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发(作者:金桔的作用)
复仇读后感(一):鲁迅《复仇》读后感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复仇读后感(二):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
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
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读后感(三):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
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船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还有他的《陈小手》,写一个土匪的老婆生孩子,他接来一个男医生为他老婆接生,母-子平安,然而陈小手抬枪把医生毙掉了,最后一句话是“陈小手觉得很委屈”。委屈两个字居然道出了一个土匪心中万般的柔情,把这样一个词加在一个恩将仇报的角色身上,小说一下子产生了更加深广的内涵和余韵。虽然他的小说数量相对较少,但几乎篇篇都很著名
有评论认为汪曾祺是“士大夫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这和他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汪曾祺(1920~1997),元宵节出生在江苏高邮的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是前清末科,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必须八股文写得好。有许多田产,开两家药店和一家布店,但生活十分俭省,一个咸鸭蛋喝两顿酒。爱买古董字画,是个眼科大夫,看病从来不收钱,爱品茶,爱喝酒,酒后大声背诵唐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
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因为所处的环境,个性不可能得到发展。他的思想很有意思:“幼读孔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分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 (《我的祖父祖母》)祖父这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有很大的影响,他给人的印象一方面是飘逸潇洒恬淡,但一方面有似乎饱含爱憎,只是不十分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而且汪曾祺自称是:“抒情的浪漫主义者”也和祖父的浪漫气质相和。
他的父亲非常聪明,性情随和,多才多艺,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和练过武术,作画非常有功力,远近闻名,诗名不大,但会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胡琴、唢呐等全会。手很巧,作冥衣,作风筝,养鸟,养蟋蟀。“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自报家门》)正是因为有这种家庭文化的修养,汪曾祺也是书法、绘画等无不擅长,而且凭着很好的韵律和音乐感觉,他写了好多京剧的剧本,《沙家浜》、《范进中举》、《杜鹃山》等,还写了一些小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放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书画自娱》)
而且有熟悉汪曾祺的人描绘汪曾祺的风度,他“左手插兜,右手挥毫泼墨;画累了饮酒,饮够了作画;在女记者的簇拥下,笑谈诗书,调弄丹青,讲笑话;在聚会时自告奋勇高歌。”
其实士大夫和才子是有所不同的,士大夫往往是取得了功名并在朝为官的有才能的人,而才子则是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和放浪不羁联系在一起,不过汪曾祺自己有一套有关才子的说法,他在《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当代才子书系》汪曾祺卷序言里这样说:“才子往往与风流相连,多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喜欢女人亦为女人所喜欢,才子与佳人是“天生的好一对儿”,“才子佳人信有之”唐伯虎可称才子之首。”
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顾诚曾说:“北京作协开会,整个会场有一双眼睛最聪明,那就是汪曾祺。”汪曾祺的小说《皮凤三楦房子》中写修鞋的高大头适合写汪曾祺:“他那从眼镜框上面露出来的眼睛是彬彬有礼的,含蓄的,不露声色的,但又是机警的,而且相当锋利的。”汪曾祺就是在用这种含而不露的智慧眼光观察着,思考着,但又沉默着。
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生气发牢骚的状态。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林斤澜在全集出版前言中就说:“他也确有提刀四顾,破口叫阵的时候。”但林斤澜又说:“淡与不淡都是实情。”这可能是说汪曾祺的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
“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晚饭花集自序》)
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三种感情都很温和。
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他曾表示:“我永远都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就像画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这种对“斜,对微末的追求,表达着汪曾祺的民间立常
汪曾祺的笑:“把头歪过一边去,缩起脖子,一只手半掩着嘴,就这样偷偷的笑,那模样象京剧西游记中美猴王捉弄猪八戒得逞之后在一边洋洋得意,乐不可支,愈想愈开心。”
汪曾祺的文字清新,恬淡,静好,疏隽。心为那些文字所感动,惊喜溢于言表。都有些爱不释手了。好想把那些文字都捧在手掌心,含在口腹内。含在口中有馨香萦于口齿,捧在掌心,那些文字在掌心化作一汪清水,清水映出一丛摇曳的蒲苇,一只翠鸟从蒲苇中飞出,清脆悦耳的叫声如音乐般美。苇下的水中鱼儿欢愉的游动着。清晨的阳光穿过消气射入水中,折射出熠熠的波光,好美的文字哟。
它的美蛊惑了我,让我无法从这画境中走出,我在这幻化的意象中徘徊、游弋,留连于他的文字里,舍不得那清透的水,舍不得那碧色的蒲苇,舍不得那只鸣叫声如风铃般悦耳的翠鸟,还有那早晨柔和的阳光,轻淡的烟霭。那些文字如诗如画总是让人为之悸动。
汪曾祺,只是这个姓已经含满了水性,充满了水的灵动与清透。我想其人也应该是水汪汪的。汪曾祺跟朋友说,他的小说留给一位法国汉学家的印象是满纸都是水。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汪曾祺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泓静水且折射出空灵的波光。
汪曾祺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读过了,上次公开课写的感想是过了火,但道理却也不曾有过错,只是有些年轻气盛,不愿理解汪先生的文笔类型罢了。
实际上,我同他的文风有很大相似的地方。比如,若让我随兴而为地写,我也会漫无主题,没有大致框架,却也不觉得如清汤白水一般无味。我也不知为何,思维散而不乱,也并非有意,只是没有严格的压力,轻松了一些而已。
我以前写作文也是潇潇洒洒,若见无骨而实存于内,上初三之后,周记是很少写了,考场作文一篇接一篇。也因此不敢信马由缰了。在谨小慎微地写了一段时间后,只感觉力有余,而心不足了。感叹下每次作文都是之前写过的再现,痛于心却也不愿因一时快乐而失分,摇摇摆摆下度过了这段时光。所以谓在初三生活久了会丧失很多东西,比如说文采。在这段不能任心遨游的日子里,看到别人轻松地写作就会很忌妒,也不在意文笔类型了,只是骂了个痛快!
汪先生写的文章有时散得就如梦境一般,比如《复仇》。没有大画面的杀谬,只是一些场面细致入微的描写,凭空中竟生出了几分诗意。他的小说不用一个字一个字地纠缠不清,其实,猛然间一看,几个词语,半阕语句,就象浮出了一幅画一般,根本不用在意每个词的意思,只是体会语境而已。
“丢,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余光霭霭,归于寂无。丢,又一声。”
莲花的幽静,星的璀璨,磷火的哀怨,人生的轮回,凭着想象,就可以看到夜的寂寞,却又不乏生机的孕育。
故事也就这样地继续,半读半猜地看下去,让人有些感动的是,
“有一天,两付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初读无甚不同,却要是懂得了故事之后,一切变的都那么不一样。这一线代表了屈服,却也同时代表了这隔代仇恨的终止。光是属于下一代的,当然是一种祈福。
接下来的一类,就是关于改革开放时期的事情了。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作家或多或少都有写过这个方面题材的文章,如《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真的没有任何主题和意义,只是在记叙中表达人民对劳动的热情,和人民的淳朴,善良。
鹌鹑蛋评价:总体上看来汪曾祺的散文观与传统的散文观很相似,他没有很明确的散文文体意识,也就是不热衷于划分散文的概念范围;而且他十分强调散文的“用”,强调有感而发,为事而作,讲求见解,看重风骨,注重文采(语言的运用)等。而且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受归有光的影响非常深: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桐城派的文气贯通也对他有影响)
复仇读后感(四):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我曾错过一次见到汪曾祺先生的机会,至今都很遗憾。十多年前求学北大,我和几个同学负责张罗学术讲座,曾经邀请过汪老为我们做“文学漫谈”。当时他住城东南的蒲黄榆,距离北大相当之远,我本来该与另一位同学一起去接请汪老。但已记不清是什么缘故,我却未能去成,当晚的讲座也未听成。
后来我请同学向我描绘汪老的形象,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一个老头子,眼睛特别亮!”就是这样简单的描绘,却让我对汪老愈加神往并想象至今,其憾其悔,也每见其深。但是,陆建华著《汪曾祺的春夏秋冬》(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对于汪曾祺创作历程和人生道路的书写及对其形象真切生动的刻画,却让我在另外的意义上走近了汪老。更为重要的是,阅读陆著,我还更加深入地领略了汪曾祺的精神世界,特别是作为其精神世界之核心的“生的执著与热情”。
对于汪曾祺来说,沈从文应该是其最为重要的人生导师。陆著用了很多篇幅记述了汪曾祺和沈从文的交往,读来令人动容。1948年春,当汪曾祺在北平因为谋职无着而悲观苦闷的时候,沈从文曾经对他有过这样的劝慰:“曾祺,不要这样,千万不要这样!重要的是对生活的‘执著’,要对生活充满热情。
即使是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也不要觉得‘世事一无可取,也一无可为’。一个人总该用自己的创作,使这个世界美好一些,给这个世界增加一点好的东西。在任何逆境之下,也不能丧失对生活带有抒情意味的情趣,不能丧失对于生活的爱。”1958年,在汪曾祺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期间,沈从文又常写信,抚慰和鼓励他说:“时代大,个人渺小如浮沤,
应当好好的活,适应习惯各种不同的生活,才像是个现代人……热忱的、素朴的去生活中接受一切,会使生命真正充实坚强起来的。”因此,对于生的执著与热情,一直是汪曾祺对待生活的基本态度,也是其抵抗时生乖蹇的人生命运的精神资源。在西南联大的艰苦岁月里,汪曾祺博览群书,潜心阅读,开始了自己的文学创作;流寓上海任教中学期间,他独处陋室(铁皮小棚),也能自得其乐,读书写作;即使是在身为“右派”的四年中,“也不丧失对生活带有抒情意味的情趣,和对人生、对生活的挚爱之情”,满怀热情地去劳动,去接触中国的土地与农民,甚至是“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地完成了一部《中国马铃薯图谱》,而这样的精神,与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的写作,又是何其相似!身处逆境时况且如此,在较为顺遂的“新时期”以后,他的人生与创作,更是焕发出别样的光彩。
一般以为,汪曾祺最为“复杂”的经历,便是他在“文-革”时期曾经担任《沙家浜》的主要编剧并且受到江-青的“赏识”。陆著不为尊者讳,在很忠实地记述汪曾祺“文-革”经历的同时,又很详细和令人信服地揭示出,特殊处境中的汪曾祺并没有发生精神的畸变,他只是以相当平常的心态来看待自己的“知遇”。
他“对江青既心存感激,又诚惶诚恐,有时还流露出知识分子的一点傲气和几分自得,但绝不奴颜婢膝,更不阿谀奉承”。所以他在《沙家浜》的“智斗”一场中不顾江-青“江湖口太多”的指责,瞒天过海地保留了阿庆嫂“垒起七星灶”那一段后来被广泛传唱的著名唱词。1970年5月,当他获得登上天-安-门的“政治殊荣”时,“也没有激动得‘热血沸腾’”,而是“看着铺在桌子上的一大摊改了又改的文章草稿,居然向军代表建议:‘能不能另换老杨去?’”这些记述都使我们认识到,汪曾祺所执著与热爱的,无疑是一种健康、纯洁与明净的人生。这样的人生,有着自己的尊严与底线。汪曾祺的精神人格,没有丝毫的心机与杂质,更是没有令人不齿的政治趋附。
实际上,汪曾祺被陆著以“祸福相倚”所精当概括的“文-革”经历,也在另外的意义上透露和诠释了他的“生的执著与热情”所具有的丰富内涵,提供了“拷炼”汪曾祺的精神与人格的“宝贵”机缘。这样一来,陆建华的著述,倒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每一个个体生命如何对待载浮载沉的自身命运。在运交华盖的时候,能够保持“生的执著与热情”自属不易,而在被权力“恩宠”和“有幸选中”的时候,能够不骄矜、不忘形,从而保持清醒,坚守底线,执著于一种健康、明净和葆有尊严的“生”,则更加困难。我想这样的启示对于思考知识分子的当前命运,应该具有突出的意义。
对于汪曾祺包括《受戒》《异秉》《大淖记事》和《岁寒三友》甚至其早期小说《老鲁》和《羊舍一夕》等在内的几乎大部分重要作品,陆建华都很细致地叙述了它们的“生产过程”,诸如作品的生活来源、人物原型、创作缘起、写作历程和发表的经过,我们都能从中得到全面的了解。而作者对于作品的研究和阐发,则更使我们认识到,“生的执著与热情”,同样也是汪曾祺的小说创作最为根本的精神特征。
对于这点,还是陆建华的概括最为精当。他说,汪曾祺“在表现旧社会生活时,总是让一种内在的欢乐情绪始终弥漫在作品之中。这就使他的作品始终保持着一种健康的基调,引人向上,增加人们对于生活的信心”。阅读陆著,正是对于“汪曾祺的世界”的深深沉醉。“一个老头子,眼睛特别亮”!我正是以这样的方式走近了汪老,弥补了自己十多年前的遗憾——感谢陆建华!
复仇读后感(五):巴金《复仇》读后感
巴金的《复仇》是一部短小而精悍的革命题材小说,虽说小说不是围绕革命展开,而是福尔恭席太因的自杀和他所经历的人生经历遭遇的人间悲剧,来阐明巴金的观点,但巴金在小说里向我们探讨了革命的道路,人生的意义,幸福的方式等等问题,这是一部具有深刻内涵的小说。
小说的开头和故事的延伸是由莫东先生发出的奇怪议论展开!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比约席,莫东等人都根据自身的特点,认为实现自身的价值就是最大的幸福。而令人震惊的是医生勒沙洛斯的回答却没有显于俗套,他的回答竟是“复仇”?
在作品中的“我”同意了勒沙洛斯的观点,并由作品中的“我”讲述了福尔恭席太因的“复仇”故事,这个故事叙述了福尔恭席太因从与妻子吕贝加幸福的生活,到幸福被军官摧毁,到复仇所带来的兴奋和快感,到福尔恭席太因最终因为生活的困苦与追踪的压力,而选择死亡。福尔恭席太因的人生遭遇向我们引出了一系列的人生问题。在面对别人的欺压,压迫以及剥削致使自身不幸,幸福破灭时,我们是否只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否还有其它解决的方式?或者说我们把宽恕别人,作为自己最大的是幸福呢?在巴金看来其它的途径是有的,不过是军官和福尔恭席太因都不愿意走罢了,或者弱者和强者在发生对立时,永远都不可能有平等的方式去解决,可能就是那些强势地位的人总把自己看得高高在上,而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而导致像福尔恭席太因这样的贫民只能选择暴力的方式来复仇吧!但复仇所带来的不只是快感与满足,同样福尔恭席太因也要为他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像狗一样的被人追踪,没有生活的目标,直至自我意志的消亡,精神的消失,这是福尔恭席太因为何自杀的真正原因!
“复仇”的力量很大,他可以使福尔恭席太因忘记饥饿困苦,只有复仇这一个目标,生活只有复仇这一个意义,但福尔恭席太因报了仇时才发现,报了仇的自己已经失去了生活的意义,那种复仇所带给他的活力与经历再也找不回了,在意识里他认为自己活着该完成的都做完了!这是导致他最终精神崩溃的根本原因
“复仇”肯定不是唯一一条通往幸福的路,但当人们被逼的无路可选时,这便成了那些被幸福摧毁人们的唯一之路,我感到一丝伤感,悲痛。虽然我们不提倡暴力来解决一切不平和仇恨,并且我认为暴力终究是不好的,到真只有这一条路时,就只能选择暴力,我想这也是巴金对于中国革命的一种态度吧!
复仇读后感(六):巴金《复仇》读后感
今天读了巴金的《复仇》,小说主要写了“我”和几位朋友谈论幸福的故事,医生说是复仇,并讲了一个故事,解释他的意见,故事叙述的是一位叫福尔恭席太因的犹太人在反犹运动中他的妻子被军官希米特杀害,他找鲁登堡将军请愿后,却得到了更悲惨的结局:东西被他们烧得精光,连妻子的遗体也没有了。于是福尔恭席太因以复仇为动力历经磨难,终于杀死了这两个仇人,所以,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然而最后,没有复仇的信念支撑,他却厌倦一切,自杀了。文本最后将幸福究竟是什么这个难题再次提交到我们这些读者面前。
巴金善于在娓娓动听的叙述和真挚朴实的描写中,倾泻自己感情的激流,细腻独到,自有一种打动人的艺术力量,他因为看到眼前许许多多不合理的事态,耳朵里听不惯民众底苦痛的呼声,“每夜每夜我的心痛着,在我的耳边响着一片哭声。似乎整个的黑暗世界都在我的周围哭了。这里有被战争夺去了爱儿的法国老妇,有为恋爱所苦恼的意大利的贫乐师,有为自己的爱妻和同胞复仇的犹太青年……”所以,他也要求着革命。他又为着正义而需要着《复仇》,总之在觉悟民族的灵魂,而使之“向上”“奋斗”这一意义上说,巴金是有着他底不可磨灭的功绩的。
本文发布于:2023-12-04 12:47: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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