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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更新时间:2023-11-19 23:27:09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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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2023年11月19日发(作者:大相)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提高集体

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上海市集体合同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

际,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总

(一)定义

1、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

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

2、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

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行为;

3、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

况,可临时增加协商次数;

4、协商一致,可以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并经本企

业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获通过;

5、集体合同(专项协议)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6、企业如遇到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合并、

分立、重组后的企业应就集体合同继续履行事宜,与

企业工会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原集体合同可以继

续履行;协商不一致的,企业与企业工会应当就与劳

动关系有关的事项重新开展集体协商;

2、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基层一线协商代

表;女职工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有女性协商代表;

3、集体协商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本企业以外

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方协商代表,但其人数不得超过本

方协商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代表的任期

1、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

定,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时为止;

2、因集体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未能签订集体合同

的,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商代表

能继续履行协商代表职责的;

2、协商代表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被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

同的;

3、协商代表有不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不遵守集体

协商纪律等情况的。

(八)代表的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

2、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

业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位。

三、协商的内容和参考因素

(十一)集体协商内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本企业职

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后确定:

(4)加班工资以及试用期、病假、事假等期间的

工资待遇;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工资事项。

2、工资集体协商参考因素

(1)区域或行业人工成本水平;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6、劳防用品发放和使用;

7、与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协商的过程

(十五)发出要约

1、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以书面形

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建议。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一方

向企业一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书;企业一方建议开展

集体协商的,应当向本企业工会提出;

共同制定协商方案,确定协商议题,明确协商重点;

5、企业方要根据职工方提出的要求,向职工方提

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数据及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

应依法采取保密措施;

6、企业工会可以将协商准备阶段的基本情况向上

一级工会进行预报;

7、协商双方共同协商推荐一名记录员,负责会议

记录,但不得担任协商代表;

8、其他需要准备的工作。

(十七)正式协商

1、集体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6、每次集体协商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协商双方

首席代表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八)合同生效

1、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的集体合同

草案,由企业方负责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的集体

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

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集体合同生效后,由企业方采取适当方式及时

向全体职工公布。

理的相关规定将该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

台。

(二十)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企业工会应及时向

企业提出,并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

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次协商所涉及的要约书、应约书、

协商代表信息表、公示材料、委托书、协商会议记录、

工作记录、职代会相关文件、集体合同文本等相关资

料做到完整保存、全面留痕,逐步提高集体协商档案

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附

(二十五)本规范由上海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总工会

2019年6月17日

附件: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评价标准表

- 11 -

附件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评价标准表

项目子项目

标准

职工方协商代表通过一定民主程职代会记录等

序产生,向全体职工公示文件或公示材料

信息来源

(供参考)

职工方协商代表结构合理,有基层

协商代表信息表

职工代表

1.职工

方代表

女职工总数超过本企业用工一定

比例的,应有其协商代表

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工方首席

集体合同文本各条款可操作性强集体合同文本

集体合同符合企业实际,能够体现

本企业特色

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女职工权

益、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集体合同文本

面约定的权益保障水平优于法律

规定

集体合同文本

协商

内容

4.内容

涉及工资调整幅度的约定符合当

地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增长幅度与

本企业整体发展相协调;涉及工资集体合同文本

水平的约定与劳动力市场供求关

系和企业劳动生产率相适应;

协商要约和应约均采用书面形式

且时间、内容、格式等符合相关规要约书和应约书

协商代表经过相关培训签到表、培训记

培训教材、培训

录等

工会或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

协商宣传动员,征集协商议题或调相关工作记录及

反馈意见查各类职工的诉求和意见,覆盖一

定比例的职工

协商双方制定协商方案,明确协商

重点

方案文本

协商5.要约/

程序准备

6.协商/

签约

协商

程序

7.合同

生效

合同

履行

及效

8.合同

履行

协商会议原始记录详尽、准确且经

双方首席代表、记录员签字

协商过程顺利或者协商过程中难

以达成一致意见时能够主动争取

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

以合法方式解决分歧

协商一致并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集体合同草案文

职工法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五险

一金、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和比例,

带薪年休假等)

集体合同文本

合同

履行

9.协商

及效

成效

未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相关报告或记录

在行业市场未发生大的改变的情

况下,企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

在企业未有特殊情况下,职工自然

离职率不高于集体协商之前的水

带人字的成语-此情绵绵无绝期

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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