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3-11-25 02:28:06 阅读: 评论:0

时光飞逝的成语-情风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25日发(作者:缘分尽了)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

教师的法律责任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当教

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侵害者应当承担的法

律责任;二是当教师未能履行应尽的职责时应当

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

教师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

一、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

1.侮辱教师的法律责任

侮辱教师,是指公然贬低教师的人格、破坏教

师名誉的违法行为。公然侮辱并不一定要求被害

人在场,关键是侮辱被害人的内容已被众多的人

知道,从而使被害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这

种行为是故意实施的,侮辱的方式一般有行为侮

辱、言词侮辱和图文侮辱三种形式。

侮辱教师者应负法律责任。《教师法》第35

条规定,侮辱教师“根据不同情况”,即根据侮

辱手段的恶劣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情节进

行制裁:情节较轻的侮辱,由所在单位批评教育

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稍重但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侮辱,即公然侮辱教师、侵犯教师人身权

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

关提出控告或检举。

打击报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其他行使一定职权的

人员,故意滥用自己的职权对依法申诉、控告、

检举的教师实施报复陷害致使教师的合法权益

蒙受损害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的一个突出

特点是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打击报复。如果仅仅

是对教师的申诉、控告、检举心怀不满,采取当

众辱骂该教师,或冲人该教师家中砸毁财物,

不以打击报复论处,而应依据其行为的性质及侵

犯的客体分别以侮辱、毁坏公私财物等罪论处。

打击报复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非法克扣教师

工资、奖金,非法涂改教师考核结论,无理取消

教师应受到的各种奖励,阻挠、刁难教师的正常

晋级、晋职、提薪、分房等。只要是出于对教师

打击报复教师者应负法律责任。根据《教师法》

36条规定,对打击报复教师行为的处罚分两

种情况:一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对依法提出申诉、

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

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所谓“情节严重”,是

指对申诉、控告、检举人多次或在各方面进行打

击报复,影响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

伤亡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依

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

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令改

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

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

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

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国家工作人员打击报复教师构成犯罪的,

应按报复陷害罪处罚。

三、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

林郭勒人事考试信息网:/

拖欠教师工资,是指未按时足额地支付教师的

工资性报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奖

金、津贴和其他各种补贴等。拖欠教师工资主要

有两种情况:一是地方人民政府违反《教师法》

规定,拖欠教师工资;二是违反国家财政制度、

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拖欠

教师工资。

违反《教师法》,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主

体,应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对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主体,无论是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均由地方人民政

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当地政府拖欠的,由上一级

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

(2)对于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

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拖欠教师工资的,

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挪用的经费,并根据具体

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四、教师违反教育法规的法律责任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

造成损失的应负法律责任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

成损失的行为,是指教师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教

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后果,而追求这种后果的

发生。这里说的“教育教学任务”,是指依照聘

任合同的约定或岗位职责所明确的教师应当完

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法》第37 条规定:

“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

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

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但必须

有两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造成损失,二者缺

一不可。解聘包括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

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聘做其他工作;也包括解除

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负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

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罚学生是指教

师以暴力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

林郭勒人事考试信息网:/

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教师体

罚学生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只要是对学生身体健

康有害的行为,都视为体罚。教师偶尔有轻微体

罚学生的行为,并不构成此项违法行为,只有多

次体罚学生,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才构成应

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的违法行为。教师体罚学

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说的“情节严重”,是指体

罚学生造成伤害后果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负法

律责任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品行不良、侮

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

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款

内容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

违法行为,是指教师的人品或行为严重违反社会

公德和教师的职业道德,严重有损为人师表的形

象,在社会上和学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行为,

言语粗鲁、肮脏、趣味低下,思想意识不健康等

行为。二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是

林郭勒人事考试信息网:/

指教师公然贬低或侵害学生的人格,破坏学生名

誉,以及其他一些具有侮辱性质的违法行为。

林郭勒人事考试信息网:/

刘汉后台-小学好词好句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11-25 02:28: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70085048622556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读:教师的法律责任.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