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0日发(作者:哀告)
附件二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免研究生学科加分办法
校教发[2008]408号
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对于营造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正确引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激励学生创新的积极性,保证有限资金的合理使用,规范竞赛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等级分类
(一)竞赛等级
分为国家、省部和学校三级:
1.国家级竞赛:由国家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组织的全国范围内的、高水平的学生科技竞赛以及建设部组织的建筑专业方面的竞赛。国际竞赛级别等同于国家级竞赛。
2.省部级竞赛:由省教育厅和除以上部委以外的其它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
3.校级竞赛: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科技竞赛(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
(二)竞赛类别
已被列为国家级的竞赛项目有: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美国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1)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国外亚洲赛
(2)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国内亚洲赛
5.挑战杯
(1)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
(2)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3)“科大联想杯”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邀请赛 (4)微软“创新杯”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专题竞赛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信息技术安全专题
7.“飞思卡尔” 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8.全国大学生广告创意大赛
9.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
10.“和成·新人杯”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
11.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
12.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3.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省部级竞赛和校级竞赛的项目主要包括上述国家级竞赛的省、校级选拔赛。
二、推免加分
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级别大学生科技竞赛和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奖中获奖者,推荐免试研究生时给予加分。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1.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在该生平均学分绩上加 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5分,其他学生加 3分。
2.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者,个人项目,在该生平均学分绩上加 4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4分,其他学生加 2分。
3.获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者或省级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在该生平均学分绩上加 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3分,其他学生加 1分。
4.获省级竞赛二等奖或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一等奖,个人项目,在该生平均学分绩上加 2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2分,其他学生加 1分。
5.获省级竞赛三等奖或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二等奖,个人项目,在该生平均学分绩上加 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上加 1分,其他学生加 0.5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不累计加分,取其最高奖项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则分别加分。 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奖等级及奖励认定由相应院(系)根据本办法实行,若院(系)无法确定,由学生将获奖原始材料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认定。
三、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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