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重特大自然灾
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08.10.23
• 【字 号】元政办发[2008]135号
• 【施行日期】2008.10.23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江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抗灾
救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元政办发〔2008〕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工作领导,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
自然灾害,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
济社会健康、快速和全面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元江县重特大
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志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再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邓云忠(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张丽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卫林(县公安局政委)
胡福元(县教育局局长)
周 刚(县农业局局长)
王 波(县发改委主任)
陶 明(县财政局局长)
杨永清(县监察局局长)
段玉才(县民政局局长)
封富荣(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普金学(县水利局局长)
李和华(县林业局局长)
李顺林(县交通局局长)
王荣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石黎生(县建设局局长)
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张丽琼兼任办
公室主任,段玉才、封富荣、普金学、李和华、彭贤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
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工作岗位的,由接替人员自行替补,不再
另行调整。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领导对抗灾救灾
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研究制定抗灾救灾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协调处置抗灾
救灾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确保抗灾救灾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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