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发(作者:高中英语教学反思)
中国妓女的起始与特点
第一,私妓大多数出身于下层市民,而且总体妓龄相对短小。
私妓绝大多数是下层市民、农户、渔家女子,家庭贫困,为生活所迫而为娼卖身。由于私妓不入籍,她们只要攒够了钱,从良嫁人较为自由,因此,私妓大多是在十五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出卖声色。除极贫困又色艺欠佳者外,很少有超过三十岁仍卖淫为生的。
第二,私妓的文化素养与艺术素养较低,其服务方式以卖淫售色为主。
私妓出身贫寒,其才智素养自然不及官妓,即使卖身青楼后,曾受到龟鸨和名妓的训导,但大多也只是吹弹歌舞。因此,私妓中除少数色艺出众的以献艺或色艺兼售为主外,绝大部分私妓卖身为业,她们与嫖客之间是纯买卖关系,甚至有时还、欺骗、坑害男子。如有的妓女多次冒充处女,赚取富商豪客的高价梳拢钱,有的妓女假意与男子情投意合,信誓旦旦,但一俟钱财到手,便逃之夭夭。还有的妓女合伙算计他人钱财。《潮嘉风月记》中记有一事:“浙东陈生,游幕海阳,衣食俭朴,从不狎妓,十年后积金近万,因年迈而束装思归。有一妓女得知后,事先买通陈生仆人和船上篙师,然后请陈生赴船上饮酒。酒毕,辞归上岸时,篙师故意将陈生挤落水中,妓女立即跳入水中救陈生,并推说衣衫都湿了,宿于船中。夜间,陈生挡不住妓女的诱惑而丧志失守。从此迷恋数载,半生心血全归妓有,最后客死妓舟中。”
第三,私妓自轻自贱,易产生心理变态。
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贞操是女性的第一生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私妓为求生存而出卖贞操,这在心理上造成极端自卑自贱。她们中有的带着负罪心理隐蔽卖淫,畏畏缩缩,惟恐被人发现而无地自容;有的破罐子破摔,及时行乐,索骗钱财,淫荡成性;也有的被诱拐卖人娼门失身后忍辱苟活,积金赎身,想往从良嫁人。因此,私妓中喜怒无常,性情复杂多变,或强颜欢笑,或悲切痛苦,或淫荡刁蛮,或善良纯情。她们的生理与心理在特殊的负荷下已经变态了。
为生活所迫而自愿为妓是私妓的主要来源。有的年幼时就因家境贫困由父母直接卖人娼家,或由人贩子转卖为娼。有的女子因生计所迫或为救治双亲而自卖青楼。如《秦淮画舫录》中写南京妓女张宝龄,“本泰州潘氏女,父母相继去世,其兄无恒业,挟之游江湖,遂堕女闾”。也有的娼妓、鸨母或女伶,教习自己的女儿,教以技艺,使之继承妓业。私妓中还有一些从良的官妓,因承受不起社会的贱视, 又无力自食其力,无奈重人娼门,卖身度日。
其次,私妓中有不少因丈夫逼迫或卖人青楼的,她们已为人妻妾,却成为丈夫的卖淫赚钱工具。也有的是丈夫死后,被公婆或大老婆卖人青楼的,她们过着双重的屈辱生活。
第三,一部分私妓是受人诱骗误人风尘或被人掠卖为娼的良家女子。
此外,也有少数女子追求声色刺激,羡慕衣食享乐而择取繁华市镇,跻身青楼为娼。
但是,就私妓总体来源看,大多是为生活所迫而出卖声色的。因此,一旦她们积攒了血汗钱后,赎身择偶嫁人是她们最好的归宿。此外,转为老鸨蓄营妓业,也是部分私妓的归宿。她们往往一面积攒资财,留意择取佳偶,做赎身嫁人的准备;一面收买雏妓为义女,教以技艺和接客技巧,以备将来自立门户,充当老鸨。私妓中也有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的;有年长色衰,乞讨流浪、贫病交加而惨死路旁的;还有殉情自尽和谢客息业,以针线女红生存的。无论是官妓还是私妓,其归宿大同小异。
所谓家妓、官营妓和私妓,是针对妓女自身的隶属关系以及服务对象而言的。家妓,就是私人蓄养的女乐,专门以声色侍奉家主,隶属于某个男人所支配,所专用的。官营妓,则是隶属于由官府开设并经营的卖淫业,专门为各地方官府和军镇提供声色服务的。而私妓,是指那些不入籍的以卖笑为生的妓女,她们或由鸨母经营,或采取隐蔽卖淫的方式为商人和市民服务。
1.家妓的生活和命运
既是历代帝王后宫充盈,美女如云,那么,上行下效,各官僚贵族,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士大夫富豪,纷纷在家中蓄养美女或歌舞伎人,供其享乐。就如《太平御览》中所述: “宠臣群下,亦从风而靡;王侯将相,歌妓填室;鸿商巨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玄有争夺,如恐不及,莫为禁令。”
历代以来,蓄养家妓已蔚然成风,家妓既是官僚贵族纵欲享受的工具,又是竞奢斗宝、炫耀权势地位和钱财的手段。有的王侯贵族、富豪财绅家妓数百,少的也不下十余人。如:
《晋书·钟雅传》:“梅陶,家庭侈糜,声妓纷葩。”
《拾遗记》:“石崇,诗人美艳者数千。”
《魏书·薛真度传》:“薛真度,有女妓数十人。”
《洛阳伽蓝记》:“元琛,妓女三百人。”
《南史·萧嶷传》:“萧嶷,妓妾千余人。”
《梁书·夏侯夔》:“夏侯夔,后房妓妾,亦有百数。”
《隋书·焚子盖传》:(帝王赐予)“女乐五十人。”
《全唐诗话》:李逢吉,有“姬四十余人”。
《太平广记》:李愿,“女妓百余人”。
《宋朝事实类苑》:韩琦,“家有女乐二十余辈”。
《龙川别志》:李允则,“有家妓百数十人”。
这些家妓,有的是帝王赏赐的,有的是他人赠送的,有的是购买或掠夺来的,也有的是从奴婢中挑选出来的。她们是家主的私有财产和专有玩物,或打或骂,或宠或爱,或虐杀或赠人,全凭家主意愿。
在家庭中,妻子是主妇,负责治内。《礼记·内则》说:“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同是侍奉家主,但从家庭地位来看,妻子比妾和家妓高得多,无论是妾还是家妓,都必须敬从家主妇。由于男子在纳妾蓄妓的同时,必定会冷落妻子,因此,家妓是很容易遭到家主妇妒恨的。
唐代的《王氏记闻》中有一则故事:“蜀吴宗文以功勋继领名郡,少年富贵,其家姬仆乐妓十余辈,皆其精选也。其妻妒,每怏怏不惬其意。一日鼓动趋朝,已行数坊,忽报云放朝,遂密戒从者,潜入遍幸之,至十数辈,遂据腹而卒。”
当然,一般家妓都是色艺兼优,而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使她们比妻妾更能受到家主的赏识与宠爱,这就使妻妾即使有妒意,也不能过分得罪家妓,以免引起家主反感。而在家主的心目中,妻妾是治内管家、生儿育女的;婢女则侍候主人的衣食住行;只有家妓可以与他们一起欣赏艺术,谈古论今,作诗填词,因此,他们往往由此而会专情于一个或几个家妓,宠爱并时时相伴。
家妓的主要生活内容是侍奉家主,如陪饮、陪游、陪宿以及演奏歌舞等。这种活动有时在家中进行,有时随家主外出游访时进行。
凡遇到朋友、上司等来家做客,家主就命令家妓歌舞侍宴,为客人斟酒、行令和陪饮。如果来客是文人学士,擅长诗文的,家妓往往随机应变,她们用客人所作的诗词填曲歌舞,使主客皆悦。这既是家主炫耀自己和取悦宾客的手段,也是家妓显露才能以得宠于家主的机会。因为一般贵族官僚、文人士大夫和富豪之家,都蓄家妓以撑门面。在聚会设宴时,谁家的家妓年轻貌美,技艺出众,那么这家的男主人会显得十分体面而倍受推崇。
如宋代苏辙的《龙川别志》中记载说:“(李)允则自雄人奏,过魏。魏守,寇莱公也。谓允则曰:‘闻君在雄,筵会特盛,能为老夫作小会否?’允则曰:‘方人奏,不敢留,还日当奉教。’及还,莱公宴之,幄峦器皿,饮食妓乐,百物华侈,意将压之。既罢,谓允则曰:‘君许我作会,来日可乎?’允则唯唯,公顾谓左右妓乐如今日,每设百戏,幄峦床榻以假之。允则曰:‘妓乐百戏,皆如今日,其他随行略可具也。’明日,视其幄皆蜀锦,床榻吴越漆作,百物称是,公已愕然矣。及百戏入,允则曰: ‘恐外尚有杂技。’使召之,则京师精技至者百数十人,公视之大惊,使人伺之,则床榻脱卸毡裹,驰载杂技变服为商贾以人。明日荐于朝,极称其才。”
这段记载可以看出,雄州太守李允则,拥有家妓百数十人,奢华无比,魏太守寇莱公见了都大吃一惊,自愧不如,由此而敬慕允则,立即把他推荐给朝廷。可见家妓的优劣多少已成为当时社交的一个砝码。
除了在家中侍筵佐酒,侍奉宾客外,家妓还常常奉命陪家主一起外出游玩或赴会。每遇外出,家妓必须在各种不同的场面上,根据家主的喜好和目的,殷勤侍奉,恰到好处,既风流迷人,又不失轻浮;既显示家主的荣华富贵,又能曲尽其意,察颜观色,博得主客欢心。
但是,家妓毕竟只是家主的私有财产和玩物,她们没有人身自由,失去独立人格,在各种场合中,她们只不过是被作为一种装饰,一种手段或一个砝码,因此她们的言行举止必须看家主的脸色行事,必须为家主赢得体面,或达到某种目的,稍有不慎,违背了家主的意愿,就有可能招来灾祸。她们十分清楚地知道,这只不过是前台演戏似的一种角色扮演而已,至于后台真实的自我,又是另一种面貌了。
家妓在物质生活上大多较为优越,因为一般能够蓄养家妓的,都是经济富足的家庭,而且,为了显示家主的气派,家妓们往往衣饰艳丽,容颜姣好,并且有机会学习技艺。她们风流妩媚,与家主接触的机会多,又能得心应手地配合家主应付各种社交场面,因此, 常常能侍寝献身,在性生活方面甚至优于妻妾。但是,她们却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女性的权益,她们实质上是专门提供声色服务的奴隶。
在家主的眼里,家妓如同一饰一物,只是私有财产之一,家主对她们有所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家主能肆意处置她们。
家主可以把她们作为性欲工具和狎昵玩物,甚至冬天用她们的肌肤御寒,或把她们当成进餐时的餐桌:“岐王少惑女色,每至冬寒手冷,不近于火,惟于妙妓怀中揣其肌肤,谓之暖手。”“申王每至冬月,有风雪若寒之际,使妓密围于坐侧,以御寒气,自呼为妓围。”(《开元天宝遗事》)“(孙)晟事李升父子二十余年,官至司空,家益富骄,每食不设几案,便众妓各执一器环立而侍,号肉台盘,时人多效之。”(《旧五代史·孙晟传》)
家主也可以随意把家妓作为礼品赠人。在家妓侍宴、献技时,只要宾客中有人见而爱之,为取悦朋友或巴结上司,家主往往会当场赠送。也有的家主为了晋职升迁或获取买卖交易巨资,他们时时选择色艺俱佳的家妓赠送对方。对于家妓来说,她们是无法违抗家主的意愿的,有的家妓被当作赠品,几易其主。且不论她们的生活遭遇如何祸福无常,就被当作赠物本身来说,对这些失去人格尊严的柔弱女子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人权践踏。
家主还可以肆意虐待甚至残杀家妓。既然家妓只是家主的一件私有物品,因此,家主虐待、摧残她们,也无人过问。如:“江东兵马钤辖王瑜……婢妾稍不承意,辄剥其衣,缚于树,削蝶梅枝条鞭之,从背至踵,动以数百;或施薄板,置两颊而加讯杖;或专棰足指,皆滴血堕落;每坐之鸡笼中压以重石。暑则炽炭其旁,寒则汲水淋灌,无有不死。前后甚众,悉埋于园中。”(《夷坚志支乙》)
又如南宋的杨政,摧杀家妓暴虐异常:“杨政在绍兴间,为秦中名将,威声与二吴埒,官至太尉。然资性残忍,嗜杀人。元日,招幕僚宴会,李叔永中席起更衣,虞兵持烛导往溷所,历经曲折,殆如永巷。望面壁间,隐隐若人形影,谓为绘画。近视之,不见笔迹,又无面目相貌,凡二三十躯。疑不晓,叩虞兵,兵旁睨前后无人,始低语曰:‘相公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小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首至足,钉于此壁上,直俟干硬,方举而掷诸水,此其皮迹也。’叔永悚然而出。杨最宠一姬,蒙专房之爱。晚年抱病,因卧不能兴,于人事一切弗问,独拳拳此姬,常使侍侧。忽语之曰:‘病势漉如此,万不望生,我心胆只倾吐汝身,今将奈何?’是时,气息仅属,语言大半不可晓。姬泣曰:‘相公且强进药饵,或若不起,愿相从泉下。’杨大喜,索酒与姬各饮一杯。姬反室沉吟,自悔失言,阴 谋伏窜。杨奄奄且绝,久不瞑目。所亲大将诮之曰:‘相公平生杀人如掐蚁虱,真大丈夫。今日运命将终,乃留连顾恋,一何无刚肠胆决也。’杨称姬名云:‘只候先死,我便去。’大将解其意,使绐语姬云:‘相公唤。’预呼一壮士持骨索伏榻后。姬至,立套其颈,少时而殂,陈尸于地,杨即气绝。”(冯梦龙《情史·情痴类》)
杨政任意杖杀家妓,剥皮示众,令人毛骨悚然。而且,残酷地命人勒死爱妓殉主。可知,有的家妓的命运惨苦不堪。
家主还常将家妓遣逐换取财物或转卖他人。一旦家妓年长色衰,技艺不精,或是性情不够柔顺,有违家主意愿,便会被驱逐出门或卖到妓院。也有的以人换物,或换马、或换画、或作为赌资输给他人。有的家妓还会成为家主权贵间争夺的牺牲品,有时是被权势高于家主的富豪看中,仗势索妓;有时,是作为家主谋求职位或政治权益争斗的附属品夺妓、赠妓。不论是哪种原因,家妓都难逃厄运,或被迫易主,或被逼身亡。
对于家妓来说,她们的命运遭际全取决于家主的喜恶和利益,她们在被迫服从的同时,仍具有不同的个性和生活态度。有的家妓美貌多才,与家主气质相近,且家主也较尊重她们的人格,便会产生一种较为专注的情感。她们忠于家主,愿像妻子一样忠贞专一,陪伴终生,甚至为其殉情守节。有的家妓原本就因种种原因被迫为妓的,或迫于生计,或慑于权势,因此,她们对家主没有意情,只是身不由己,隐忍苟活。虽衣食繁华,内心却凄苦难言,只得强颜欢笑,听天由命罢了。家妓中,也有少数个性较强,具有自主意识的,她们或偷情,或私奔,或自杀,以反抗家主的主宰。但这毕竟是极个别的。
中国最早的官营妓院是春秋时齐国宰相管仲于公元前七世纪中期开设的。即《战国策·东周策》中的“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女闾,即妓女居住的馆所,也就是后世的妓院。据古籍记载,当时官府开设经营的卖淫业一是为了收税,“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以入官”。(《魏书·龟兹传》)二是为了缓和社会上旷夫和工商市民的性饥渴。因为皇宫贵族、士大夫以及富豪乡绅均蓄养大量美女,因而造成了社会上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官妓发展到汉武帝时,又分立出一种营妓制度,即《万物原始》中说的“至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土之无妻者”。(见《汉武外史》)也就是说,营妓是为军队官兵提供性服务的。但后世也有把在乐营中的妓女称为营妓的。确切地说,营妓是官妓的别称。
在一千多年的官妓生活史上,有不少女性甘于作为男子泄欲和玩弄的角色,沉迷于奢侈放荡的生活。她们无法忍受礼教严苛的束缚,也没有忍受清贫的勇气,因而乐于娼门,迷失了本性,成为中国 女性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但是,毕竟有许多女性身为娼妓,却不愿堕落,她们有着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她们的生活中,处处体现出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为争得独立的人格尊严,她们往往十分执著,不惜舍弃奢华的生活,甚至为此献身。
首先,官妓们虽时时周旋于官府,几乎为社会各阶层人士提供声色服务,但是,她们身处卑贱,心比天高。对于那些以权势、金钱迫使她们献身献技的狎客,官妓们只是出于被动的尽义务。她们往往倾慕文人学士。一方面,她们能理解并演唱文入学士们的诗词散曲,喜欢文人学士评论她们的艺技,或与他们一起吟诗作词,唱和赠答。在这种氛围中,妓女们享受到了人格平等,体现出她们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文人学士往往风流浪漫、温文尔雅又善于怜香惜玉。他们不像官府假道学者那样虚伪;也不像权贵豪势那样随意役使,更没有商贾市侩的粗俗贪婪。因此,妓女们往往爱慕风流才子。她们并不希罕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只要两情相投,甘愿在清贫中陪伴终身。历史上留下无数才子佳人曲折坎坷、情深意长的传说。
但是,也有不少痴情妓女遇上负心薄情的文人而失去一切,乃至丧身。如《宋朝事实类苑》中记载:
杨学士孜,襄阳人。始来京师应举,与一娼妇往,情甚密。娼以所有以资之,共处逾岁。既登第,贫无以为谢,遂绐以为妻,同归襄阳。去郡一驿,忽谓娼曰:“我有室家久矣,明日抵吾庐,若处其下,渠性悍戾,计当相困。我视若,亦何聊赖?数夕思之,欲相与咀椒而死,如何?”娼曰:“君能为我死,我亦何惜?”即共痛饮。杨素具毒药于囊,遂取而和酒。娼一举而尽,杨执爵谓娼曰:“今倘皆死,家人须来藏我之尸,若之遗骸,必投诸沟壑以饲鸱鸦,曷若我葬若而死后,亦未晚。”娼即呼曰:“尔诳诱我至此,而诡谋杀我!”乃大恸,顷之遂死。
其次,大多数官妓人在娼门,内心却强烈地渴望从良,脱离妓籍,恢复人的尊严和权利。
官妓的生活,虽也是福祸难测,荣辱无常,但是,她们基本上衣食丰足,生活奢华,不受礼教的束缚。比起绝大多数中国女性来,她们的生活是自由的,她们的性生活也是愉快的。但是,由于妓女们的文化素养一般高于同时代的女子,因此,她们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悲惨命运的实质,她们耻于作为男人玩弄的对象存在于社会,她们想望像普通妇女那样遵三从四德,虽粗茶淡饭,荆衣布裙也心甘情愿。有的妓女在声色侍奉中,潜心选择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凭着自己的聪敏才智和风流蕴藉,博得对方欢心与同情,以帮助她们从良。有的在卖笑生涯中苦苦积攒钱财,一旦遇上如意男子,便千方百计脱籍从 良,结为夫妇。
如明代南都金陵名妓秋香,出身官宦人家,她自幼聪敏伶俐,熟读诗书,且酷爱书画。但未及成年,父母染疾,双双亡故。秋香为生活所迫,投奔在南都金陵为官的伯父。不久,伯父因受一桩官司牵连,被罢官入狱,秋香也被没籍充人官妓。秋香姿色秀丽,能歌善舞,谈笑自如,诗画出众,在妓女中“冠于芳首”,色倾金陵。但是,秋香并不留恋奢华,她一心想脱籍从良。有一次,秋香结识了一位李公子,两人情投意合,但李公子家境不宽,拿不出为秋香赎身的银钱。但秋香已暗暗积下不少体己钱财,他们定下汁谋,故意叫李公子带六只沉甸甸的箱子来到秋香处,声称要外出经商。当夜,李公子与秋香在几个贴心姐妹的帮助下,悄悄丢弃箱中的碎石砖瓦,将秋香所积金钱珠宝以及众姐妹赠送的衣物填人箱中。第二天,让李公子把六只箱子如数带走。半个月后,李公子衣冠楚楚来到妓院,用重金将秋香赎出,两人结为夫妇,相亲相爱。有人不甘罢休,仍来会见秋香,秋香一概拒绝,并以扇画柳明志:“昔日章台舞细腰,任君攀折嫩枝条;如今写入丹青里,不许东风再动摇。”(明《正史丛刊》、《梅禹金青泥莲花记》等)
所谓节妓,是指那些真心爱上某个男子,并真诚专一,为之守节的妓女。
对于妓女来说,性与爱是不统一的,她们在提供声色服务时,往往只是一种交易。特别是色妓,夜夜留客夜夜新,根本谈不上爱,她们的性活动纯粹是买卖关系。然而,妓女中有不少人,虽广泛结交男子,为形形色色的男人献艺献身,但她们炽热的情爱并未因此而泯灭,一旦遇上真心相爱的男子,她们会异常坚贞于他,再也不接纳他人,甚至为情而死。节妓的忠贞并不受礼教的约束,完全是出于真情,或许是妓女们在性与爱上的感受比任何女子都深,因此,她们对所爱男子的痴情专一,比封建礼教下的贞女节妇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唐代青州官妓段东美,因情人薛宜僚病死,她“素服哀号,抚棺一恸而卒”。
唐代徐州名妓关盼盼,嫁给礼部尚书张建封为妾,张死后,关盼盼独居燕子楼十几年,誓不改嫁,后绝食而死。
明代宣德年间河南妓女刘盼春爱上周子敬后,她拒不接客,鸨母强逼不容,刘盼春自杀殉情。金陵妓女杨玉香,色艺超群,十五岁时与福建人林景清题诗唱和,并相约婚嫁。林景清走后,杨玉香洁身以待,整整守了六年,相思成疾而病亡。
清初扬州名妓沈素琼,善诗文,与新安才子夏子龙结合,但夏子龙饮酒过量,伤肺而亡。沈素琼哀痛欲绝,她安排葬殓后,即盛妆,赋词三首,用红丝带自缢于柩旁殉情。
类似事例,历代层出不穷。节妓的行为实质上体现了妓女们的觉醒和抗争,她们执著地试图改变命运,专情不渝,为了爱情愿意舍弃一切。这也正是她们本身沦为性娱乐的工具,承受极大心理伤害后的挣扎,她们在风尘中倍受蹂躏,遇上一个能尊重自己爱护自己的知音是何等不易!因此,她们十分珍惜真正的爱情。
如明代官妓呼文如与丘谦之相爱,但丘谦之的父母竭力反对,而且,丘谦之身有官职,当时也是不允许与妓女结合的。当呼文如得知丘谦之因故被罢官后,欣喜若狂,写下《闻丘生罢官有寄》:
有官亦何喜,罢官亦何悲。
一官生罢去,是妾嫁君时。
可见,她们追求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真正的爱情。
所谓义妓,是指那些深明大义,信守节操的妓女,除了忠于爱情外,她们忠义爱国,崇尚民族气节,且富有侠义心肠,愿为正义而献身。
如南宋高邮妓女毛惜惜,在一次地方官府要她去为叛臣荣全侍宴时,她深以为耻,不肯承应,决然申明:“妾虽贱,不能事叛臣。”荣全大怒,欲杀惜惜,毛惜惜宁死不屈。
宋代名妓严蕊,曾与台州太守唐仲友诗词交往,但被道学家朱熹知道后,未经调查,即奏唐仲友与严蕊通奸,并把严蕊拘捕入狱,威逼招供。严蕊侠义正直,很有骨气,虽身陷囹圄,受尽苦楚,但坚持:“是非真伪,岂可妄言!虽死,不能诬也。”拒不作假害人。
明末秦淮歌妓李姬(即戏曲《桃花扇》中的李香君),温柔美丽,多才多义,又有侠气。她与复社名士侯方域相识。有一次,当她得知权奸为侯方域出资黄金三百两以梳拢自己时,她深知这是权奸想以此收买侯方域,就义正词严地责备侯方域:“阮大铖趋附权奸,廉耻丧尽,士人女子无不唾骂。公子读万卷书,所见岂后于贱妾耶?”侯方域深为感动,辞却了重金。后来,权奸们又设计以重金欲买李姬为妾,李姬以头撞地,誓不相从。鲜血染红了她和侯方域定情时的一柄宫扇。李姬没有死,又被推倒在雪地上,但她毫不屈服:“冰肌雪肠原自同,铁心石腹何愁冻!”李姬的节气与侠义历代传扬。
无论是节妓还是义妓,由于她们被践踏,被侮辱,被损害,并且遭到社会特别的冷遇、歧视和鄙弃,“一片寒傲骨,翻成面面心。自从遭点污,抛掷到如今”。因此,她们对这种没有人的尊严,出卖肉体的生活十分厌倦与痛苦,她们内心深处的人格尊严和侠义、气节尚未泯灭,尽管她们的抗争是极其微弱的,但是,她们追求理想人格,实现自我价值的勇气是令人叹服的。
自汉魏六朝起,江南一带私妓已比较活跃,她们大多是为生活所迫或其他原因而卖笑为生的良家女子,有的依门卖笑,有的应召上门侍宿。从《玉台新咏》和《乐府诗集》留存的诗歌中可以看出当时私妓的活动方式:“夜来冒霜雪,晨去履风波。虽得叙微情,奈侬身苦何?”(《夜度娘》)“生长石城下,开窗对城楼。城中诸少年,出入见依投。”(《石城乐》)
私妓的发展和兴盛是从唐代起始的。唐代是一个性观念比较开放的时代,私妓的活动也逐渐公开,甚至可以与入籍市妓一起倚门卖笑。至宋代,私妓业已十分兴盛,一般酒楼、饭店、茶坊、商场都置有妓女,招揽顾客。如南宋杭州城内的熙春楼、三元楼、五闲楼、赏心楼、花月楼、银马杓、康沈店、翁厨、周厨、郑厨等酒楼饭店,“每处各有私名妓数十辈,皆时妆服,巧笑争妍”。(南宋周密《武林旧事》)
还有的酒店于内室设有卧床,妓女可随时向饮客献身。这种酒店“门首红桅子灯上,不以晴雨,必用箬盖之,以为记认。其他大酒店,娼妓只伴坐而已。欲买欢则多往其居”。(南宋·灌园耐得翁《都城记胜·酒肆》)
总之,各大街小巷、茶肆酒楼都有私妓卖淫。社会上还出现了专门买良为娼的“牙侩”。元、明两代,虽以法律形式严禁买良为娼,但私妓仍迅速蔓延。《梅圃余谈》中还记叙了另一种私娼的活动:“外城子民度日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室中天窗洞开,择向路边屋壁作小洞二三。丐女修容貌,裸体居其中,口吟小词,并做种种淫秽之态。屋外浮浪子弟过其处,就小洞窥,情不自禁,则叩门入,丐女队裸而前。择其可者投钱七文,便携手登床,历一时而出。”
至清代,对禁娼曾采取严苛规定,顺治五年制订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以及康熙颁行的《钦定大清律例》均严禁重责买良为娼,以图抑制妓业发展,但是,自清代乾隆年间起,私妓日见增盛,各地公然自立门户,或倚门卖笑,或招摇过市,成为都市一大景观。特别在南京、扬州、苏州、广东等地,私娼之盛,史无前例。
如南京秦淮河一带,妓女云集,“自古靡丽之乡,山温水软,美著东南,耽繁华之积习,沿淫冶之遗风,盖犹有南朝金粉之流芳余韵。”南京的妓女大多是本地人,称为“本帮”。秦淮河水波粼粼,画舫游船络绎不绝,船上妓女们吹弹歌唱,轻歌曼舞,丝竹悠扬。至夜间,十里灯火游船,衔尾蟠旋,不睹寸澜;河亭上下,照耀如昼。众名妓花枝招展,献技献身,名妓家座客长满,樽酒不空,一日之间,千金靡费。
扬州、苏州私妓之盛,也不亚于秦淮。清嘉庆八年,西溪山人作《吴门画舫录》中说:“吴门为东南一大都会,俗尚豪华,宾游络绎。宴客者多买棹虎丘,画舫笙歌,四时不绝,垂杨曲巷,绮阁深藏;银烛留髡,金觞劝客,遂得经过赵李,省识春风。或赏其色艺,或记彼新闻,或伤翠黛之漂沦,或作浪游之冰鉴;得小传一卷。”
苏州妓女工诗词,善弹唱,温柔秀美,妩媚多情,气质高雅。扬州乃江南名胜,历史上素来艳名远扬。扬州私妓大多择居河岸湖畔,以适应画舫冶游。她们有的应客人预约,上船侍客,有的由妓女买棹湖上招引游客。“大抵梳头多双飞燕,到枕松之属,衣服不着长衫。夏多子儿衫,春秋多短衣,如翡翠织绒之属。冬多貂覆额,苏州勒子之属。船首无侍者,船尾仅一二仆妇。游人见之,或隔船作吴语,或就船拂须握手,倚栏索酒,倾卮无遗滴。甚至湖上市会日,妓舟齐出,罗纬翠幕,稠迭围绕。”(李斗:《扬州画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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