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建桩”发展模式调研及对策研究——以常州市为例
侯雅如;董娟娟
【摘 要】近年来,常州市首创“众筹建桩”模式并成功解决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
施建设与运营的难题。本文通过探讨“众筹建桩”的运行模式、业务模式及盈利模
式,深入剖析了常州市“众筹建桩”存在的问题,包括市民知晓度不高、充电桩位
置不合理、运营企业及合作者短期内难以盈利、充电桩自身存在的车位与电桩矛盾
等。基于此,有针对性地提出扩大宣传影响力、改善建桩地点布局、发展延伸服务
与深入挖掘其价值等对策建议,希望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绵
薄之力。
【期刊名称】《中国商论》
【年(卷),期】2017(000)011
【总页数】2页(P172-173)
【关键词】众筹建桩;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常州市
【作 者】侯雅如;董娟娟
【作者单位】[1]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206
近年来,为满足改善全球能源和环境系统的客观需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蓬勃向
上发展,但其基础支持性设施——充电桩,由于建设难、盈利难,一直滞后于新
能源汽车的发展。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年)》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3.1万座充电桩,为超过12万
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约4∶1的车桩比,远未达到1∶1的标配,充电难
现已成为制约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面对以上难题,常州市首创
“众筹建桩”模式,通过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了新能源充
电难的问题,仅仅五个月就已建设了1300多座充电桩,可谓“多、快、好、省”,
成果显著。经过一年的推广与应用,为了解其后续的发展情况,找出“众筹建桩”
新模式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给出建议,本文对常州市建桩发展的分析研究具有
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众筹建桩”运行模式:以“只有场地没有桩、既有场地又有桩、没有场地没有
桩”3种合作者为对象,通过招商、选商、上报、规划、建设充电桩五个步骤,建
立起“场地众筹免费建桩”为主,“平台众筹”和“投资众筹”为辅的发展模式。
具体来说,运营企业发布招商信息,由拥有五个以上自有停车位、富裕电容等符合
条件的合作伙伴自行提出申请,经运营商收集信息、筛选后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
确定合理建桩地点。
“众筹建桩”业务模式:一是资源整合。发动社会力量建桩,可以有效解决以往成
本高、规划不科学等问题。二是注重用户体验。选择市民经常出行的目的地建桩,
有效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并且有专门的第三方服务应用,自助充电十分方便;三
是共赢模式。实现业主、投资人和政府的三方共赢,相比以往自营模式极大地提升
了办事效率。
“众筹建桩”盈利模式:整个过程申请者只需提供场地,由运营商承担建设成本和
运营维护,且建成后申请者将会永久分得一半的充电服务费。对于运营商,前期投
入以公益性为主,后期充电设施收益方式一般是收取充电服务费,平均约1.45元/
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南大街服务中心、道生中心、明都国际会议中心、江苏国际
塑化城等极具代表性的地点。初步完成了在常州市“三模式一平台”的体系搭建,
“三模式”即目的地、工作地、居住地的充电网络分布。“一平台”即借助物联网
技术实现快速的找桩、取电、结算和远程维护。开发出星星充电APP,整合了三
种模式下的所有充电桩运营群体,提供统一支付,交易管理、运营维护、增值服务
等的互联网平台,实现向最终用户提供快捷搜索、线上预定、状态查询、车联网等
服务。
“众筹建桩”模式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将近四分之三的人都表示非常支
持“众筹建桩”并愿意提供地方或者提供资金建桩。但通过访谈和问卷分析,发现
“众筹建桩”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市民了解程度不够。据“众筹建桩”市民参与度数据显示,45.42%的人不了解
自己生活中是否有人参与建设充电桩;50.85%的人没有参与众筹建桩;只有3.73%
的人表示有参与众筹建桩活动。即“众筹建桩”仅依靠新闻、专题报道这种时效性
差的推广模式,对市民的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力度不足,知晓度很难扩大。
(2)充电桩位置难以满足市民需求。由于建桩尚处 于初步建设阶段,“众筹建桩”
模式的建桩地点仅来自于申请合作人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随机性,虽然涵盖了常州
主要行政区域、商业区、社区、交通枢纽及风景名胜区,但充电桩依然存在范围不
够广,位置分布难以控制等问题,甚至近70%的市民表示充电桩的位置不合理。
刁难、足够的停车位、充电桩的安全管理等诸多细节问题,使社会资本虽跃跃欲试,
但不敢轻易介入,还处于探索、尝试为主的阶段。
(5)充电桩出现车位矛盾、电桩矛盾、充电矛盾等诸多问题。例如,经常有完成充
电后的车一直在充电地点停放导致出现充电完成后不挪车、车位被占用的车位矛盾
问题。以及由于车主的操作不当,造成充电桩的损坏,同时由于电源模块配件紧缺,
导致部分故障桩不能及时得到修理而引发的电桩矛盾问题等。其他问题如充电公共
地点缺少,导致日间充电矛盾也时有发生。
(1)政府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保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充电桩企业的运营。充电桩
广告牌且受众群体较为固定,比如说充电桩显示屏的弹窗广告。大数据价值如行驶
里程、充电次数、使用频率、电池状况等,可以帮助厂家对产品进行改良、升级。
流量价值,可以把充电桩看做接入互联网的一个入口,这样在互联网思维下可操作
的事情就会比较多,例如可以开发出社交功能,用以留存客户,接入汽车后市场,
对车辆进行预约保养、维修等。
(5)鼓励业主挖掘建设充电桩的商业价值。随着车辆的增多,充电服务费的收入会
非常可观,而且仅靠充电服务费盈利是一个方面,有许多增值服务,充电桩只是一
个载体,可借此掌握很多信息和数据,进而挖掘车辆维修保养、生活消费等商机,
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相关文献】
[1] 张勇,蒲勇健,史乐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政府策略分析[J].中国软科学,
2014(06).
[2] 周路菡.互联网+:告别新能源汽车充电难[J].新经济导刊,2015(05).
[3] 李茂源.充电桩技术标准及充电的商业模式需要改变[J].科技资讯,2016(09).
[4] 龚聪.电动汽车智能电桩系统商业化研究与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6(37).
本文发布于:2023-11-27 20:07: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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