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病假工资计算标准2015,2015上海市病假工资计算标
准
病假工资计算标准2015,2015上海市病假工资计
算标准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
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
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
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
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
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注: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
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
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
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
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
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
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
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
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
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
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
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21:10:0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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