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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风筝》谈及鲁迅的“幼本位”儿童观
作者:张欢
来源:《新课程·教研版》2011年第02期
一、沉重的“精神虐杀”
“我不幸偶尔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
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
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野草·风筝》)
《风筝》中“我”鄙夷放风筝,“小兄弟”却最喜欢,还私下“苦心孤诣偷做”风筝,而“我”粗
暴地“踏扁”了即将完工的风筝,“傲然”出门,空留小兄弟“绝望地站在小屋里”。
鲁迅一直不能忘却,“心只得沉重着”,很多年后提及此事,对方却是“毫无怨恨”地“全然
忘却”。这使“我”的悲哀不仅局限于个人无法得到心灵上救赎的“难过”,更是对人们对历史中
“精神虐杀”事件的“集体无意识”和“遗忘”的一种哀叹!
这不禁令人想起《狂人日记》中“长者”和“幼者”之间的虐杀与被虐杀事件:从“易牙蒸了
他儿子,给桀纣吃”到“我无意间吃了自己的妹妹”,再到“我自己被人吃了”“吃人的是我哥
哥!”……终于,在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虚妄的幻觉中,“狂人”翻开历史看清歪歪斜斜
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的缝隙中,满本都是两个字:“吃人”!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呐喊·狂人日记》)
鲁迅在历史阴霾下的一声疾呼,惊醒了一个世纪,启发了人们对“长者”和“幼者”之间的关
系错位的反思和内省。
二、“幼本位”的儿童观
中国儒家的伦理纲常中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条目。“父父子子”即父亲要有父亲的样
子,子女要有子女的样子,也就是说子女是父母的私有物品,对父母应无条件地服从。于是,
便有了鲁迅在《二十四孝经》中提到的“哭竹生笋”“卧冰求鲤”“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的愚昧
典故。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是以“长者”为本位的,成人以自己的准则来规范儿
童,向他们灌输四书五经,这无疑也造就了一种变相的“奴化教育”。
“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扑,使他微丝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
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
绝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南腔北调集·上海的儿童》)
本文发布于:2023-11-27 05:17: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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