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办职能及情况汇报
房改办职能及情况汇报
一、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廉租(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
批等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工业园区企业房屋产权登记、房
地产抵押权登记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的方
针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
2、制定解决全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
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
适用住房供应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
完善轮候制度,健全退出机制。
3、严格按市住房保障和房改文件精神,组织指导街
道社区、区属部门单位开展廉租(经济适用)住房和房改
工作,建立健全廉租(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批制度,完
善住房保障机制,保障全区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基本
住房需求。
5收集、整理、统计廉租(经济适用)、房改房等住
房资料,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和保障性住房台帐,
掌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基本情况,完善信息化、自
动化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查找迅速,数据准确,为
科学决策区廉租住房补贴政策提供依据。
6、根据吉府办抄字【20XX】66号文件要求,做好工
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房地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
更登记、办证等事宜。
二、近二年工作情况:
两年来,我办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区委、
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国发(2007)24号、赣府
发(2008)14号、吉府字(20XX)151号文件精神,组织
街道、社区开展申请廉租、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对象
的审查审批工作。由于我区是中心城区所以区保障性住
房建设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捆绑在一起,整个保障性住
房建设由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只负责申请廉租、
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的审查审批工作
(一)20XX年基本情况
1、围绕20XX年工作目标和20XX年市中心城区建设
650套廉租住房和1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做好我区
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的审查审批
申报工作,经过公开摇号确定新中签经济适用住房申购
对象1479户,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对象897户。20XX
年11月中旬1000户中签的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申购到新房,
20XX年12月中旬650户中签的廉租住房申请对象取得廉
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2、开展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
工作,20XX年底全区低保家庭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933户,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9万元。同时扎实
做好我区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的扩面工作,经
摸底调查全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547户,通过市、
区规定程序审查公示,确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24户,
12月底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领到廉
租住房租赁补贴。
3、依照赣办字[20XX]49号文件精神,开展区属省
直部门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审查工作,协助查阅房改
房档案、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相关资料,规范住房分配
货币化的审查审核程序,坚持按政策办事,推动省直部
门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顺利进行。
4、继续按吉府发[2002]8号文件规定的售房成本价
出售公有住房,一年中出售公有住宅45套,归集购房款
55.98万余元。归集维修基金近11.92万元,为推行住房
分配货币化和搞好售后维修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5、积极参与省、市区城建房产挡案执法调研活动,
整理、统计廉租住房补贴对象资料958户,经济适用住
房档案1685户,核对区属部门、单位的住房档案330余
份;特别是为城南拆迁改造工程、滨江四期工程拆迁提
供房改房的原始档案及资料,解决针织内衣厂、工行、
农行、财产保险公司等住房方面的问题,有力支持市区
重点工程的建设。
(二)20XX年工作情况
1、按照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全市在区
范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400套,其中廉租住房800
套,经济适用住房600套;整个保障性住房(廉租、经济
适用住房)建设总面积8.2万㎡,其中廉租房40000㎡,
经济适用住房42000㎡;投资总规模9840万元,已经完
成1200万元、完成征地任务,现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
正在准备土方回填工作。
2、组织开展廉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申购对象的调
查摸底工作,为逐步解决我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夯
实基础。
3、组织街道、社区做好我区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经
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的审查审批申报工作。
4、继续按房改成本价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解决
部门单位公房出售、办证等问题,归集好售房、维修等
房改资金,完善单位及个人住房档案,规范档案管理程
序,为开展住房分配货币化奠定基础。
5、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全力做好我区廉租住
房租赁补贴对象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廉租住房
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按时完成每季复核审查工作,做
到日常管理科学化、动态化、规范化,确保符合规定条
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领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6、按吉府办抄字【20XX】66号文件要求,做好工业
园区内工业企业房地产交易、出租、转让、抵押、变更
登记、办证等工作,到4月底已办理工业园区企业房屋
产权登记8户,办理抵押权登记2家。
本文发布于:2023-11-26 18:40: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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