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16.04.25
• 【字 号】粤教毕函〔2016〕13号
• 【施行日期】2016.04.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
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粤教毕函〔2016〕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的要求,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
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
平台,定于2016年4月至9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
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
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
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会
战略合作伙伴:赛伯乐智源投资集团
北京神州泰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广东大学生就业在
线 ()、“青聘果”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APP ()。
大赛设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一)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王创
组委会副主任:丁开万、王玉学、陈少雄、王燊
组委会委员:郑文、刘卓、朱国华、李伟斌、李国章、吴斌、梁睿
(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
常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谢向军、曾璇、王瑜
办公室成员:吴小明、李成军、许俊浩、王晓刚、蔡俊华、向丹阳、林伟坚、
霍绮君、蒋宗骁
(三)各参赛高校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校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
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
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
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
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
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
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
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
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
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
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
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
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
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
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数应控制在
3至8人,且必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
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
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校级初赛推荐至省级复赛的团队项目名额严
格根据以下分配原则进行: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15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1个;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3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2个;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5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3个;
报名项目团队超过5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项目数不超过报名团队项目数
的10%(四舍五入取整)。
省级复赛和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评
审产生90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分三组(创意组、
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
七、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2016年4月至9月。
(一)参赛报名(4~8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
就业在线”)、“大学生就业在线”()、“青聘果”就业创
业服务平台APP()、“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
应的报名材料。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
据本校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二)校级初赛(5~8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
创建和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校级初赛需在7月31日前完成,
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
行决定。
(三)省级复赛(8月下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
网上评审,从350个晋级项目中择优选出90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9月上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将决出
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
全国总决赛。
国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
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
信息。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并参考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省赛设6个金奖、24个银奖、60个铜奖、若干个优胜奖。设优秀组织高校奖
2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30名。省赛组委会将按照国赛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
总决赛的项目团队。
十、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
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
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
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请各高校将本校大赛负责人员联系方式(附件1)于5月4日前报大赛组委
会(电子版发至***************),便于分配各校管理账号。
3.请各参赛高校大赛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老师各一名加入省赛QQ群(群
号:181028637),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4.本届大赛启动仪式将于5月6日(周五)下午15:00于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
报告厅举行。请各校就业创业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负责具体操作老师(1
名)依时参加启动仪式,参会名单(附件2)于2016年5月4日前发至大赛组委
会(***************)。
5.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林秀玲(负责材料
收集和账号分配),联系电话:************,手机:186****2008,传真:020-
37627880;华南农业大学:陈永晴,联系电话:020 -85287520,手机:
134****2181;广东省教育厅:吴小明,联系电话:************,手机:
189****7477。
附件:1.大赛日程
2.广东省分赛高校联系人回执
3.广东省分赛启动仪式参会名单回执
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大赛日程
大赛
时间安排 主要内容
阶段
启动 2016年5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企业代表、参赛高校代
仪式 月 表、各新闻媒体单位出席大赛启动仪式。
1.省赛组委会下发大赛宣传单张、宣传海报至各
大赛 2016年4~参赛高校; 2.各高校通过校内网站、刊物、张
宣传 9月 贴栏、电子屏幕等对大赛进行宣传发动; 3.全
国大赛报名与参赛系统对所有参赛高校及学生开放。
1.参赛选手登录赛事专用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完成
报名 2016年8
参赛 月15日前
报名参赛; 2.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
25日,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1.省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开展赛制解读、优秀项
巡回 2016年4
讲座 月~6月
目解读及经验分享方面讲座; 2.组织上届大赛
优秀创业团队,举办多场免费巡回讲座。
1.参赛选手在本校校赛规定时间内撰写项目计划
书,并上传至报名参赛平台中; 2.高校自行校
校级 2016年8
初赛 月15日前
级初赛,并根据省赛分配名额,推荐本校优秀选手进
入省复赛; 3.校级初赛可参照省赛模式进行网
络投票, 网址:
1.学校推荐进入省复赛的项目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 2016年8
投票 月31日前
2.网络投票分数占省级复赛分数的10%, 网址:
省级 2016年8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
复赛 月下旬 选拔90个项目晋级省决赛。
省级 2016年9 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组别,进行现场
决赛 月上旬 竞赛,最终评出各组综合奖项。
全国 2016年10 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遴选优秀项目团队
决赛 月下旬 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附件2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高校联系人
回执
高校名称:
项目 姓名 工作单位及 手机 邮箱 QQ
职务
大赛负
责人
具体操
作老师
附件3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启动仪式
参会名单回执
高校名称:
项目 姓名 工作单位 手机 邮箱 QQ
及职务
就业创业部
门负责人
具体操作老
师
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
地址: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附件4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
(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
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
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
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
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
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
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
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
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
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
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
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
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
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
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
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
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
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
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
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
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
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
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
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
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
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
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
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
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
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
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
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
网”()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
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
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
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
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
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
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
可以通过腾讯微校(/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
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
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
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
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
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
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
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
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
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
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华中科技大学 杨广
联系电话:************,传真:************-802
电子邮箱:*****************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1037号
邮编: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汪凯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6年3月10日
本文发布于:2023-11-25 15:17: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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