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7.06.20
• 【字 号】和行办发〔2017〕51号
• 【施行日期】2017.06.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机关工作
正文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和行办发〔2017〕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行署决定调整和田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国强 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张 毅 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程晓华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尹如洪 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张希钦 人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党组书记、行长
成 员:张恒年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
张立新 地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王建军 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艾则孜·艾力 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
麦麦提敏·阿卜杜拉 地区农业局党组书记
鲁为疆 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李云翔 地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成章 地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艾斯克尔·阿不都拉 地区经信委主任
江 波 地区住建局局长
如孜巴克·如孜 地区民政局局长
阿力甫·艾买尔 地区环保局局长
热比亚·阿不都热合曼 地区卫计委主任
张耀锋 地区统计局局长
吐尔洪·买买提明 地区司法局局长
陈 新 地区质监局局长
阿不都拉·阿不都热合曼 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薛 放 地区国税局局长
胡立新 地区地税局局长
穆合塔尔·苏来曼 地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家军 地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志斗 地区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
余新和 地区检察分院反贪局局长
陈茂松 地区文明办主任
薛 原 行署法制办主任
邹 蓉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纪检组长、调研员
张化杰 地区文广局调研员、文物局局长
臧佩铸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倪尚韫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赵 文 地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翁纪铭 和田银监分局副局长
买吐送·库尔班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田中心支局副局长
赵贺菊 和田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温 波 人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发改委、人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负责领导小组日
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尹如洪、张希钦两名兼任,副主任由邹蓉、温波两名同
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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