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投资风险,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如无特
指或特别注明,本协议所称“业务规则”包括监管部门、登记结
算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本公司
的业务规则)等,请投资者在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之前,认真
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所有条款,并重点关注已加粗提示的内容。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股票交易的全部风险,除了本风险揭示书所提示的风险之外,投
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还存在其他风险。投资者务必对此有
清醒的认识,在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前,投资者应当了解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重要提示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制度规则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在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之前,请您务
制度规则存在较大差别。
必认真阅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细则、
指引和通知等文件。
2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为挂牌公司提供股票交易服务,作为全新的市场,相关
请您务必密切关注该系统及相
制度规则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关制度和规则的调整。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是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经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审查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交易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不对挂牌公司的投资价值及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4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与上市公司
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但对披露
不同。
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其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
5
、挂牌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波动,投资者应
充分关注投资风险。本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代理挂牌公司股票交
易服务,对投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设置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符合
不同条件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市场层级管理。
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共四类:一类交易权限可以参与精选层、
创新层、基础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二类交易权限可以参与精选
层、创新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三类交易权限可以参与精选层股
票的发行与交易;四类交易权限可以参与优先股的发行与交易。
除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情形外,投资者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且未向本公司申请获得受限投资者交易权限的,其只能继续持有
或委托本公司卖出其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如经申请获得受限投
资者交易权限的,其可以委托本公司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
公司股票,但仍不得委托买卖其他挂牌公司的股票:
(1)投资者为挂牌公司挂牌时的股东或通过定向发行持有
挂牌公司股份的股东等,但不符合其所持股票市场层级对应的投
资者准入条件;
(2)因挂牌公司市场层级调整而导致投资者不符合其所持
股票市场层级对应的投资者准入条件的。
7、各市场层级实行不同的发行融资制度、不同的公司治理
和信息披露等监督管理要求;实行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
股票交易方式、涨跌幅限制、单笔申报数量、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以及市价委托保护限价等不同的交易规则;分别揭示证券交易行
情、展示信息披露文件。请投资者关注由于各市场层级不同导致
的不同监督管理要求、不同交易规则等相关事项。
8、股票在基础层挂牌交易的挂牌公司与股票在创新层、精
选层挂牌交易的挂牌公司相比较,一般存在公司规模较小、经营
业绩不够稳定、公司治理能力较差等特点。在参与挂牌公司基础
层股票投资之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在创新层挂牌交易的挂牌公司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交
易的挂牌公司相比较,一般存在市值规模较小、持续盈利能力较
差、公司治理能力不规范等特点。在参与挂牌公司创新层股票投
资之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视不同情形,定期或即时将挂牌公司股
票调出创新层或精选层,投资者参与创新层或精选层股票投资的,
应特别关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层级调整公示信息。
9、本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服务,并不对
挂牌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审
核。股票价格可能因挂牌公司亏损等原因造成巨大波动,挂牌公
司也可能因破产而导致股票被终止交易,对此投资风险,投资者
应予以特别关注。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有较高的风险,因而设置了有别于其、
10
他板块的投资者门槛。垫资开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将违反监
管规定,面临违规风险,可能引起监管关注并被采取监管措施;
且此种投资行为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可能给投资
者带来较大损失。如投资者存在垫资行为的,本公司有权拒绝为
投资者提供服务、拒绝接受投资者的交易申请、业务申请或限制
其交易权限,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监管措施、全部责任及损失
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询价和申购业务的特别风险提示:精选层挂牌
股票发行分为网下询价发行、网上竞价发行和直接定价发行三种
方式。投资者应根据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的要求,针对不同发行方
式和发行阶段自主进行询价申报或申购申报。
参与网下发行询价申报委托的投资者应当为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注册、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在本公司开通全国
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
参与网下发行询价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在申购阶段有
申购义务,未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禁止参与后续申购。
投资者在申购时须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缴付申购保证金或以
其他方式参与申购。采取保证金申购或其他方式申购的业务,根
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购申报经全国股转系统交易
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精选层挂牌股票中止发行或发行失败后,涉及投资者已缴付
资金退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将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及利息返还投资者。
12、高龄投资者的特别风险提示:如您为高龄投资者,尤其
是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投资者,本公司郑重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
要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若您坚持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请
务必在开户前全面了解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
规则和本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身心承受能力、资金承受能
力、风险承受能力及控制能力等做出全面、客观、审慎地判断。
您应阅知并完全理解所签署的协议和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承诺不以高龄、未充分认知协议内容、交易规则及其风险或者
严重影响家庭生活为由拒绝承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结果
和责任。
二、风险揭示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除股票投资的共有风险外,还应特
别关注以下风险:
宏观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
1
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挂牌公司
股票价格的波动。
2
、政策风险: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股票交易服务的一项探索性、试验性的工作,有关政策、法
规和规则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可能会引起股票价格的波动。
3
、公司风险:部分挂牌公司具有规模较小,对单一技术依
赖度较高,受技术更新换代影响较大;对核心技术人员依赖度较
高;客户集中度高,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部分公司抗市场风险
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业务收入可能波动较大。
流动性风险:与上市公司相比,挂牌公司股权相对集中,、
4
市场整体流动性低于沪深证券交易所。
5
、信息风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标准与上市公司存
在差异,除挂牌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外,投资者还需认真获取和研
判其他信息,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6
、市场层级调整的风险: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差异化的各层
级进入和调整条件,各层级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规则存在较大差
异。全国股转公司据此调整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实行定期和
即时调整机制。此外,挂牌公司也可通过自主申请并经全国股转
公司同意后,变更股票交易方式。投资者务必密切关注相关股票
所属层级的调整所导致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等相关事项的变更。
7
、技术风险:由于成交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过计算机和通
讯系统来实现的,系统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由此
造成委托、交易系统的故障。若您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
则有可能因为通讯及电脑系统等原因使您的划款指令不能及时
被执行;若您选择互联网交易方式,可能会由于网络条件所限制,
委托指令、揭示价格及其他转让信息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
据错误等情况。
8
、不可抗力因素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
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股份转让系统的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
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
能导致股份转让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
9、股票被摘牌的风险:挂牌公司股票不再具备挂牌条件的,
全国股转公司可能终止其挂牌交易,或予以摘牌,由此造成的风
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
、交易异常情况的风险: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
故障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
不能正常进行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决定单独或同时采取暂缓进
入清算交收程序、停牌或临时停市等措施。由于交易异常情况及
因此采取必要措施造成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1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
成严重后果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12、因投资者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
则》等,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全国股转公司有权
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13、投资者存在异常交易、垫资开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本
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予以警示,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指令及/或终止
提供服务。
投资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引起全国股转公司、
监管机关、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其他自律组织关注,被采取相关
监管措施的,本公司有权执行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
头警示、要求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暂停证券账户
交易、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投资者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并确认予以
配合。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投资者发生股转公司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投资者的交易
行为被监管问询、受到监管调查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自律
规则、监管要求的,或者存在本风险揭示书、《国泰君安证券适
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国泰君安证券金融服务不适当警示及投
资者确认书》、证券交易开户协议书(为避免疑义,“证券交易开
户协议书”系指投资者与本公司双方已签署并生效的、使用“证
券交易开户协议书”、“证券开户协议书”、“开户协议书”、“证券
交易开户及综合理财服务协议书”或类似协议名称、用于规范双
方之间账户开立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等相关事宜的协议文本。如
投资者存在不同时期分别适用的开户协议文本,则以双方最后签
署并生效的协议版本作为证券交易开户协议书)、买卖挂牌公司
股票委托代理协议等投资者签署文件中约定的限制、暂停或取消
投资者交易权限的情形,本公司有权单方面做出限制、暂停或取
消投资者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决定,投资者对此予以完全的
理解和接受,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14、本公司评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出具适当性匹配意
见系基于投资者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作出;如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法或无效,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的,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定、适当性匹
配意见存在偏差、与实际不符的风险。投资者存在前述情形的,
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拒绝接受投资者的交易申请、
业务申请或限制其交易权限,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责任、损失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因投资者自身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本公司对投资者
作出的投资者类别划分、风险承受能力认定时,应主动告知本公
司,以便本公司作出调整。若投资者未能及时有效告知本公司,
则存在适当性匹配意见与实际不符的风险,因投资者未及时有效
告知本公司而产生的相应风险、责任、损失等均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15、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
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投资者如
为专业投资者,则存在无法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
等方面获得与普通投资者相同的特别保护措施的风险。
16、投资者信息或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相关业务发生变化时,
本公司有权主动调整投资者的分类、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相关业
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相应调整投资者的交易权
限。本公司作出主动调整的,投资者参与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业务
的资格和权限可能受到影响,投资者对此予以完全的理解和接受,
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损失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7
、因投资者自身状况改变而导致的风险:投资者参与股转
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必须符合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不存
在法律、法规、规则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
易的情形。同时
,本公司可能制定比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
则、监管要求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投
资者承诺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如投资者
不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监管要求、本公司
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规定的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等级、投资品种、可承受的最大亏损等三要素信息中
的任一要素发生变化导致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
三要素未能完全匹配的),将可能面临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
易权限被限制、暂停或取消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示挂牌
公司股票的全部投资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您在
参与此项业务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投资者在参与挂牌
公司股票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相关规则、合同
及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了解和掌握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所特有的规
则,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我们诚挚地建
议您,从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投资目
标、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参与挂牌公
司股票交易,合理配置金融资产。
特别声明:
本人/本机构通过电子方式签署本风险揭示书的,本人/本机构电
子签署方式与在纸质风险揭示书上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版本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由投资者抄写:
本人/本机构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并接受上述风险揭示书的全
部内容,对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规则和风险已有清晰的了解和掌
握。本人/本机构确信已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识
别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已自行决
策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并愿意承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给
本人/本机构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法律后果。本人/本机构承
诺本人/本机构名下证券类资产全部属于合法有效财产,不存在
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为本人/本机构垫资开户行为。
投资者/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文发布于:2023-11-25 22:54: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092407322645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