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发(作者:烽火戏诸侯的故事)
细说汉字:陈陈相因——说“因”陈陈相因——说“因”朱英贵成语“陈陈相因”原指皇仓之粮逐年增加,陈粮上压陈粮,借以比喻沿袭老一套,无创造革新。其中的“因”是增添、累积的意思,“因”字何以会有增添、累积的意思呢?这是一个难解之谜,需要辨析“因”字的构字理据与造字本义方可略见端倪。本文就来谈谈这个颇为费解的“因”字。一、“因”字的构形理据究为何意“因”字的构字理据和造字本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让我们先来看看《说文》的解释:《説文解字》卷六囗部:“因,就也。从囗大。”许慎的解释很简单,只用了“就也从囗大”五个字加以说明,那意思是:“因”,就是靠近、依凭的意思。它的字形采用“囗”(wéi)和“大”两个构件会合成意,是个会意字。但是许慎没有具体解释“囗”(wéi)和“大”这两个构件是如何会合成意为“就”(靠近、依凭)的意思的,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对《说文》“就也”二字增加了如下一段补充解释:“就下曰:就,高也。爲高必因丘陵,爲大必就基阯,故因從囗大,就其區域而擴充之也。中庸曰: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左傳曰:植有禮,因重固。人部曰:仍、因也。論語:因不失其親。謂所就者不失其親。”段注这段话的大致意思为:《说文》在“就”字下解释道:“就”是“高”的意思,能成为高的地势必定依凭它的山丘,能成为大的事物必定依凭它的基阯,所以“因”字要表达“就”(靠近、依凭)的意思就用“囗”(wéi)和“大”这两个构件会合成意,借以表示就其区域而扩充的意思。后面的话则是举出《中庸》、《左传》、《说文·人部》、《论语》的书证语例来例证“因”的字义为“就”(靠近、依凭)的意思。段注以“因”、“就”互训的方法具体解释了“因”的“依靠、凭借”之义,并进一步阐释“囗”为抽象意义的区域,可扩充其范围的意蕴。然而,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坤部第十六》注释“因”字时却不认可《说文》及其段注的解释,他认为:“囗大俱非义。江氏永曰:'象茵褥之形,中象缝线文理。’按即茵之古文。江说是也。”朱骏声提出了“因”字的构字理据当像江永所说的是茵褥(即席子)之形状。应该看到。许慎、段玉裁、朱骏声都是依据小篆字形来解释“因”字的构字理据的,因为他们都生在甲骨文深埋地下的时代,无法更切近于初文构字理据的字形原貌。要想正确解读汉字的构字理据和造字本义,目前只有依据甲骨文、金文字形才能更接近于其真实面目。让我们来看看“因”字的字形演变与字源演变(参见下图): “因”字的字形演变与字源演变从上图的甲骨文、金文字形来看,学界还是很难对“因”字的构字理据和造字本义达成共识,甲骨文面世以后,对“因”字的字形字义研究主要有如下一些看法:其一,席茵说。这是对清代江永的“茵褥”说的继承与发展,徐中舒的《甲骨文字典》认为:“〔字形〕:(一期后下四三、三)、(二期前五、三八、三)、(四期后下三八、六)。〔解字〕:……象茵席编织纹,故'因’为'茵’之初文,与茵初本一字,后以形伪,遂分为二字……”(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696页)他根据字形认为“因”中间的“大”应该是席纹的误写,那么“因”字当为独体象形字,它的造字本义应为席子。其二,就卧说。康殷《文字源流浅说》一书认为:“'因’甲骨文象人仰卧在褥上之状,概即《诗·秦风》'文茵畅毂’的茵本字,后人作裀、鞇、絪……茵(车重席),茵(蓐褥也)……后来才由就卧于“茵”形引申而为'就也’……”(荣宝斋1979年版第521页)康殷所提到的“文茵畅毂”诗句出自《诗·秦风·小戎》“文茵畅毂,驾我骐馵。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这两句诗的大意是:坐垫的花纹很美车毂也很长,驾着我那花马将鞭儿扬。思念我的夫君他人品好,态度温和就像润玉一个样。其实诗句中的“茵”还是名词坐垫或坐席的意思,如果说“因”是“茵”的本字,那么此说跟“席茵说”并无太大差别。其三,姻亲说。忠周编纂的《精编金石大字典》认为:“按囗中人大、大者丈夫也,因是古姻字,婿家也,故从大在囗中,因,就者,其转义也。”(黄山书社1988年版第140页)这样看来,“因”就是“姻”的本字了,因为是婿家,女之所因,“因”也就可以引申为凭借、依靠之义了。其四,籍棺说。何琳仪的《战国古文字典》认为:“甲骨文作(前五、三八、三)从人从囗,会人在棺椁之义,孳乳为茵,《仪礼·既夕礼》'加茵用疏布’注“茵,所以籍棺者”,引申释就……”(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06页)这种观点认为,“因”的甲骨文字形是个会意字,意谓人死后下葬,其字形象人垫着席子躺在棺椁当中。其五,牢囚说。马如森《殷墟甲骨文实用字典》认为:“从人、从囗,字象人困在牢里,与'囚’相近义。”(上海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2页)这种观点认为“因”与“囚”的构字理据完全相同,都是将人(正面人形或者侧面人形)关在“囗”(牢围)当中,造字本义当为拘禁。此外,于省吾主编的《甲骨文字诂林》释“因”观点也是各家意见不一,诸如:饶宗颐认为:“因,仍也。”张政烺认为:“因字在卜辞中出现的次数少,早期用法和囚相同,有藏、埋、死三义。”陈初生认为:“……象茵席带有编织花纹之形,是茵(车垫)的本字……”综上所述,再来参照上图的甲骨文、金文字形,特别是前三个甲骨文形体和第一个金文形体,愚以为,“席茵说”与“姻亲说”都不能够得到初文字形的有力支持,“因”字中的“大”明显是甲骨文的正面人形,并非是什么席子的纹饰;“就卧说”有一定道理,但是将其归结为活人卧于茵席之上,无异于又回归到“席茵说”了;至于“牢囚说”应该是适用于“囚”字,而“因”字的各种引申义均与“囚”义无关。只有“籍棺说”以及张政烺的看法值得充分重视,“因字在卜辞中出现的次数少,早期用法和囚相同,有藏、埋、死三义。”张政烺的这一见解值得重视。故拙论支持死者下葬的构字理据,就是说,“因”字的甲骨文字形是个会意字,其外围的“囗”为棺椁的轮廓,内部的“大”为下葬的逝者,意谓人死后下葬或者躺在棺椁当中。二、“因”字的字形解读及其造字本义让我们重新再来仔细看一看“因”字的甲骨文与金文字形(参见下图):“因”字的甲骨文与金文字形也就是说,上图前三个早期甲骨文的字形,“大”(死人)的外围既没有棺椁的轮廓,也没有身下的席垫。第一个形体是由“大”(死人)和下部的坑形符号组成,“大”(死人)的两侧各有一点,示意用外力将死者放入土坑之内,这就是下葬的简捷表达方式。第二个形体省去了下部的坑形符号,在“大”(死人)的双臂外侧添加了轮廓符号,仍然是示意用外力将死者下葬。第三个形体同样没有下部的坑形符号,但它在“大”(死人)的两侧增加了两个侧面人形,又在“大”(死人)的上部添加了两条斜线,这都是为了示意众人将死者下葬。金文的第一个字形,在“大”(死人)的外围用封闭性线条将其围住,其实也是想表达众人将死者下葬的意思。至于后一个甲骨文字形和后一个金文字形,“大”(死人)的外围就只有方形的轮廓线了,愚以为这方形的轮廓线表示的是棺椁的边框轮廓。这说明,早期甲骨文以及早期金文字形表达的是没有棺椁的下葬形式,而后期的甲骨文、金文字形表达的是有了棺椁的下葬形式。愚以为,甲骨卜辞中的如下两个片段,“因”的意思都有可能是下葬的意思:①癸未卜,贞:戠不因。(前5·38·3)②辛日壬午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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