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学习要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
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2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围主要项目如下: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
车条件,具体作业项目见附件1
3.临近营业线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是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平行、交叉、
接入和上跨、下穿既有线,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施工
⑴A类施工:临近铁路营业线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
⑵B类施工:临近营业线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
工
⑶C类施工:临近营业线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
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
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
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临近营业线施工和铁路安全保
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必须加强管理
第6条 营业线施工应分阶段召开施工会议施工会议分为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
计划编制会、施工协调会、施工预备会、施工点名签到会和施工总结会会议程序、内
容和要求以及施工会议记录簿格式见附件2、附件3
第7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局管内国家铁路营业线[含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和公铁立交
公路养护维修]的各项施工凡在我局管内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各相关
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路企直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施工参照本
细则执行
第二章 天窗和慢行处所规定
第8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
为营业线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第11条 天窗时间规定如下:
2.维修天窗:电气化铁路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
化铁路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3.垂直天窗:
⑴电气化铁路需两个接触网供电臂或供电单元停电的检修作业,其时间安排每月
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第三章 施工分类和等级划分
第17条 营业线施工划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两类,施工作业按Ⅰ、Ⅱ、Ⅲ级
3个等级进行管理
第20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A类施工:
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的施工
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的施工
开挖路基、线路注浆、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B类施工:
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
施工
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
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C类施工:
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其它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纳入施工计划的A、B类施工按照施工管理;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
B类和C类施工按照天窗点外作业方式管理,根据监督计划做好现场检查监督临近营业
线施工分类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施工计划附件一并下发
第四章 施工组织领导
2.Ⅱ级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运输处主管副处长
副组长:施工主体业务处副处长,属基建项目
时,增加建管处副处长和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
成员:安监室、运输处、机务处、车辆处、工务处、电务处、建管处、房管处、
多元处有关人员和调度所、信息技术所、项目管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及行车组
织、设备管理等有关单位分管副职
第27条 各级施工现场指挥部组成
1.Ⅰ级施工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主管副局长
副指挥长:主管安全、机辆、工电、建设、多元副局长
成员为Ⅰ级施工领导小组成员不变
2.Ⅱ级施工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运输处主管副处长
副指挥长:施工主体业务处副处长,属基建项目时,增加建管处副处长和项目管理机
构负责人,其中施工主体业务处分管副职为第一副指挥长成员为Ⅱ级施工领导小组成
员不变
各设备管理单位施工作业和管理人员由基层站段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发证
第五章 施工计划审批、下达
第39条 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除图定天窗内维修作业项目和天窗点外维修作业项目外,其它各类施工均应纳入
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临近营业线A类、B类施工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管理临近营业线设置防护设施的B类
施工、C类施工由主管业务处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施工单位提报的每项施工方案,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施工方案设计:包括当前工程完成情况及验收安排,施工项目名称、作业内容、
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等级、应急预案和“三图一表”等对于电气化区段需停
电的施工和夜间施工还应分别编制电气化区段停电范围示意图和夜间施工照明布置图
在电气化区段,施工方案中必须注明是否有需要接触网停电后方可进行的施工作业项
目
第41条 路局所管设备越过局间分界站延伸至邻局调度指挥区段时,延伸段的施
工由施工单位向路局提报施工方案,路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施工方案审核后,由施工单
位于每月9日前向邻局运输处提报次月施工计划,由邻局安排月度施工计划,部管施
工项目由邻局按规定报部审批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路局主管业务处,
经主管业务处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9时前向邻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
请,由邻局调度所编制、下达施工日计划,发布相关运行揭示和施工调度命令施工现
场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局负责
第44条 维修
天窗的安排原则
1.除春运、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维修天窗原则上每月不应少
于20次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不计入天窗修统计考核
3.对济南、济南西、济南东、晏城北、晏城、泰山、白家店、兖州北、聊城北、
菏泽南运转场、菏泽、临沂、日照、青岛、青岛西、胶州、历城、烟台、黄岛、淄博
站货运车场、东风、莱芜东22个车站的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有关车务段要加强协调和
组织,保证天窗时间其中新兖、兖石线与京沪、京九线的交会车站分别以京沪台和京
九台为主实行天窗修,按京沪、京九线天窗执行
第六章 计划变更以及临时施工
第46条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
时,施工单位向主管业务处提出施工申请,建设项目应由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后向主管
业务处申请,签订安全协议并制定安全措施,由主管业务处根据有关施工计划审查的
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交由施工办报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方可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遇雨雪天气不能进行施工,当施工计划内容、施工负责人和相关配合单位人员等
条件都不发生变化时最多可顺延5日,否则必须按规定重新提报计划
第49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
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
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通知就近
车站封锁线路或停用设备,并按规定登记;车站值班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报告列车调度
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
和路局主管业务处
第七章 施工计划实施
第50条 路局月度施工计划下达后,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的施工实施
方案,具体落实每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负责人需临时变更施工领导小组成员时,
应签发委托书,原则上不得以低职代高职
第54条 召开施工点名签到会
为确保施工现场组织有序,领导到位,在施工前60至90分钟召开点名签到会,
由现场指挥部成员和到达施工现场的
施工、配合和监控各单位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上签到,由指挥长负
责确认
1.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以及驻站联络员最晚不迟于施工开始前50分
钟到岗,并在《到岗确认卡》上签到,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由驻站联络员联系后
代签,车务把关干部负责确认
2.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在施工开始前3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附近的
安全地点集结待命,施工命令未下达前除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接触网地线操
作与监护人员、隔离开关操作与监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无防护
栅栏的应在路基坡脚外方或路堑上坡脚外方
第55条 施工登记及施工命令发布
1.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2.电化区段,施工负责人要得到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接触网已停电的调度命令,并
确认接触网工安设地线后,方可进行必须停电后进行的施工作业施工期间,接触网工
必须在现场监护
3.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
在要点登记站的《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或将审核过的登记
内容粘贴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施工项目涉及接触网停电时,执行《行车限制
卡》的区段,接触网施工负责人在要点站登记;未执行《行车限制卡》的区段还应分
别在停电区域涉及到的所有车站行车室“接触网电分段示意图”上用红笔勾画出停电
区域;供电段或维管段配合停电作业时,由停电领导人进行勾画
第58条 加强施工前准备管理
各类施工取消天窗封锁前慢行,禁止在封锁施工前上道做施工准备工作除胶济客
专外,其它各线封锁点前利用轨道车运送人员、材料及机具到区间的施工,可由施工
负责人组织正式职工在路肩上仅做施工机具、材料布置准备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
护人员按规定设置警戒绳防护,严禁人员上道;所有人员、机具和材料均不得侵限
涉及接触网停电时,列车调度员和车站值班员要严格执行《行车限制卡》和有关
规定,防止电力机车进入无电区当四线地段客、货线分别停电时,严禁电力机车、动
车组进入客、货场间联络线;按行别分别停电时,严禁电力机车、动车组进入上、下
行间渡线
第60条 施工销记及发布施工结束命令
施工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通知车站值班员,提出延时申请;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
调度
员并办理延时手续
电化改造施工,应在第一列电力机车牵引的列车通过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遇有不良天气,施工主体单位可继续施工时,配合单位应继续配合施工,但主体
施工作业不得引起其它相关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恶劣天气等不能施工时要停止施工
施工中如需再次临时要点处理等情况要严格按规定登记要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八章 维修天窗作业管理
第72条 维修作业必须在维修天窗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严禁超前准备、超范围作
业
第73条 作业当日,各作业单位必须于天窗点前40分钟到达车站,按规定项目
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要点,确认配合单位到齐,得到批准签认后方可组
织作业
第77条 遇有特殊情况,天窗时间推迟30分钟以上时调度员必须提前1小时通
知有关车站,由车站通知有关作业单位的驻站联络员
第84条 按线路等级不同,天窗点外作业按线别分等级进行管理
1.胶济客运专线所有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
2.京沪、京九线施工、维修作业纳入天窗,道床坡脚以内的天窗点外作业,不得利用
旅客列车与前一趟列车的间隔时间进行作业
3.上述线路以外线路施工、维修作业纳入天窗,天窗点外作业不得利用动车组和km/h
及其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的间隔时间进行作业
4.其它车站、编组站、区段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线路的天窗点外作业,在不影响其
它线路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由相关站段协商,车站负责办理
第86条 实施天窗点外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在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作业
2.现场防护员防护一处作业人员沿线路分布长度不得超过米,特殊情况下超过时,
必须增派防护员
3.天窗点外作业人员在作业开始前,应到达作业现场附近的防护栅栏外侧安全地
点集结待命,驻站联络员未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或车站未签认
准许前,不得通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作业人员未接到驻站联络员准许上道作业的通
知前,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组织和现
场监控
第十一章 施工过渡工程
第99条 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除拢口拨接地段外,其
它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
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
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第条 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
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代管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
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
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工程验收交接
第条 营业线基本建设、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
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
第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本建
设、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开通工程自检后,纠正工程的缺点和缺陷工作未完成
的,不准验收行车组织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人员提
前进行培训,提前配备到位
第条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
时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验收交接申请;项目管理机构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向路
局验委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路局验委会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
接办法》组织验收为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可采取单项工程验交、部分验交和全部
验交的办法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且必须有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竣工
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
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将追究施工领导小组责任
第十三章 安全管理与现场监督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
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不允许未
第十五章 安全责任与考核
第条 路局安全监察室每月10日前将局管内上月有关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调查处
理和责任情况,上报铁道部安全监察司路局根据铁道部建设司每月公布路外有关施工
单位的行车、路外伤亡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将事故责任
情况作为评标的重要评审条件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条 本细则自XX年x月x日起实行,前发《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Ⅲ级施工
管理补充规定》、《天窗综合利用和天窗点外作业分线管理的补充规定》、《营业线
施工等级分类及安全监控补充规定》、《关于规范〈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书〉填写的通知》和《取消施工天窗封锁前慢行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前发有关规定
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部、局有关办法、规定
执行
三、供电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㈠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1.检调接触网悬挂;
2.检调软横跨;
3.检调锚段关节;
4.检调中心锚结;
5.检调线岔;
6.检调分段绝缘器;
7.检调分相绝缘器;
8.检调电联结器;
9.检调支撑定位器;
10.测量导线磨耗;
11.检修隔离开关、避雷器及引线;
12.检调正馈线、供电线;
13.检调附加导线;
14.检调下锚装置;
15.检调、安装接触悬挂、支撑装置上的设备标志、号码;
16.车梯巡检及接触网作业车巡视;
17.轨道吊车立杆、拨杆;
18.安装、改造软横跨;
19.清扫、更换、安装绝缘子;
20.客专线夜间步行巡视;
21.车站内股道间的电力设备检修;
22.车站内影响机车打风的电力设备检修;
23.车站内股道间的给水设备检修
㈡施工天窗作业项目
1.接触网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作业;
2.维修天窗时间内无法完成的设备专项整治作业;
3.车站内股道间的电力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作业
4.车站内股道间的给水
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作业
3.在上行与下行设备安全距离不足mm处进行检修作业;
4.同杆合架不同供电臂供电设备上的检修作业;
5.双线路桥隧上下行接触网带电设备间的距离不足2米的检修作业;
6.变电所、分区所、开闭所处的吸上线检修作业;
7.变电所、分区所、开闭所内V停作业不能满足安全距离的检修作业
以上需要垂直天窗作业的地点由供电段各网工区进行统计,经供电段审核确认后
报机务处备案
附件4:
天窗综合利用办法
第三章 维修天窗综合利用
第8条 维修天窗共用计划安排原则
在同一区间维修天窗共用时,维修计划安排原则为:供电和工务共同作业时,以
供电作业为主;工务和电务共同作业时,以工务作业为主;供电和电务共同作业时,
以电务作业为主;车辆和工务、电务、供电共同作业时,以工务、电务、供电作业为
主;电务、工务、供电共用垂直天窗作业时,以电务作业为主
第四章 施工天窗综合利用
第11条 施工天窗综合利用原则
维修作业地点与施工封锁地点及影响范围不重叠或交叉时,维修作业单位均可综
合利用施工封锁地点与维修作业地点重叠或交叉时,综合利用天窗原则如下:
利用施工天窗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作业不得影响施工作业,维修作业在施工天
窗时间内完成,且维修作业不能使用作业车或影响施工开通
第12条 天窗综合利用组织方式
3.同一区间天窗综合利用时,维修单位应参加施工预备会、点名会、总结会施工
预备会上,维修单位要将“施工天窗共用签认单”交施工预备会主持人和相关单位,
施工主体单位、维修单位要在会议上对配合安排进行详细说明,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以确保施工组织安全、有序
4.同一区间内,施工单位有作业车作业时,维修作业可根据施工作业车运行计划
分时段进行,由车站协调安排,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各自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
护
附件6: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类及安全监控办法
附件:各系统施工等级分类及安全监控表
附件6—5:
施工等级分类及安全监控表
序号施工等级施工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施工负责人职名监控项点监控主要内容监控人员
职名监控部位 配合重点1Ⅲ接触网集中修清扫、检查,紧固螺栓,处
理缺陷主任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安全措施落实、作业标准化
执行及劳动安全监控副段长设备参数变化处所需车务配合腾空作业股道,提前安排接
触网作业车运行至作业车站2
设备更新改造新立支柱、更换隔离开关、分相区安装辅助线索等主任设备参数变化、
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及劳动安全监控副段长或主
任改造的关键处所需车务配合腾空作业股道,提前安排接触网作业车运行至作业车站
附件6—6:
施工等级分类及安全监控表
序号施工等级施工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监控项点监控主要内容监控人员职名监控部位 配
合重点1Ⅰ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电气化改造施工既有电气化改造、新线
接火引入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
劳动安全处长、段长改造的关键处所建设单位应将线路尽早调整到位,以便进行接触
网调整2
配合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接触网停电绝缘距离换梁后承力索对梁底的绝缘距
离,劳动安全副处长、副段长换梁处建设单位换梁过程中严防损伤接触网3
配合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接触网停电绝缘距
离承力索对上跨建筑物的绝缘距离,劳动安全副处长、副段长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处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防结构物及机具损伤接触网4Ⅱ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
及以上电气化改造施工既有电气化改造、新线接火引入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
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副科长及以上;副段长或科长或
主任改造的关键处所建设单位应将线路尽早调整到位,以便进行接触网调整5Ⅱ 干线
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电气化改造施工既有电气化改造、新线接火引入设备参数变化、
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副科长及以上;
副段长或科长主任改造的关键处所建设单位线路应尽早调整到位,方便接触网调整6
配合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接触网停电绝缘距离换梁后承力索对梁底的绝缘
距离,劳动安全车间主任换梁处建设单位换梁过程中严防损伤接触网设备,7
配合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接触网停电绝缘距
离承力索对上跨建筑物的绝缘距离,劳动安全车间主任上跨铁
路结构物施工处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严防损伤接触网设备8
配合工务设备大修线岔、拉出值等参数调整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
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车间主任设备参数易变化处所工务施工过
程中严防机械、机具损伤接触网支柱及设备9
停电及参数复测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
车间主任设备参数易变化处所工务施工过程中严防机械、机具损伤接触网支柱及设备
10Ⅲ配合牵引供电设备改造既有电气化改造、接火引入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
送电开通条件改造设备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工长及胜任人员改造的关键处所
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严防改变既有接触网的运行方式、过渡工程严格按施工标准执行
11Ⅲ配合工务大机维修线路、更换钢轨、钢梁涂装大修、隧道整治等项目 拉出值等参
数调整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
配合工务大机维修线路、更换钢轨、钢梁涂装大修、隧道整治等项目 停电及参数复测
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工长
及胜任人员设备参数易变化处所工务施工过程中严防机械、机具损伤接触网支柱及设
备13
停电设备参数变化、各部绝缘距离、送电开通条件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
工长及胜任人员设备改造处所工务施工过程中严防机械、机具损伤接触网支柱及设备
14
电务移设、更换高柱信号机等 停电各部绝缘距离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劳动安全工
长及胜任人员设备改造处所电务施工过程中严防机械、机具损伤接触网支柱及设备
附件9:
接触网停电后方可进行的施工作业项目
一、工务
1.使用长轨列车进行装卸钢轨作业;
2.高边车装卸路料作业;
3.人工卸轨枕作业;
4.使用不加限位器的轨道吊装卸路料;
5.用水冲洗各种机械和自轮运转设备;
6.使用汽车吊等各种吊装机械在靠近铁路两旁5米范围内进行吊装作业;
7.更换道岔施工,需要对换铺设备和挖掘机进行装卸作业时;
8.使用脚手架对隧道上部距接触网2米范围内的检查、补漏、油刷、刨冰及隧道
口的装饰作业;
9.使用高压水冲洗钢梁、进行钢梁喷
砂、喷漆作业;
10.使用钢尺、皮尺测量桥梁、框架等的限界距接触网不足2米时;
11.在下承式桁梁和半穿式桁梁轨面3米以上部分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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