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05.09
• 【字 号】平政文[2007]102号
• 【施行日期】2007.05.09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平政文〔2007〕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节能减排工
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员
组 长:
赵顷霖(市长)
副组长:
吕彩霞(常务副市长)
李永胜(副市长)
成 员:
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晏树斌(市发改委主任)
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
陈聚山(市统计局局长)
徐延杰(市建委主任)
李 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保安(市质监局局长)
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
张国需(市交通局局长)
董发根(市水利局局长)
张清林(市商务局局长)
宋振京(市监察局局长)
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申心支行行长)
付红军(平顶山供电公司总经理)
史长现(市发政委副主任)
苏改铭(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卫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
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战略;
(二)审定全市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规章、政策;
(三)部署和监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四)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执行情况。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晏树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史长现、苏改铭、陈
卫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察落实领
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大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单位研
究节能减排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考核;承办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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