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
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
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
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
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
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
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
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
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
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
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
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
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
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
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
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
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
【20xx】xx号)和《xx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
【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
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
件报名登记。
(2)下列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
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
(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
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
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
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
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
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
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
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
[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
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
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
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
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
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
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
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
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
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
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
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
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
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
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
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
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
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
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
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
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
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
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
(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
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
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
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
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
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
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
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
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四」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
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
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
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
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
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
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
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
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
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
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xx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
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
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
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
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
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xx年7月3日前。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
〔20xx〕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
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习,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
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
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
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
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
实验初中学习。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张健吴新华翁海俊周明广 杨建华 严秋明 刘小平 金 中
唐宝泉 张丽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赵治清 殷晓安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
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
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
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
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
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
“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 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
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
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政
府内4号楼,即原市政府)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
注册。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
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
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
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
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
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
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
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
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
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
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
安排学校。20xx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
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
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
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
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
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
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
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
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
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
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
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
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
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
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
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
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
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
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
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
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
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
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
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
年河北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河北教发【20xx】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
《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河北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河北区民办初中招生
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
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河北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
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
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
件)。
特别说明:
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
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
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
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
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
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
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
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
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
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河北区教育局中招办
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文发布于:2023-11-24 22:51: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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