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发(作者:父亲和我)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1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
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2 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券,发放应签收到位。会费不足时,可以在工会经费中适当弥补。
(六)开展职工教育的奖励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对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基层工
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如给予物质奖励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七)开展职工劳动保护的费用。主要指为保持和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所采取的相关技术措施,重点做好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原则上一年一次)、按时足额购买职工互助保险(具体项目和金额以我市有关文件为准)等。
(八)向职工送温暖的开支。会员本人住院治疗的(含分娩)、病情比较严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或慰问品应控制在600元以内,其他的住院治疗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或慰问品应控制在400元以内(原则上一年只看望一次,特殊情况不超过两次);对干部职工退休时的走访慰问,慰问品(金)应控制在600元以内;会员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含直系亲属或其配偶父母亡故)的,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或慰问品应控制在400元以内。
(九)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原则上机关工会春节前要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应含病情比较严重的本人住院治疗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含会员或
3 其配偶父母亡故)的会员,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或慰问品应控制在600元以内。
上述走访慰问,由会员所在股(室)或单位报请局财务室执行并协助经费开支相关工作(退休干部由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单位聘用人员开支经费按减半执行。
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其他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工会有关文件规定。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篇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工会及其下属各级工会组织。
4 第三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中国工会章程》
(三)《工会经费预算办法》
(四)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及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
第二章 经费收支管理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收入
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有关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规定,会员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交纳会费,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以及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二)企业拨交经费收入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
集团公司工会及其下属各级工会组织统一开设唯一的银行资金帐户。各工会负责人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足额将收缴的工会经费转入集团工会统一的银行帐户,由集团工会统一管理,分别建帐。
集团公司工会按全部员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其分配比例为,集团工会自留60%,上解市总工会40%。
5 集团工会自留部份的使用权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子公司每月按全部职工(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各类用工人员)的工资总额(含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企业支付的各类临时用工的劳务费)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工会经费,并通过银行填写的专用缴款书按时足额将按规定上调集团公司工会的经费转入集团公司工会账户,同时将上解经费按规定比例通过银行转入市总工会的帐户。
(三)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
(五)政府或行政的补助收入;
(六)投资收益;
(七)其他收入。
第五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一) 会员活动费
指用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支付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和给予会员生活困难补助的费用支出。
1.实际执行时,会员活动费必须控制在会费收入总额以内,不得超支。
2.会费收缴率要求达到100%。会费按月收缴,集团公司工会下属各级工会须逐月将收缴明细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6 3.各分会主席负责对本级工会会员会费的使用与审批,并接受全体会员的公开监督。
(二) 业余教育费
指用于组织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时事、政治、科技、管理等各种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及工会信息资料、报刊、参考书籍订阅和职工读书演讲会等活动的奖励费用。
业余教育费不可用于学员学习的课本、参考资料以及学习器具等费用开支。
(三)文体活动费
指工会开展各项文艺体育活动所需费用。
① 用于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举办的各种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大型专项活动的费用;
② 用于工会组织的手工制作、服饰设计等趣味活动的奖励费用; ③ 工会在“三八妇女节”,根据需要开支的文艺活动等费用;
④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所购置的活动用品、奖品等的支出费用。但举办体育运动会时,工会不负担运动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的各种补助。
(四)宣传活动费
指工会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和宣传工作所需费用。
(五)图书阅览费
7 指工会主办的图书馆、阅览室、读报栏所需设施构造费及图书报刊订阅费、 图书管理积极分子的补助费。
(六)工会业务费
指用于工会履行职能、培训干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会业务工 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 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业务学习培训费;
2. 培训工会积极分子的费用;
3. 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费用;
4. 召开工会代表(会员)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的各项支出;
5. 劳模先进人物座谈会、纪念品等的支出;
6. 工会开展大型专题调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劳动保护、建家活动等专项业务和大宗印刷等费用。
(七)工会行政费
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兼职工会干部津贴等费用。但兼职津贴行
政方面已发给的不再重复发放,行政方面未实行岗位津贴的工会也不发给兼职津贴。
(八)工会建设费
用于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的业务学习、积极分子培训、奖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费、会员费工本费、劳
8 动模范先进人物座谈会等。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4 18:52
(九)其他支出
指工会组织开展的不属于上述业务开支范围的其他费用,用于基层工会必须 开支的项目。如工会主席探视有病职工的探视费和慰问走访困难职工时给予的一次性补助等费用。
(十)上解经费支出
指工会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第六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集团公司工会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别建帐的办法。集团公司工会依法开设法人银行帐户。集团公司工会下属各级工会工会经费的收缴与管理纳入集团工会财务管理,按规定要求将工会经费统一交到集团工会银行帐户,由集团工会分别建帐,统一核算。工会经费根据年度计划审定的各单位的预算列支,并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分工分别由集团工会主席、副主席负责审批。
(二)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实行预算审批制度。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 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执行。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工会预算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各基层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批准的预算。一切费用均须
9 纳入预算,经批准后执行。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三)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方面。
(四)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财务制度规定,遵守财务制度, 严肃财务纪律。
(五)坚持民主管理和为职工服务原则。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效益,接受会员的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组织的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坚持管钱与管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核算。
(八) 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职工活动、文体活动以基层分会或班组活动为主要形式进行。必须坚持谁搞活动谁拿钱的原则,列入年度预算并经本级工会主席及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非工会计划并组织的活动,不得从工会经费列支。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4 18:52
第七条 会员会费财务管理
1.会员会费的管理。根据工会的性质和任务,会员交纳会费是对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保证会员
10 能够享受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健全会费收交制度是工会组织为群众办事,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经各分工会提出经费使用计划并报集团工会批准后,原则上,各分工会的会员会费按季度全额下拨各分工会供开展工会活动使用。
2.集团公司会员会费的交纳方式为由本级工会委托各单位人事部门按月工资标准从会员本人工资中逐月代扣代缴后转入工会财务帐户。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按第二章第四条有关内容执行。
3.在集团公司工会所属各分工会及集团工会之间落实层层交款、签收和公布会费使用情况的制度,建立会费收支台帐。
4.集团公司工会财务人员(兼职)将每月收到的会费于当月存入工会专用银 行帐户,同时做好会计帐簿的记录工作。
5.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必须建立收支台帐并落实兼职财务人员。分工会主席负责对本级分工会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管理。
6.各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对日常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按年度预算进
行,原则上没有计划的不允许开支。年度计划之内的,使用前需得到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组长)的同意并报经集
11 团公司审核批准,财务方可给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开支要逐笔登录好台帐,并于每季度末3日内将所发生的经费收支明细表报送集团公司工会财务。
7.集团公司工会负责对下属工会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集团工会经费审 查委员会根据集团工会的要求每年对各分工会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对工会财务管理给予工作指导。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4 18:52
第八条 拨交经费及管理原则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须按照《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 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和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的规定,应于每月15日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员工(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外籍员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足额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对逾期不交或少交工会经费的单位,经催交无效的,通过银行扣交, 并按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扣收滞纳金。
2.拨交工会经费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 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均应计算在内。
3.各级工会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统一纳入集团公司工会财务专户归 口管理。其中按规定上解市总工会
12 40%。
4.拨交经费中根据有关规定允许提留的部分,上调集团公司工会5%。
5.原则上,除集团公司工会统一组织安排的大型活动外,各基层分工会自留 经费的使用权及使用额度归属各分工会。集团公司工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批准的各基层分工会年度工作预算计划对该项经费行使审批管理权。
第三章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
第九条 工会经费是工会合法财产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严禁工会财产流失和受到不法侵害。
第十条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行政单位都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独立的工会财务机构,配置工会财务人员,各分工会主席(直属小组长)负责对本单位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在集团工会分管主席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人员由公司总部财务部会计与出纳各1人兼任。已离退休人员不能做会计,会计与出纳不准一人兼任。同时,各级工会也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工会经费兼职财务人员体系,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记录、客观反映工会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
13 费。
第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人的补充2009-07-04 18:53
第四章 工会干部兼职津贴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兼职工会干部和兼职财务人员均实行兼职津贴制。
第十四条 兼职人员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第十五条 享受兼职人员津贴名单须经本级工会审核并报经集团工会批准
同意后于每年年底一次性按规定标准发放。
第十六条 工会兼职干部和兼职财务人员津贴从本级工会行政费其他费中 开支。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在集团范围内规范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华录集团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篇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全新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4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
15 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
16 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
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
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
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 能竞赛等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2、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
17 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3、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
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专用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
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
支出。
5、事业支出。指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
18 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6、其他支出。指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 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 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必须及时、足额收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工会经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四、附则
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和上级工会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9月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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