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受2008 年金融危机影响,就业供求失衡、结构失调、群体矛盾加剧,凸显出全社会对公共
就业服务的迫切需要和更高要求。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摆在了劳保部门面前。
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内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概念、任务
国际劳工组织在《就业服务公约》中规定:“各国应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公共的、无偿的职业
介绍体系”。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
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是促
进就业、调节人力资源市场和维护就业公平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共就业服务就是“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公共
就业服务既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也成为政府实施政策和社会化管理的窗口和
工作平台,主要承担五项任务:一是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基本、均等的就业服务;二是对
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性就业服务;三是对不同时期重点群体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四是对
用人单位用人提供通用性服务;五是承担就业和人才政策的具体实施,对就业与失业进行社
会化管理,受政府部门委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
务等。
(二)社会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在缓解社会压力、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帮助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推
动各类人才流动开发和配置“践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之,公共就业服务的地位作用根源于公众的需求,其第一要务就是在
市场化的就业格局中满足公众的需求,即提供广泛、及时、可靠的信息并通过多种形式使供
求实现对接。当然,随着就业格局的变化、就业形态多样化的延伸,公众需的范围也开始扩
展到创业服务、培训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代理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的新领域。
(三)存在问题
当前,公共就业服务面临的问题很多,既有原来管理体制分割、职能不明等问题,也有工作
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服务手段落后、人员队伍建设不足等问题,还有服务功能不强、质
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核心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问题。人民群众希望得到高质量、
高效率的公共就业服务,政府希望实施高质量、高效率的就业管理和政策落实。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三)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的需要
解决就业问题的最高境界是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实现从人口负担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开发人力资源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和前提。在解决当前
就业问题的同时,要从建立就业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人力资源开发
奠定基础;从提高劳动者素质入手,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转换能力,
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就业竞争需要;从完善、延伸和扩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入手,全面提高
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四)贯彻《就业促进法》的需要
新颁布的《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同时,还规定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
政预算,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总之,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与就业政
策贯彻落实、就业服务水平提升、就业事业整体发展以及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紧密相连,
是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律的要求,是人本服务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措施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还未见底,对就业的冲击还将继续。如何把握当前形
势下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要求,是摆在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市县(区)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
工作站,要继续按照“六到位”要求完善、改善办公条件,配齐电脑、电话,解决办公经费、
场地等实际问题,逐步建立起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行
政村(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
二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
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要重点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市场
建设,实现城乡网络互联,向下延伸就业服务;要逐步推广网上职业介绍、网上求职登记、
远程职业指导等服务项目,实现就业服务送到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是认定一批就业培训基地。按照评估验收条件,在县(区)和乡镇(街道)授匾挂牌一批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基地、返乡创业基地、农村劳动力培训品牌基地,并出台相关的优
惠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基地为依托,就地、就近开展就业培训,减少农村劳动者参与培训和
转移就业成本。
(二)加强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
1.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就业服务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服务制度,全面实施城乡
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再就业专项资金资助制度,制订与服务绩效、实现再就业指标相挂
钩的专项经费拨付办法,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新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就
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当前着重解决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经费不足和人员到位不在位的问题。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
障工作平台基础工作建设,实现基础台帐、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
息系统“六统一”,制定评估标准,实行验收制度。
2.以效率和质量为主旨,拓宽就业服务方式。一是坚持服务方式人性化。大力推行“诚心服务、
真情相助”的人本服务理念,对包括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和就地就近转移农村
劳动者、随军家属等在内的重点扶持对象,开展承诺服务、配套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排忧
解难。二是坚持服务功能多元化。充分利用现有的就业服务机构和设施,最大限度地拓展服
务功能,开展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培训指导、咨询援助、招聘洽谈、就业援助、
自主创业、档案托管、社会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制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规则,改进
服务态度,实行“首问责任制”,为劳动者营造便捷、高效的求职环境。三是坚持服务手段信
息化。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增强信息网络管理功能,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管
理系统。四是坚持服务队伍专业化。着重加强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
培训,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经办能力。基层社区劳动保障管
理员要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上岗,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逐步取得职业介绍、
职业指导或信息分析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围绕就业服务“全覆盖”,推进就业服务社会化。一是服务社会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要面向社会为各类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要加强硬件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拓宽服务
功能,把本市的农村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各类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以及外来流动
人员等纳入服务范围。二是参与社会化。加强统筹规划,一方面引导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职业
介绍机构,发展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社会团体举办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形成覆盖广泛、面向全社会的就业服务体系;另
一方面坚持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放心
职业介绍机构”等评比活动,强化对各类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对其服务项目、内容、
标准,实行公示制度。
4.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搞好保障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各
级领导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摆在统筹城乡就业的突出
位置,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建立各级考核评估小组,吸收辖区内
劳动保障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辖区内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国家劳动保障部“六到位”
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
要把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要统筹规划,通
过整合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从资金上保证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解决好乡
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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