。 马瑞辰戍往黑龙江的时问是道光二年二三月问,而富 俊于道光二年六月改授理藩院尚书。根据这一时间 来看,马瑞辰的这首诗不会写在前往黑龙江途经吉林 将军府治之时。那么写在什么时候呢?这就要考虑 到马瑞辰此次“捐赎回籍”的时问。 关于马瑞辰此次“捐赎回籍”的时问,现藏于台 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道奏折可以为据: 刑部为移会事:赎罪处案呈内阁,抄出黑龙 江将军松 奏称据发遣黑龙江已革工部员外郎 马瑞辰,以家有老亲,归养情切,遵照五品官捐赎 之例,措备银三千六百两呈请纳赎等情。查该革 员马瑞辰于道光元年春间,分看工程清册,因收 受陈志清馈送银二百两,依事后受财,按例罪应 拟流。缠刑部奏请,改发黑龙江充当苦差。兹该 上文已经说过,当时往来黑龙江要经过吉林将军 府治,那么,根据这一行程及其回籍时间来看,马瑞辰 的这首“挹娄陈迹久难寻”创作最佳时间应该是在道 光三年年初从黑龙江回籍而经过吉林之时。 余论 关于马瑞辰的两次被谪,其族人马其昶在《桐城 耆旧传》中有过这样的评价: 先生英年积学,既入曹属,惩吏胥舞积弊,日 夜发愤读律,遂精熟律文,能背诵,老吏皆惮惊。 尚书苏楞额尝有所持,部中署名惟谨先生独不 可,奏上果致驳斥,由是一部事皆取决。然先生 亦卒见忌,遂再蹶不复起矣 M。 按照马其昶的这一说法,马瑞辰仕途受阻,两次 遭谪,其根本原因是在于气盛秉直而遭时忌。正如马 其昶对瑞辰谪戍黑龙江的原因其记载有为尊者讳的 嫌疑一样,这一说法也不能排除为尊者讳之嫌。但 是,鉴于我们对马瑞辰两次谪戍经历始末的考辨,不 难发现,无论是第一次的宝源局匠人滋事案,还是第 二次的太庙工程案,马瑞辰每次都是因受牵连而被卷 入,可得到的惩罚每次都不轻,这就不能不让人倾向 马其昶的说法了。恩格斯曾指出,偶然性只是相互依 存的一极,它的另一极叫做必然性。由是观之,马瑞 辰两次谪戍东北,表面看来,似乎只是“因事呈误”,出 于一时偶然。然而,这看似偶然的背后,却潜藏着个 性的必然。 [参考文献] [1]赵尔巽,等.清史稿[M].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00册).上海:上 海古籍出版社,2002:226. [2]马其昶.桐城耆旧传[M].续修四库全书本(第547册).上海:上 海古籍出版社。2002. [3]萨英额.吉林外记[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 [4]清实录(第30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M].上海:泰东书局,1925:175. [6]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3156. [7]刑部为马瑞辰纳赎事折[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明 清档案工作室藏本. [责任编辑陶谦]
本文发布于:2023-12-13 08:14: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24264944143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马瑞辰谪戍东北考辨.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马瑞辰谪戍东北考辨.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