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一、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如何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2、如何申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3、在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如何享受场租、水电费
补贴?
4、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5、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如何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7、大学生自主创业如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8、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二、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政策
9、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10、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7、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8、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19、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小微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1、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政府资金扶持?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22、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哪些?
23、大学生如何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
24、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可以享受哪些优
惠政策?
补贴对象: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
申请条件: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
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
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
贴
申请程序: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2、如何申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
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扶持标准: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
会效益等因素,可申请2万元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
申请程序: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
的程序进行。在校大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向工商注册地县级以上团委和人社部门申请。
3、在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如何享受场租、水电费
补贴?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小微企
业,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成立时间2年内,正常经营半年以
上。
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创业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每
天每平方米补贴1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每年最高可
补贴1.8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由孵化基地组织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经人社部
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基地名单:华中科技大学华工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理工大
学孵化器有限公司、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中心、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创业学院、湖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湖北文理
学院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
4、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对象: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
资本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信用良好,具备还
贷能力。
贷款额度: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
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
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申请程序:创业者可向创业地所属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推
荐、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
理贷款手续。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
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
5、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当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申请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扣减标准: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
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程序:对于在校大学生,凭学校证明,经省级教育部门
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向创业地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对于离校后的高校毕业生,
直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实后注明“自
主创业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时间。
相关政策: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
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大学生创办年应纳所得税额低
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记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如何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
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
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
7、大学生自主创业如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
办小微企业的,除限制行业外,自首次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
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8、什么是“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省政府决定2014—2017
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四年引领4万大学生
创业。通过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
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
创业公共服务等举措,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大学生创
业提供有力支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政策
9、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
疾毕业年度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程序: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
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
生个人账户。
10、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
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
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程序: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当地县
以上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11、哪些高校毕业生属于就业援助对象?可享受哪些就业援
助政策?
对属于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以及
孤儿、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作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政府提供的
就业援助政策。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政策。对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
生,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用
人单位(企业),按照安排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不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
分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小微企业为这
些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给
予一般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
业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
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当地县以上人社部
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12、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
业失业登记证》,凭证在全国范围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
导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所
属社区凭身份证、毕业证等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3、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湖北省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
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
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职业培
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14、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
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规
定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鉴定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
业生可免费参加初次技能鉴定。
15、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
验,湖北省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用人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垫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可向当
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60%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6、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湖北省实施了“就
业促进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基层服务平台,
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
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7、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
境,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
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小微企业为这些毕业生缴纳
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到2015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当地人
社部门申请。
18、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科技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
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
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符合条件
的企业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工商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经过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
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19、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
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
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
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招用的毕业生人数予以定
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企业吸纳
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税收减免规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符合条
件的高校毕业生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
税所属时间。
20、小微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6个月以上
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
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
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
50%,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
相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培训后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补
贴资金,经审核、公示、抽查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
企业基本账户。
21、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政府资金扶持?
对中小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员工人数20%以
上的,地方财政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
改造贷款贴息。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22、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哪些?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湖北省统筹实施“三
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
23、大学生如何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人社、组织、教育、
财政等8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
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优秀普通高校本科及
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
扶贫,以及青年、卫计、水利、人社等岗位工作,服务期为2年。
招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岗前培训、社会
公示程序进行。在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事业单位工
资收入水平发放生活补贴,并依法参保缴费;每年发放交通补贴
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符合条件
的大学生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24、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可以享受哪
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后,可享受
以下扶持政策:
(1)公务员优先招录。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
职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
(2)事业单位优先招聘。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
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大学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中,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比例不低于40%。报考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到湖北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试验
区、贫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级别(薪级)工资高定
1-2级。
(4)考学升学优先录取。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3年
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
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5)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
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5、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就业可以享受哪
些扶持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湖北省
对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
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
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
年。
26、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称评定上有哪些优惠政
策?
为了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湖北
省市州及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
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
等待遇。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期间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
绩要求。
五、促进公平就业政策
27、高校毕业生如何在就业创业地落户?
湖北省已经逐步取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允许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地、创业地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并简
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
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
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
理落户手续。
28、高校毕业生工龄、档案有什么新规定?
对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被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工作的,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工龄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或签订劳
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年限认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和自
主创业的,其档案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
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29、高校毕业生参加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有哪些规定?
为确保国有企业招聘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就业
公平,按照国家和湖北省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
息要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
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30、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公平就业权益?
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益,湖北省明确规定,用人单
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
置性别、地域、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招聘高校
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禁止
高校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
作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
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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