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发(作者:枫桥夜泊古诗带拼音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江津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9.04.28
• 【字 号】江津府办〔2019〕34号
• 【施行日期】2019.04.2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江津花椒产业高质量
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江津区推进江津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江津区推进江津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江津是“中国花椒之乡”,是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江津花椒)、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江津花椒),先锋镇是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镇(江津花椒),江津花椒先后荣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花椒已成为全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但是,随着全国花椒种植面积和产量的迅速增加,我区花椒产业面临诸多挑战。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区花椒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江津花椒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揽,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撑,推动我区花椒产业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区花椒种植面积稳定在58万亩,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1.4万亩,认证品牌27个,实现综合产值40亿元,主产区椒农人均年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力争把我区打造成全国闻名、研发水平领先、综合效益显著的花椒产业强区。
二、重点任务
(三)培育优质基地。
1.培育优良品种。通过优选培育,建立“江津花椒采种基地”和“江津花椒种苗繁育中心”,对现有品种进行选育、提纯和复壮,引进和培育优质高产新品种,运用太空育种、杂交育种等技术培育优良品种。(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镇街)
2.建设示范基地。在花椒主产镇(街道)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500亩,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基地1000亩,绿色花椒基地10000亩,富硒花椒基地2200亩,有机花椒基地200亩,欧盟标准花椒出口基地200亩,花椒品比园(种植资源基因库)100亩,打造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3.配套基础设施。把国土整治工程、小农水工程、林业工程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花椒产业,加快花椒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地现代化水平,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街)
(四)完善技术体系。
1.制定技术标准。制定《青花椒生态栽培技术规程》《青花椒采收加工技术规程》《青花椒质量等级》等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绿色花椒、有机花椒、富硒花椒、欧盟出口花椒生产技术方案,积极申报《花椒油》国家标准,将花椒油麻味素指标纳入国家标准内容。(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2.组建技术队伍。在全区范围内选聘10名以上有理论知识、有实践经验的花椒技术人才,组建“品牌质量与产业发展”宣讲团,每年开展宣讲活动10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3.加强推广应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化肥减量施用等试验示范,全面推广科学施肥、用药、修剪、采收、加工、贮藏等先进技术。各镇(街道)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以现场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五)提升加工水平。
1.加强设备研发。开展花椒精深加工环节科研课题征集,鼓励市场主体与设备制造商开展合作,研发适用于我区花椒机械化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规范加工工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干花椒、保鲜花椒、花椒油、花椒粉等产品,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烘烤干花椒,逐步取消燃煤烘烤干花椒,确保干花椒品质,不得违规生产“闭眼椒”“水煮椒”等。(牵头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加强产品研发。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市场适销的餐饮、医药、化工、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六)做大做强市场。
1.加快市场建设。引进有实力、懂经营、善管理的市场经营主体,建设集花椒加工、储藏、销售为一体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拓展市场功能,力争3年内建成联通西南辐射全国的现代化花椒集散中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各镇街)
2.实行市场准入。对进入市场的花椒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牵头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3.推行分级销售。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引进色选机等分级设备,开展花椒产品分级分装,按级销售。(牵头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七)加强对外合作。
1.开展产业招商。引进大型生产企业,开展花椒种苗培育、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等,力争在花椒芽菜、酱菜、活性炭等新产品上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花椒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商、农超对接。推进花椒产品进入商超,开设专卖店、旗舰店。支持农村电商销售花椒产品。支持花椒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花椒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八)强化宣传引导。
1.传统媒体宣传。开展“一江津彩”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江津入选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录制花椒宣传广告片,力争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黄金时段播出。制作大型花椒形象雕塑,定制“椒哥、椒妹”休闲饰品。设置花椒试验示范基地标志标识。在高速路、机场、车站等人流量集中地段投放户外广告。(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2.新媒体宣传。运用网站、APP、公众号等新媒体,有计划、不间断的推送江津花椒的生产加工等经验和做法,做好品牌宣传。(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3.开展花椒节会活动。邀请全国花椒主产区县、经销商、设备供应商,举办江津花椒节(暂定名),扩大江津花椒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
(九)加强质量监管。
1.加强投入品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全区农资经销商培训会,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每月开展巡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各镇(街道)指导并督促花椒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生产记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2.规范种苗生产。育苗企业必须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严厉查处来历不明的花椒种源,坚决打击培育和销售假冒伪劣“九叶青”花椒苗行为,销售“九叶青”花椒种苗必须出具“一签两证”(种苗标签、种苗合格证和种苗检设证)。(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3.统一采摘时间。开展花椒质量监测,倡导江津花椒相关指标达到《花椒》国家标准后方可采摘。(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不定期组织市场监管队伍开展江津花椒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不法行为。(牵头单位: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十)促进三产融合。
1.打造田园综合体。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标准,充分融入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等要素,打造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
2.挖掘文化内涵。加大对江津花椒历史文化的挖掘力度,讲好花椒故事,申报“江津传统花椒栽培与加工技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赋予江津花椒更多文化内涵。(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3.休闲旅游。积极申报以花椒为主的市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开展花椒基地参观、加工制作体验、椒乡民宿、椒树认养、摄影摄像、文学创意等活动,举办好富硒餐饮大赛、富硒美食文化节。推进花椒产业与美食文化、休闲娱乐、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
(十一)构建风险防范机制。
1.推广社会化服务。在花椒主产镇(街道)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花椒品质;探索花椒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2.推广花椒保险。探索将花椒因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价格指数和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纳入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每年推广花椒收益保险不低于10000亩,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十二)开展基础研究。
1.开展成分监测。开展花椒从挂果至采收期的芳香油、椒麻素、硒含量等生理指标监测,开展花椒果皮、枝杆、芽、叶、籽的成分含量分析,建立青花椒气候品质认证模型,开展青花椒“硒有气质”气候品质认证,为科技研发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江津气象局,各镇街)
2.开展环境监测。全区花椒主产区每年抽检土壤样品500个,检测土壤养分、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3.开展产品检测。每年随机抽检花椒产品500个,检测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4.开展药效试验。针对花椒蚜虫、螨类、叶甲、锈病等主要病虫害,开展药效对比试验,为科学防治打基础。(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花椒产业发展大会,安排部署江津花椒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及时解决花椒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各镇街要把花椒产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我区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四)组建加工协会。吸收广大花椒加工主体,组建江津花椒加工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狠抓加工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促进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花椒品质。
(十五)培育生产主体。要因地制宜发展一批以花椒标准化种植、林下生态种养、产品初加工或专业化生产、产品营销为特色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引进壮大一批以花椒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龙头加工企业,培养一批花椒产业职业经理人、技术能人,探索打造花椒种植、管护、采摘专业队伍。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镇街要成立花椒生产专业合作社,力争覆盖75%以上的椒农。
(十六)加大资金扶持。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花椒相关标准制定、基础研究、药品和大健康产品研发等。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金加大投入,壮大花椒产业发展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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