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4.04.11
• 【字 号】厦府办[2014]52号
• 【施行日期】2014.04.11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
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4〕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政府相关领导分工变动,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简临时机构,强化
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
对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市实施畅通工程
领导小组、厦门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厦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厦
门市解决交通难问题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进行整合,成立厦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
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可清(市长)
副组长:黄 强(副市长)
李栋梁(副市长)
林 锐(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宝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封斌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鹤麟(市委文明办主任)
赖 菡(市教育局局长)
黄聪敏(市监察局局长)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熊衍良(市发改委主任)
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岳林(同安区政府区长)
陈飞铭(翔安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交通改善、畅通工程及智能
交通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
工作,组织开展协调、督导、宣传、考评,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贵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东强、市安
监局副局长郭景宗、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吴洪钦、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王铨铭、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周鲁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常工作由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周鲁江政委负责。
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原市道安办、市畅通办、
市预防办人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并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充实,整合后的全体专
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与派遣单位工作脱钩,专职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由市道路交
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经费通过预算申报解决,纳入年度预算,归
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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