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0篇

更新时间:2023-12-11 21:17:59 阅读: 评论:0

2023年12月11日发(作者:离职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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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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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0篇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和善,而是更擅长去识别和善,去善待和善。由于觉得惋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和善的人。以下是我整理的《芳华》读书心得感悟精选10篇,欢迎阅读和共享。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月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看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终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由于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一般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一般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患病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大事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从前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处,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yue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今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伴侣,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终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简洁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 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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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狡猾的老干部刘峰,只由于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责怪,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伴侣,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终,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行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2

的整个故事都是围围着刘峰进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认真描写了成长经受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看法差异看出,她是宠爱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由于她对刘峰的敬重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和善的人。她弥补了无能为力的圆满,以她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任凭把握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躲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躲避那些激扬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糊涂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捡起,冠以确定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 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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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存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敏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照旧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圆满,或许这也是对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3

一代芳华人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转变。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和善,也能珍视和善。

由于电影被撤档,我去看的这本书。其实这算不上一本多暖和的书。

很多人跟我一样,在看完《芳华》这部电影后捡起了原著一口气读完,发觉本来期盼的唯美青春,其实是在用激情荡漾衬托灰色的人性。

《芳华》透过故事的讲解并描述者萧穗子的眼睛,读者可以望见上世纪七十年月,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望见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一个个鲜活的人 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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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和他们所经受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和坎坷的人生。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4

今日最终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终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假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全部人期盼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或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是被掩埋的红色年月,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头并没有想到最终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终他们彼此相互依靠相互信任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或许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5

今日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月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久的好了下去,没有由于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或许正如所说的,除了和善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照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终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终,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谢还是爱,或许谁都说不明白,一 4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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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永久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久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或许是为什么最终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劳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6

谅解我的后知后觉,如今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吵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宠爱吵闹,不宠爱拥挤。

刘峰死了,他最终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挽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和善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快活。小曼,还会带着思念连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如今觉得之前做的特殊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好像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假如,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如今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怯,但是一点都不会懊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 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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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宠爱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拦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大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宠爱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由于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暖和。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侍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宠爱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美好。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始终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好像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和善,而是更擅长去识别和善,去善待和善。由于觉得惋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和善的人。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7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久不会遗忘。”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始终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月。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猛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将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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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存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表达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宏大却饱含卑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关于战斗,关于年华和抱负,关于感情和挂念,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圆满。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和善的,他以一颗和善热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涵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和善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和善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敬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观看你和善的一面?由于假如他们观看了,就会期望我始终是和善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和善,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和善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动乱的年月,凄惨,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抱负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暖和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进展的今日已不行寻迹。七十年月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殊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猛烈的荣耀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薄情的思想观念和背景下的 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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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履薄冰。那个年月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贵重或更世俗来定义,由于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行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全部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灭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突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觉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英勇,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月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实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照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像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情愿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信任,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突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转变。”所以我还是情愿信任,刘峰和何小萍是美好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忱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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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照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8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由于我始终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铺张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由于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古怪 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确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头渐渐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终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方: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终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仆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仆人公刘峰,一个有热忱、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 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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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锋”。这么好的人,最终结局竟如此凄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与越南防卫还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好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或许是众捧的言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宠爱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仆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乌黑娇小的奇异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如今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独特颜色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月、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诧异怪的故事也是必定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任凭吵闹,我自己过 10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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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外套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绝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特殊 简洁,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布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月、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商量 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行活的爱恨患病,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受的层层叠叠,最终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暖和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奇特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表达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凄惨经受,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月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久叫不醒的装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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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洁净干净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观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奇特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圆满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希奇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抱着爱恨交织的姿势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诞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由于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表达平平淡淡,抵触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抵触体。

《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0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好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真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哀痛,哀痛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力量。试问自己假如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大事”的反应,应当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奇特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悄悄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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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很圆满,仆人公刘峰挂念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方小曼,比方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躲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莫非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进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热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美好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假如,假如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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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心得感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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