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制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并根据上海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幼儿园教育
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下面将就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从
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基础工资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的基础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月固定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其中,月固定基本工资为公立幼儿园教
师的标准工资,按岗位等级不同而有差异,通常情况下,5年及以下教
师的标准工资为5400元/月,6-10年工作经验的教师的标准工资为
5800元/月,11-15年工作经验的教师的标准工资为6400元/月,16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教师的标准工资为71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教
师的任职情况和绩效表现进行调整,一般来说,绩效工资在月固定基
本工资的15%-30%之间。岗位津贴是指教师在任职期间根据不同岗位
情况所享受的津贴,一般来说,教师的岗位津贴在月固定基本工资的
10%-20%之间。
二、教师津贴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还可享受课时津贴、培训津贴、安家费等津贴。
其中,课时津贴是指教师根据所教授的课时数量所享受的津贴,一般
来说,每节课时的津贴标准在30元/节左右。培训津贴是指教师参加
各项培训所享受的津贴,该津贴按照培训时长和培训内容不同而有所
差异,一般来说,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安家费是指教
师新调入上海市教育系统所享受的一次性津贴,一般来说,安家费的
标准在2000元/人左右。
三、社会保险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还需支付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按照个人工资的比例进行缴纳。
当前,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是:养老保险费率
为20%(其中,个人需要缴纳8%,单位需要缴纳12%);医疗保险
费率为12%(其中,个人需要缴纳2%,单位需要缴纳10%);失业
保险费率为1%(其中,个人和单位各缴纳0.5%);工伤保险费用由
单位全额承担。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时
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四、综合福利
上海市公立幼儿园教师在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培训津贴、安家费等
津贴的基础上,还可享受综合福利,包括住房保障、公积金、带薪年
假、节日福利、医疗保障、旅游活动等。其中,住房保障是指教师可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23:12: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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