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发(作者:作文400字优秀作文)
秘密等级的划分原则
文件资料按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普通文件、宣传资料。
1. 绝密文件: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文件资料。
1-1.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单证等财务数据和书面资料;
1-2.对高层管理者的考核报告、工资信息、分配报告;
1-3.对工资分配方案及所属文件;
1-4.涉及成本、利润的报告或论证材料;
1-5.公司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决策、公司项目技术的核心资料;
1-7.公司重要的会议纪要;
1-8.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绝密范畴内的文件资料;
2. 机密文件:指重要的公司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文件资料。
2-1.公司注册及相关文件;
2-2.产品技术资料的重要图纸、CAD图纸等;
2-3.涉及公司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情报的来往文书,以及合同、协议文本; 、
2-4.公司发货及收货单据、清单、电脑软件系统内容。
2-5.公司人员花名册、人员档案、合同保险、考勤数据等电子版及书面资料。
2-6.公司设备图纸、库存产品,生产工艺等(包含照片、视频、参数、型号等)。
2-6.公司其它认为应列入机密范畴内的文件材料。
3. 普通文件:指一般性的,可以提供给所有的员工查考利用的文件资料。
3-1.平时各种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3-2.一般业务工作来往文件(不涉及绝密、机密的文件);
3-3.各类一般性的请示、通知、通报、会议纪要、情况反映等;
3-4.生产计划类计划表(涉及厂家信息的为机密文件)
3-5.一般性的月、季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
3-6.有关干部任免、调配等的文件;
3-7.财产、物资、档案等各类行政交接手续凭证。
4、宣传资料:指对外发布的,可以供公司以外的人员了解公司信息的窗口,如公司宣传册、对外招聘广告、公司网站、宣传片等。
根据以上原则对秘密等级的划分,可按文件内容涉及的机密程度提高或降低。
综合办公室
一、
2018年1月28日星期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按月向中心学校上报各校(含村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目前还存在的问题,解决学校发生的突发情况,认真抓好学校的周边环境的整治,督促学校后勤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统筹安排辅导区的安全工作。与相关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进行目标管理。
3.学校后勤领导负责搞好校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处理。
4.各班班主任教师应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规范学生的言行,体卫工作负责人要利用“两操”、集会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5.值周教师要负责监管好本周内学生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生在校休息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值周教师负责具体落实,值周领导监管。
6.值周教师要负责本周内每天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未到校学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妥善处理;发现有患病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教师协同解决,并及时报告值周领导;搞好学生集会时通道的值勤,及时疏导学生。
7.任课教师负责管理本班学生纪律,发现有无故未到堂上课或身体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处理。
8.各校负责人和分管常规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校园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学校临时安全工作以临时安排为准。
10.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补充规定。
(二)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岗位安全手册)
(三)学校安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使安全工作及时、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校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处理、部署学校安全方面工作。
2.校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校月安全工作会议,可以由主管副校长主持月安全工作会议。
3.学校因工作需要或传达上级部门紧急通知,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召开临时安全工作会议。
4.每周五利用学校周例会总结、分析、落实当周安全工作,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四)学校安全计划制度
1.每年初,由主管安全人员依据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应涵盖所涉及的安全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安全制度、预案的审核修改、安全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及宣传、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设备设施购置资金投入等相关工作。 3.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后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校长同意后执行。
4.安全工作年度计划除特殊情况外(实施日期与上级临时工作安排冲突、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影响等),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内容的实施时间。
5.对不能按时进行的工作计划内容要及时选择时间实施,确保产生最大的效果。
6.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内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有实施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材料。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检查分类和内容
(1)每学期检查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执行情况,对学校制订的制度、预案进行审核、修订。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分析,通知责任部门按照方案及时整改。
(3)学校安全员、值周领导每日进行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5)值日值宿教师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对校园各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6)班主任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对本班级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处理发现的问题。
(7)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学生课堂安全监管,避免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8)功能室负责人经常对功能室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每次使用后的功能室均要检查门窗是否锁闭,电源是否关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9)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10)学校安保、门卫人员根据岗位制度进行例行出入校门安全检查,对出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负责校园安保巡逻;依据其它相关安全制度开展工作。
4.事故隐患及整改
(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查边改,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不准相互推诿。
5.考核
(1)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考核,要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条例严格重处;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未能按期解决好隐患的,按违纪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登记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一、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2.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3.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4.各种安全制度、预案。
5.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6.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二、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2.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3.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4.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5.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6.奖惩情况记录。
7.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七)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14)各种法制教育
2.学校要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3.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4.学校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5.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至少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教育机制。
6.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新学年开学要进行引导新生熟悉校园,熟知学校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7.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9、开展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依据季节时令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八)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为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由专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2.学校根据应急疏散演练方案进行疏散演练活动,有图片、视频资料过程材料,有总结。
3.每次疏散演练前都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不断提高疏散演练质量,对每次演练所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落实。
5.每学期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应急疏散演练,老师和学生要熟知疏散路线和自救方法。
6.教职工要熟知组织疏散的工作岗位职责,疏散时能够做到及时到位并懂得如何引导学生疏散。
(九)学校安全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教师是安全工作的主力军,为了使之能够更好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一到两次的安全业务培训。
2.学校应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每次安全培训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4.学校应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内,按时组织实施。
5.根据培训内容不同、参与人员不同,可以分批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6.安全培训后要将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十)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让学校安全信息工作及时发布和传递,结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常规报告
1.建立家校联系名册,通讯信息准确无误,方便学校与家长取得联系。
2.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上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将学生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医务室进行汇总。
3.学生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
4.学生未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确认学生信息,无法联系或发生异常的要上报政教处。
5.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学校当日、上周学校安全状况。
二、学生事故信息报告
1.校园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流程进行处理。
(1)事件发生后,教职工要做到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上报学校。
(2)发生严重或重大事件,教职工报告学校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由报告人迅速报告教育局,情况紧急可以采用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报告。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及证据的保存工作,做好记录工作。
4.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5.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6.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7.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十一)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日前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利用早自习时间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学校安全奖惩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安全办、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年终考核扣除相应安全项得分。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11.对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进行100——500元不等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评模。
(十三)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排除隐患,维护稳定,促进教育系统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前追究暂行规定》、《长春市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中责任追究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榆树市刘家镇中心小学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工作责任对象是: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班级——各班主任教师;科室——各科室、功能室负责;校园——主管学校安全工作副校长)。
四、安全工作责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不能认真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管理混乱,并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上级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认真调查整改的,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并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发生安全事故迟报、漏报或瞒报,耽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突发性事件没有应急预案或未启动应急预案,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7.组织活动未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形成相应领导小组和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8.组织教育教学轰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9.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发生安全事故的。
11.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责组织、管理学生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引发安全事故的。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安全事故的。
13.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14.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15.不按要求定期对消防器材、水电、煤气、体育等设施进行检查,或检查发现问题后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五、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责任对象视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并取消先进、模范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校园安全保险救济制度
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生安全牵动着每位家长的心,为了减轻学生发生伤害后家长的经济负担,让学生在发生危险后能够及时得到救治,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按照在校学生人数每年都要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参加校园责任险。
2.班主任要做好每个学生、家长工作,鼓励每位学生积极参保学生意外伤害险,减轻因学生伤害产生经济负担;对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和案件,学校详细告知家长保险理赔要求和注意事项。
3.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事故和案件后,学校及时走保险程序,要积极主动联系保险部门,走保险程序,规避风险。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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