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
一、关于“作”“做”的历史溯源
“作”与“做”的区别
笔者试就中学生“做”“作”的常用做粗浅探究。
是一个义项丰富的多义词。在《周易·系辞下》《尚书·舜典》
“作”的古文。在甲骨文中作为动词,意义同“作”。甲骨卜辞
在甲骨文中只有“乍”而无“作”。“乍”就是“作”,是
有交叉。笔者为高中语文教师,在教学中,发现总有一些学生对
为,似乎是最早的意义。“作”在我国早期的典籍,已大量使用,
“作”,会意兼形声字,从人从乍,乍声。和人有关系,有作
曰亡也。从亡从一”,与今天的意思相去甚远,不为人们所认可。
意字,但其字形结构至今不明,《说文解字》认为“乍,止也,一
韵》中为“即各切,入铎,精”,与“作”同音。“乍”可能是会
甲骨文字专家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也认为:“乍
育出版社谭桂声的关于“做”“作”的辨析考证,深有启发,
“做”“作”的用法搞不清,有些干脆糊里糊涂使用。看了人民教
构成的词语很多,二者之间的意义和用法也相当复杂,既有区别又
现代汉语中的“作”与“做”,用途很广,使用频度很高,所
在古铭器中一般用为作字。” “乍”作为动词,其读音在宋代《集
“我乍邑”,意为“我建筑城邑”。金文铭辞也以“乍”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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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此字已经大量使用。
“做” 的用法大致如下。
二、“作”“做”的用法
假、为非作歹、为虎作伥、无恶不作、寻欢作乐等。
基于“作”“做”的特殊关系,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
品中已有体现。明清使用更广泛。四大名著里面已经广泛使用。
显。从人故声,“故”是古音,读音同去声的“作”。“做”是
《逸周书·作雒》《周礼·考工记序》《左传·庄公十年》《诗
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用“作”而不用“做”。
“作”“做” 既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
成语一般用“作”而很少用“做”。例如:胡作非为、弄虚作
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即使是一些后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
也”的其他诸义。“做”的出现显然比“作”晚得多,是后起字。
为“做”。“做”不仅用于“为也”的“造也”一义,还用于“为
“作”的后起的分别字。“作”的“为也”一义,读去声,后来写
“做”,也是形声字,和今天的形声字不尽相同,声旁不太明
经·大雅·文王有声》《楚辞·天问》中均有出现,可见在商周时
'为二, 非。”“做”用于北方白话,大约起于宋代。在宋元文学作
《字汇》租去声, 又音佐。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 分‘作’‘做
“做”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
明人张自烈(1564—1650)所撰字书 《正字通》:“做, 俗‘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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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如下:
“作”。
“做”。
面是双音节名词时, 多用
1.只用“作”或一般用“作”
象;“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
做事业、做文章、做物业、做学问、做业务等。
后者如:做饭、做手势、做游戏、做针线等。
前者如:作案、作保、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等。
“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思考、作说明、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等。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等。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情况大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
其中的“作”,现在也往往写成“做”,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
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介绍、作解释、作了解、作努力、作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 多用“作”;后
(二)从语义特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
前者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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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作为” 不能写成“做
用“作”,而不用“做”。
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
2.只用“做”或一般用“做”
拙作、诗作、剧作、处女作、代表作等。
如:做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一支曲子等。
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以及
(3)“当做、作为”之义,多用“作”。例如: 成语“过期作
“作”,但如果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也常用“做”。例
为“做文”,也无不可。“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均用
均用“作”。但是,“作诗”写为“做诗”,“作文(写文章)”写
而作、风浪大作、一鼓作气,以及作怪、作呕、隐隐作痛等,均只
作为”之义有关。例如,《尚书·舜典》中就有“朴作教刑(用木条
“以理论作指南” 等, 均用“作”。这与“作”很早就有“当做、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
(1)“起(起身、兴起、振作、出现、发作)”之义,例如:日出
“作为”不论是作动词还是作名词,只用“作”而不用“做”。
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
(2)“写作、创作” 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例如:
所写的文章)、大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习作、原作、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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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 。
3.“作”“做”有大致分工
恰恰相反,选取的是后一种书写形式。
者如:做寿、做礼拜、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等。
作准备等。其中的“作”,现在常写成“做”,但依惯例是写成
客、做白领、做母亲、做奴隶、做职员、做商人、当牛做马等。
物推销工作)、做账、做广告、做家务、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
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
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补充、作贡献、作沟通、作
前者如: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等。后
代汉语词典》选取的是前一种书写形式,而《新华词典》等辞书则
“做客”“做贼心虚”,又分别写成“作客”“作贼心虚”,《现
具、做衣服等。但俗语“为他人做嫁衣裳”,而成语则是“为人作
(1)“制造、制作”之义,用“做” 不用“作”。例如:做家
做课(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
(2)“当、充任、担任”之义,一般用“做”。例如:做官、做
“作”。“做”多用于事务性的活动或具体性的工作。例如:做工、
示、作修改、作研究、作要求、作引导、作摘录、作注释、作指示、
“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其意义和用法与“进行”相当。例如: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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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
4.“作”“做”可以通用
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们所接纳,但写成“作主”也并非不可。
“作”。但“副词可以作状语”之类,依惯例,用“作”而不用
中确定的书写形式,应予采纳,但其中的“作” 原来都可以写成
意)、做IT、做楼盘、做手术、做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
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以表示行为或动
或“作”一般可互换。做抵押、做纪念等,其中的“做”,也可用
“做戏”一词,用的是“做”;而成语“逢场作戏”,以及来自港
的“装模作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是《现代汉语词典》
之义,《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这种写法已普遍为人
(2)“成、为”之义,“作”“做”通用。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
条:“植物名……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其中的 “做”
可以~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教材。”《辞海》“满江红”词
第1688页的“做”字条目的义项⑥释为“用做”,并举例:“树皮
。做鬼脸、做样子、做姿态等,一般用 “做”。“表演”之义,有
(2)“假装、做作”之义,本来“作”“做”通用,如前面所举
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等,用的是“作”。
“做”。作态、造作、作开心状、强作笑颜等,用“作”不用“做”
此外,泛言“行事”之义,写为“做事”。“主持并决定其事”
(1)“用做”之义, “作”“做” 一般通用。《现代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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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成“作”。
三、关于《现代汉语词典》对“作”“做”用法的规范
妥当,如它以“必恭必敬”“搀和”“搀假”“搀杂”“丁宁”
现代汉语辞书,为现代汉语规范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它对“作”
性,有时很难作硬性的规定;再者,它对词形的处理,也未必全都
的语言文字标准;其次,语言文字现象很复杂,往往有一定的灵活
也不必过于拘泥。这是因为:首先,它毕竟不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做”用法所进行的规范,都有一定的根据,我们一般应采用,但
《现代汉语词典》是我国目前权威性最高、影响最大的的一部
做、视做、算做、写做、用做、装做等,其中的“做”,都可以写
等辞书则用的是“当作”。其实比做、变做、当做、换做、叫做、
的义项⑥释为“当作;作为”。这说明《现代汉语词典》在“作”
字条目的【看做】词条释为“当做”,而第1685页“作” 字条目
源根据的。但在这一义项上,“作”“做”完全可通用。《现代汉
词典》就以“当做”为正词条,而以“当作”为副词条,这是有词
作的结果。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因此常用“做”字。《汉语大
典》1996年版),而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中则分别被规范为
“希罕”“希奇”“希世”“支解”等为首选词形(见《现代汉语词
语词典》第1688页“做”的义项⑥释为“用做”,第706页“看”
“毕恭毕敬”“掺和”“掺假”“掺杂”“叮咛”“稀罕”“稀奇”
“做”的用法上也是不统一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新华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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淆。
“做”用法所进行的处理也不尽一致。
如果认定“当做”之类的词语,必须写成“做”而绝对不能写成
是绝对非此即彼的。但对“作”“做”用法分明有别的,则不可混
围的通用关系。因此,“作”“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用,并不
部分语义,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又有一定语义范
我们的结论是:“做”源于“作”,“做”承担了“作”的一
尊便的事情,不能强求于人。当然,如果“当做”之类的词语,纳
字扫地,行之于已尚可,施之于人则殊为不妥。因为这是可以悉听
“作”,无视人们的使用习惯,一味地让“做”字扬威而使“作”
但对某些通用的异形词语的处理,具有倡导性,不是、也不可能是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词语形式,一般来说,是严格的规范;
“稀世”“肢解”等;另外,各种有影响的现代汉语辞书对“作”
硬性规定的标准,“作”“做”的某些用法,即属此类情况。因此,
入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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