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发(作者:菊花作文500字)
比较《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
则》、《汉堡规则》和《鹿特丹规
则》表格
区别
规则名称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鹿特丹规则
1. 承运人责
任基础
不完全的过失责任( 1.航
行过失免责 2 .船舶火灾
免责)
即:即发生上述事项使承
运人存在过失也免除责任
推 定 过 失+
完全过失责 任(毁坏、
举证责任的 完全过失免 责
过失、 延迟)
2. 最高责任
最 高 赔
偿 额 每
限额
件 或 每
单 位 的
货 物 损
失 为
100 英
镑,但托运 人 在
装 货 前
已 就 该
项 货 物
与 的 性
质 和 最
高 赔 偿
额 每 件
或 每 单
位 的 货
物 损 失
为 100
英 镑,但托运
人 在 装
货 前 已
就 该 项
货 物 与
的性质和
将赔偿限额 提
高 到
10000 金
法 郎
(
666.67SD
R),同时创 造了一项新
的双重限额 制度,增加
一项以受损 货物毛重为
标准的计算 方法,即每 公
斤 30 金
法
郎
(2SDR),
以 两者中较高 者为标准。
规定每件或 每一装运单 位的赔偿限 额为835SDR
或毛重每公 斤
2.5SDR.. 如果承运人
把全部运输 或部分运输 委托给实际 承运人履行
人时,承运 人 仍 须
按 《 汉 堡
规 则》的规定 对全程运输 负责。如果
承运人和实 际承运人都 有责任,双 方应付连带
责任。
875SDR, 或 者毛重每公
斤 3SDR, 以 两者中较高
者为准。 我国海商法
不完全过失
责任
每件或每单
位 666.67
特 别 提 款
权,或每公
斤 2 特别提
款权 3. 承运人的
责任期间
4.诉讼时效
5. 对货物的
定义
6. 公约适用
范围不同
能 适 用
《海牙规
则》的奇
怪 现象
。
7. 承运
人的 义务
避免了这一 缺憾。它不
只 适 用
(1) 任何仅规定公约 适用于两个
8. 承运于 缔 约
缔 约国不同缔约国 间的所有海
人的 免国 所 签
签发的
发 的 提
上 运 输 合 同,而且规
责事项
提单 (2)
单。这样定①被告所 在地;②提
从 缔约, 如 果
单签发地; ③装货港;
当 事 各
国港口
④卸货港; ⑤运输合同
方 没 有
起运 (3)
事先约定提 (1)
指定地点, 五个地点之
单中船舶适, 那 么
列有首航的义务中任一在缔 约国的都可
(2)
以适用对 同 一
要管货义务
条款(
航 运 公
即
当事司 所 经
人选择
营 的 同
适
用 该
一 航 线
公
约)
上 来 往
增加:管船 义务(取消
不 同 的
了航行过失 免责)
货 物,
可能会
承 运 人 同《海牙出 现 有
可 以 按 规将不完全过 失责任制度
的 适用照 其 第 托运人改为完全过 则》。 索
《海牙
4 条规定 赔,托运
规则》,
有 的 不
(1)适航义
务; (2) 管
货义务(航
行过失可以
传统的海上 区段以外的 其它海上或与海领域, 包括与海上 运输连接的 陆上运输, 铁路、 公路、
相通的可航内河水上运 输甚至是航 空运水域的货物输都包 括在内。
及旅客运输
以及船舶碰
撞和海难救
助等海上事
故。
提供、 管理、 维 持 船 舶 (
保 持 状 态) (特别) 管货(具
体)
《鹿特丹规 则》延续了 《
海 牙 规
免责)
托 运 人 索
赔,托运人
举证,但承
的 17 项免 人举证。
责 事 项 享
受 免 责 权
利,且仅明
确 了 第 17
项‚兜底条
款 免 责 的
举证责任。
失 责 任
制
度,废除了
对驾驶船舶
和管理船舶
的过失免责
的规定,并
且要求由承
运人自己证 明无过失, 否则其对货
物的灭失、 损害和延迟
交货所造成 的损失负赔
偿责任。
则》的基本 运人要求免
理念,但与 责(除火灾
《 海 牙 规 外)需负举
则 》 采 取 ‚ 证责任
开放式列举
不同。《鹿特
丹规则》采
用 了 ‚ 封 闭
式列举,即
明确规定免
责事项仅限
于公约列明
的 15 项。但
也有以下变
化:第一,
增 加 了 ‚ 海 关于火灾, 规定应由索
赔人举证证 明承运人、
其受雇人或 代理人对火
灾 犯 有
过 失,否则承
运人可以免 责。
盗、恐怖活
动的规定。
第二,明确
火灾免责仅
限于在船舶
上发生的火
灾。第三,
根据以往公
约 的 规 定 ,
只要是救助
或企图救助
人命或财产
都构成合理
绕航,承运
人无需对由
此导致的损
失承担赔偿
责任; 但《鹿
特丹规则》
则 强 调 , 对
于财产救助
的免责必须
是采取合理
措 施 的 结
果。第四,
增加了为避
免环境损害
而采取合理
措施导致的
货损承运人
可以免责的
规定。
9.突出特点 偏 重 保 护
扩大了《海
加重了承运
旨在取代上
我国是航运
承 运 人 的
牙规则》的
人的责任
述 三 个 公
大国,因此
利益,有利
适用范围,
约,以真正
于 航 运 业
提高了承运
实现海上货
立法者重点
发 达 的 国
人的赔偿限
额,对《海
家
牙规则》进
行的修改和
补充并未触
及其基本制
度
物运输法律
保护了承运
制度的国际
人的利益,
统一
海商法第四
章大量借鉴
了海牙维斯
比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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