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州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州府办发[2012]90号
【发布部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0
【实施日期】2012.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2〕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州城镇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曾孔祥(州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黄榜泉(州政协副主席、州住建局局长)
段正学(州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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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王官忠(州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蒋若勇(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谢 毅(州教育局副局长)
袁大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
杨贵莲(州财政局总会计师)
贺春秀(州公安局副局长)
熊和金(州民政局副局长)
马崇曾(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家社(州农业委员会调研员)
胡世新(州国土资源局常务副局长)
孙礼平(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启斌(州住建局副局长)
刘明江(州林业局总工程师)
本文发布于:2023-11-22 12:38:1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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