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什
么?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上海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
上海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
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需要进行工
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需
要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上海市虹口区工伤鉴定之后赔
偿标准是什么呢?主要包括哪些赔偿项目?下面跟小编一起
来看一下吧!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
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
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
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
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
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
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
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
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
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
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
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
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
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
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
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
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
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
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
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
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
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
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
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
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
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
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
恤金的待遇。
工伤等级分为一到十级,不同级别的伤残补偿待遇也不
相同。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济补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22:20: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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