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方式
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方式是指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
条例》,在上海市辖区内,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方式,当劳动者因病不能正
常上班时,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下列工资补偿:
一、如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仍然支付工资,则可以按
照原来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数来计算工资。
二、如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没有支付工资,则应按照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即在病假期
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按照月
平均工资的80%支付,最低支付700元/月。
三、如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支付了部分工资,则应按
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按照实
际支付的工资比例计算病假工资,最低支付700元/月。
四、劳动者在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标准,即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最低工资支
六、劳动者在病假期间还应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
带薪病假、月度奖金等。
上述为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方式,要想适用这一计算
方式,劳动者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有书面病假证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23:01: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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