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21.12.2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12.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国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
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社会资源,促进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一)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加强14个分市场的管理和建设,研究出台《河
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省级分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分市场考核评价机制,动态
调整承办高校和经费支持额度,发挥分市场示范引领作用。联合人社部门开展“百
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各高校要进一步发
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
制,充分调动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千
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要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
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
(二)持续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面向全省高校建设一体化就业信息服务平
台,对接网上签约平台,集成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统计、反馈等功
能,建立企业招聘资质全省高校互认机制,实现省校、校校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各
高校要主动对接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24365智慧就业平台”“国
聘行动”等,在学校就业网站显著位置建立河南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引导毕业生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
业创业公众号(微信号:hnsbys),及时了解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岗位信息,加强
业资源,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灵活就业。面向市场需求,开展
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工作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
生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二、汇聚多方力量,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
(五)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
和基层治理,推动有关部门扩大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到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革
推动职业生涯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与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相融合,持续打造“互联
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评选一批省级就业创业金课。建设省级就业创业指导
工作专家库,继续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名师评选活动,建设首批5个名师工作室。立
项50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就业创业类)项目、200个大中专院校就
业创业研究课题,全面提升我省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各高校要将大学生职业发
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积极组织毕业
生到企业实习实践,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就业。要结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需求,开展岗位对接培训。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
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主动择
业、顺利就业。
(九)加强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服务。各有关高校要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
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摸清生源类型特点,结合毕业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
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结合我省“人人持证、
人导向,营造良好就业环境。规范校园招聘信息发布行为,不得将毕业院校、国
(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严禁过分解
读“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在就业过程中的限制,消除毕业生在主动择业和灵活就
业中的现实顾虑。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安全和诚信教育,及时梳理发布毕业生实习实
践、就业创业中的典型侵权案例,开展权益保护专题宣传,增强毕业生防范“培训
贷”、招聘欺诈等行为的意识。
四、强化创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十二)推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各高校要汇集创新创业帮扶政策、产业激励
政策和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
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要主动与驻地人社、科
技、税务等有关部门联系,指导自主创业毕业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
等优惠政策,积极申请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开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大学科技
园、创业园、众创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
五、关爱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公益帮扶行动
(十四)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梦想”就业创业公益帮扶行动。积极联合省直
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
理咨询、公益培训、专场送岗、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等帮扶活动。各高校要构建特殊
群体帮扶机制,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关注女大学生、
少数民族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群体,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
理,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帮助有就业意愿的
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针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继续开展“跟
踪帮扶保就业”专项活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关注、重点
推荐、重点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仪式”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就业工
作,既要有效防范疫情风险,也要确保各项促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十七)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就业
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按照1:500的比
例配齐配强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加大
校内就业工作队伍培训力度,畅通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路
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在
安排职称评审名额时,创造条件予以适当倾斜,每年为申报创业就业指导专业职称
的人员分配一定的高中级名额。实施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素质提升计划,举办就业创
业工作处长培训班和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培训班,不断提高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素养
和工作能力。
(十八)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和统计核查。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通报、
约谈、问责机制,适时对高校就业工作“四到位”及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专项
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十)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宣传引导机制,广泛开
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国家及我省
就业创业政策、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
人物,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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