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单干”

更新时间:2023-12-13 07:21:28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13日发(作者:小学三年级英语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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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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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单干”

作者:刘路红

来源:《百年潮》2014年第08期

广东东江上游东岸的革命老区紫金县西南部,距县城80公里,有一个山区镇——上义镇(公社)。全镇总面积17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66.7公顷,山地面积1.6万公顷。总户数4744户,总人口2.51万人。现下辖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

早在1975年初,紫金县上义公社光锋大队黄坑排生产队率先实行“分田单干,分户经营”模式。到1978年10月,上义公社全面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分田单干”。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那特殊的历史阶段,这个看似平凡的山区镇却谱写了不平凡的历史。

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广大农村推行单一的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影响下,推行“阶级斗争”、“路线斗争”,不讲实际,不讲管理,不讲效益,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收入微薄,农村经济凋敞。上义公社因此也不能幸免,不少生产队一个工分值仅有几分钱,年平均收入只有50元。“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生产队成为响当当的“三靠队”。

穷则思变。上义公社干部、社员心中早就涌动起思变的念头,决心靠自己的双手找出一条活路。他们最早想到的,就是“分田单干,分户经营”。

1975年大年初一,上义公社光锋大队黄坑排生产队率先决定实行“分田单干,分户经营”责任制。这天,生产队长孙木林吃过早饭,来到保管员孙壬的家里,召集生产队会计、出纳、记分员等6人在上厅开会。孙木林首先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次会议大家要保密,不准说出去。”他提出:“现在大家都搞不到吃的,肚子填不饱,要想办法。我想留下(孙壬家)门前的20亩水田作为集体田,集体耕种,共同管理。上面配下来的尿素等肥料全部放到集体田去,所收获的谷子全部作为公余粮,保证完成国家任务。其他田地按89人来分下去,谁家管理谁家所得。”大家议论后,一致认为“可以实行”。说干就干,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到户”开始悄悄进行。

选择孙壬家门前20亩水田作为集体田,是因为这片田连成片,土地肥沃,阳光充足,产量有保障。农民群众都知道,国家公余粮不能少。为了对外掩饰,他们暗地里定了几条“规矩”:(1)把田地分到各家各户,但竹箩、犁耙、打禾机等主要生产工具不分。由于是山区,家家户户养有牛,畜力也就好办了。(2)种植番薯、水稻插秧以及收获时,还是队长一声令下,全队社员集体行动;收工时,大家依然同时回来。(3)在具体耕作的先后上,社员在队长带领下,无论是插秧、田间管理,还是收割,都是先集体后私人,集体的稻谷归集体仓库,由保管员负责保管,会计、出纳掌握账目;私人的稻谷收进各自家里。(4)其他田地具体如何分,他们也简化做法,番薯垄用竹篙丈量,稻田按块计算,分下去由各家各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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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黄坑排生产队的“分田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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