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应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
下简称《实施条例》)增加了“教师与受教育者”一章,其中,第
三十四条中强调,“民办学校聘任专任教师,在合同中除依法约定
必备条款外,还应当对教师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师德和业务考核办
法、福利待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该条款突出了
对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师德的要求,强调了民办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
性。第三十五条强调,“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
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体现了对民
办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强调民办学校应严把
“用人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校思想政治工
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决策部署,相关规定、文件也
是紧锣密鼓,相继出台,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
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6年4月)、国务院《关于全
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教育
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2019
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2020年10月),等。一方面表明加强民办学校思想政治
工作和师德师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些民办学校
在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
落实,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加强
民办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关键。民
办学校要始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摆在首要
位置。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把好“四关”:
入口关。秋季开学前,是民办学校招聘、引进专任教师的
旺季,首先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强化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
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要求相关拟聘人员递交承诺书,严格执行入
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做到从源头上防止师德失范人员进入学校
教师队伍。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聘任
外籍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关。教师“传道解惑也。”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
信道,教育者要先受教育。民办学校新聘任、引进的人员必须参加
入职前的岗位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要认真组织新聘教师学习
《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
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
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思政专题讲座、优秀
教师师德宣讲、青年教师成长例谈、集体入职宣誓等多种形式,提
高培训实效性。
考核关。民办学校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教师工作
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水平作为评价教师职业水平的第一标准,
严格执行制度和规定,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合理运用师德考核结果,
积极引导教师既教书又育人,努力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
监督关。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是民办学校
党组织的首要政治责任。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指导和监督,
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畅通各种举报渠道,依法依
规接受监督举报,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严
肃查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违反师德违规行为。
本文发布于:2023-11-24 23:31: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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