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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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2023年11月26日发(作者:刻舟求剑是什么故事)

20XX年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一、房改工作回顾

撤地设市以来,丽水的住房制度改革体系、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等工作满盘皆

活,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既解决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又为政府筹集住房

货币化分配资金,推动了丽水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也促

使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能稳步健康地推进,一举多赢,效果良好。市房改办在积

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加快发放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的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积极做好房改房上市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房改遗留政策问

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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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在省房改委《关

<丽水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批复》文件出台后,及时

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主要有:《丽水市区住房货币化及住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

细则》《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试行办法》《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

贴资金安排》《丽水市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具体政策(一)《关于异地

调入丽水市区干部职工参加市区房改有关问题》等。1811月底止,共发放

干部职工12596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1.99亿元,其中:财政供养单位5846

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1.3亿元;自收自支单位(包括企业)干部职工6750

人,住房补贴和补助资金6907万元。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基

本完成,在全省各市名列前茅,发放住房补贴进度最快的市,受到省表扬。

(二)补充和完善了房改政策体系。在房改政策总框架下,根据市区房改的实际

情况,对已制定与实际操作有一定距离的房改政策,通过调研,将有关政策作了

调整并予以明确。一是大单位大系统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问题。自建经济适用房不

利于整个房改工作的有序系统推进,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明确大单位大

系统不得自行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二是部门派出乡镇机构人员发放住房补贴

和补助问题。情况复杂,上级又无明确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具体由莲都区政府

组织力量调研,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解决方案,市房改办做好相关配合工

作。三是自建私房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得再购

经济适用住房或申领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市房改委已结合相关政策,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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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地研究,对仍有异议者,市房改办以书面形式予以严肃告知。四是关于退休

人员在退休前申报,退休后取得技术职务资格及教师退休后无技术职务享受面积

标准及侨汇建房发放住房补助问题。为维护房改政策的严肃性,按现行政策规定

办理,不开新口子。五是关于部队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题。对现租住的

住房,符合房改政策的给予房改,房改解决不了的干部,逐步纳入地方的经济适

用住房供应。18年在后甫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中,有26套住房供应给现役

,占住房总套数的5.7%。六是地方和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问题。军队复转人

员在军队已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不满18年的,不足部分到地方后借支一次

性补足,已满18年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军队复转人员到地方后,符合购买

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

是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问题。每个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等等。进一步明确了房改有关具体政策,使房改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认真落实房改房上市政策。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关于

丽水市区房改房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由市房改办对转让房改房和尚未转让房

改房进行审核,办理有关手续。共办理7133户,其中:补办土地出让手续5861

户,收回房屋维修资金288万元;房改房上市交易的1272户。

(四)积极妥善处理房改遗留政策问题。共处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人本人信

件和信访人直接上访的有关政策问题信件451件(不包括电话来访)。市房改办

对来信函件,进行认真研究,对照有关房改政策,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能给予解决

的,均给予解决,共调处327件,书面回复81件。确属解决不了的也给信访人

说明原因,使信访人心中有数。

(五)搞好集资房产权核定工作。由于单位集资建房不规范、原报批手续不齐全、

随意更换集资建房人、让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集资建房、集资房中涉及企业债

务纠纷等问题,集资房产权核定工作量较大。经市房改办和集资单位的工作人员

共同努力,共核定1095套集资房产权,建筑面积9.23m2个人补交房款3490

万元。

(六)继续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根据省房改办文件规定,在18年底前租住

单位房的职工,符合条件,均可享受房改政策。共出售房改房494套,建筑面积

2.41m2,房款收入624万元。连续两次对全市的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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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调查汇总上报省房改办、省物价局,并对市本级的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

租金进行了调整,同时按规定做好有关减、免、补等政策,落实减、免、补对象。

(七)进一步加强住房资金管理。为加强住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杜

绝住房资金在运行中的违规现象,做好住房资金的清偿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

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住房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住房

资金财务核算工作,共归集住房资金3177.2万元,维修资金288万元,累计住

房资金11770万元,累计支出住房资金7070万元(发放住房货币分配资金7025

万元)

(八)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建立和管理机构调整进展情况。一是组建管委会,

立决策制度。按照省建设厅、财政厅、编办等九部门《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

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意见的通知》(浙建房〔2002102号)要求,我市于

189月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明

确管委会的设立、职责、决策制度和会议制度,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与住房改革

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会议筹办及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是切实做好各项移交工作。181213日顺利完成了市房改办与“公积金

管理中心”分设的资料及业务移交工作。18213日又移交了单位住房资金、

单位维修资金、其他住房资金和住房补贴等资金。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的建立、

市房改办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分设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特别是房改办与“公

积金管理中心”分设工作在全省是第一家。

(九)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为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

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好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出台了《丽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和《丽水市区经济适用住

房销售管理办法》规范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18年开

始到18年底止,市区共销售建筑面积19.31m21541套,分六批销售:

首期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首期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45m2

502套,销售时间:18918日。每套建筑面积在134m2出售给市区机关、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中的无房户和异地调入干部

及副高级职称(包括离退休)中的住房建筑面积75m2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首期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首期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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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113套,销售时间:181224日。销售对象同上。

首期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销售对象:市检察院干部职工,住房建筑面

1.29m284套。销售时间1842日。

首期剩余(第四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市本级第一、二、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留

下的48套,住房建筑面积0.39m2。销售时间:181018日。房款1223

万元。

市公安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情况。市公安局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45m2

96套,销售时间:18618日。房款3302万元。

五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按有关文件要求,经申报、核实、登报公示、委托中介机

构随机抽签选房,并经市监察局执法室的监督和公证处的公证等程序,在整个过

程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社会反映良好;政府收

3933万元。

积极做好市区后甫小区住房的销售工作。后甫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7.74

m2698套。在1812月底前销售。报名人数1326人,其中副县(处)级

及以上职务的干部职工371人(住房套数214套),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955

(住房套数242套)其中242套划给莲都区销售,房款2.36亿元。后甫小区住

房销售方案经过征求市人大、政协、市直有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部分干部

职工等多层次意见,经过多次修改,经过两次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会议研究,并经

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同意,市政府出台了《丽水市后甫小区住房

销售办法》。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销售办法,市房改办向市直单位发出了公开销售

后甫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销售工作在购房人数多,时间紧,资金归集工作

量大,而市房改办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通过报名、审查、公示、摇号(公证)

排序、选房(公证)等等程序,从报名到资金归集在一个半月内全部完成,为政

府和财政部门减轻了资金压力,也为发放住房补贴和补助准备了资金。后甫小区

销售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了往年在每个销售环节上出现取

消购房资格的情况,规范了销售行为。主要做法是:一是本次销售在报名时明确

“报名的条件、要求由申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本

人”,报名截止前通知单位尽快报送材料;二是资格审查后,在《丽水日报》上

公告购房者名单时,再次明确告知摇号的日期及注意事项和领取《摇号资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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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选房资格卡》的时间;三是为了避免摇号现场购房对象不到场的情况,我办

首次特意制作了《参加摇号资格卡》,事先发放对号入座票,把入场资格审查程

序事先告知单位和购房者。如在规定的日期内单位经办人未领取《摇号资格卡》

的,在摇号开始前另给半小时领取《参加摇号资格卡》的机会,以保证购房者在

这个环节上不被取消资格;四是对副高、副县及以上干部发放《选房资格卡》

如在规定的日期内单位经办人未领取《选房资格卡》的,市房改办再次电话通知

单位和本人领取,以免耽误购房者按时选房;五是为使资金归集工作有序进行,

在这个环节上我们把房款首付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时间、按揭贷款审核、签订贷

款合同日期、缴房款最后期限、选房具体的时间段等事项,以书面通知形式印发

给每一购房者,避免迟到选房者、缺席选房者或错过缴房款时间。通过以上各程

序的认真仔细工作,在销售过程中未出现一例在时间和销售程序过程中被取消的

购房者,销售工作很顺利,各单位的房改负责人、经办人和购房者对政府的销售

工作满意。

二、房改工作主要体会

(一)吃透政策,敢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住房改革配套政策。

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吃透上级的政策,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房改工作也

不例外。针对当时房改大政策全国统一,但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同的背景,我市

的房改工作压力很大,矛盾诸多,举步维艰。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吸取各

地的住房改革经验,勇于探索,将来自各方的压力变为动力,研究一整套管用的

办法,制定出适合我市实际的、较完善的住房改革配套政策,为我市快速实施住

房货币分配制度,创造极其重要的条件。

(二)坚持以人为本,让欠发达地区的干部职工真正得到实惠。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是房改的根本关键。住房制度改革涉及各方面

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这些利益关系,

是房改得到各方面支持,奠定广泛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住房制度改革要取得群

众的广泛支持,关键是要使干部职工在房改中得到实惠。市委市政府急为干部职

工所急,想为干部职工所想,力所能及的解决好干部职工的利益,制定适合本市

的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经省同意在本市推行发放经济适用住房价差补助政策,

在全省尚属唯一,这使身处欠发达地区的本市干部职工在住房问题上得到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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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住房改革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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